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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革命老区发展史:打造服务型政府

【摘要】:为此,党中央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广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便成了机构改革的重点。佳县于1984年按照各级领导班子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改革机构,调整领导班子,一批年轻知识分子步入了党政领导机构,推动了全县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进程。1996年,佳县又实行第二次机构改革,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改革后,县委设7个工作部门和3个直属机构。

1978年党的十ー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但不尽合理的干部人事制度和僵化的政府职能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为此,党中央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广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便成了机构改革的重点。

1982年起,历时3年,全国上下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党政机构改革。佳县于1984年按照各级领导班子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改革机构,调整领导班子,一批年轻知识分子步入了党政领导机构,推动了全县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进程。

1996年,佳县又实行第二次机构改革,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改革后,县委设7个工作部门和3个直属机构。县人民政府下设22个工作部门、1个议事协调机构、8个直属事业机构和3个暂保留原建制机构。这次机构改革,初步理顺了党政关系,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框架

2002年,佳县实行第三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按照精减编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清理整顿执法队伍,清退超编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改革目标,再次对县级党政机构进行调整。改革后,县委设9个工作部门、3个直属事业机构、5个群团组织,县政府下设22个工作部门、3个直属事业机构、2个暂保留原建制单位。这次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改进了管理方式,严控了行政编制,推进了电子政务和民主行政的进程,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2009年,佳县启动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成立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配套文件,拟订“三定”规定,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形成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综合精干、责权明确清晰的政府组织架构,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通过此次改革,共整合撤销行政机构2个,撤销2002年机构改革遗留机构4个,设置政府工作部门24个、直属事业机构3个、挂牌机构4个,规范了部门机构的级别和名称,实现了“政府机构限额,行政编制总额不得突破”的目标。

乡镇机构改革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改善民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出发,将兴隆寺乡和朱官寨乡合并设朱官寨镇,官庄乡并入金明寺镇,刘家山乡并入乌镇,峪口乡并入佳芦镇。全县设乡镇16个(11镇5乡)。在已撤的4个乡分别设置行政服务中心,逐渐过渡。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乡镇党政机构统一设置党建办公室、宣传文化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公用事务管理办公室5个综合性办公室。乡镇行政编制在原有总量限额内,综合考虑各乡镇人口总量、区域面积、行政村数、经济发展状况及城镇化水平等因素进行了重新调整。至2012年底,全县共设编制7627个,其中行政编制1265个,事业编制6362个,全县机关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838人,其中党政群机关1799人,事业单位60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