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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革命老区发展,农业生产是首要任务

【摘要】:是年,这些减租减息政策虽然在佳县的基层党组织及农村进行过宣传动员,但群众没有发动起来。此后,中共中央及边区政府发出一系列决定和指示,确定边区的经济建设以发展农业生产为首要任务。建设中,两次被洪水冲毁,均及时修复。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和边区政府表彰。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经济收入。展览会筹委会共收到预展品417件,绝大部分是各级劳动英雄的劳动成果。

实现减租减息 1942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指出:“一方面要规定地主应该普遍减租减息,不得抗不实行。另一方面,又要规定农民有交租交息的义务,不得抗不缴纳。一方面要规定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与财产权仍属地主,地主依法有对自己的土地出卖、出典、抵押及做其他处置之权。另一方面,又要规定当地主作这些处置之时,必须照顾农民的生活。”是年,这些减租减息政策虽然在佳县的基层党组织农村进行过宣传动员,但群众没有发动起来。直到1943年,各级党政组织引导农民成立减租会、租户会,全面贯彻党的减租减息政策,减租减息运动才在全县普遍开展起来,并上溯至1940年。结合乡村实际,一般实行二五减租。减租会、租户会还引领佃户到不法地主家清算1940年以来多交的租息,1939年底以前的欠租一律予以免除,1940以来的利息不得超过社会借贷利息。

减租减息使农村土地悄然发生着变化,农民收入增加了,地价随地租而下跌,农民有条件、有能力抽回或赎回部分典地、押地。卖地的地主增加了,买地的农民(主要是中农)增多了。至于出典地的地主就更多了,典地的农民(主要是贫雇农)日益增多,出典地的农民却极少。佳县下高寨是个大村庄,1938—1943年,全村仅有一户少年因买棺葬父出典地7垧(1垧为4市亩),而1944年全村就出典地达655垧,占到地主全部地产的24%。减租减息使农村土地所有制发生变化的同时,阶级结构也随着在改变,一些贫雇农上升为中农,少数上升为新式富农,地主和旧式富农逐渐削弱,农村总体上呈中农化趋势。

开展大生产运动 1943年1月,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在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发出了“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的号召。此后,中共中央及边区政府发出一系列决定和指示,确定边区的经济建设以发展农业生产为首要任务。为了迅速掀起全县人民大生产运动,县、乡党政机关率先大搞农业生产。全县党政机关444名干部,除少数因病因残劳动能力极差者外,全部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具体任务是:乡级干部除深入乡村逐户帮助农民制定生产计划、引领农民开展大生产运动外,每人种地1垧,区级干部每4人种1垧,县级干部(教师同)每6人种1垧,超过任务的收入归各机关(学校)办公支配。

县委书记白耀明种一块棉花地,苗子长得稀稀拉拉,县委的干部怕拉了大家的后腿,都建议他改种。白书记不忍心毁苗,精心作务。结果县委其他干部种棉花全苗的亩均收净棉不足3斤,而白书记的亩均收净棉20斤。此后“苗稀粪土大”成为种棉的基本要求。

在县乡党政机关的带动下,全县大生产运动搞得热火朝天。1944年,全县干部深入农村推广“新农法”,引导农民深翻、积肥、打坝、拍畔(与拍梯田塄相似,但坡度较大)、溜崖(将土崖边缘刨成坡形,增加土地面积)、挖水窖、打水井,发展水浇地,增加粮食产量。推广孝义谷、狼尾谷等农作物新品种,优化农作物结构。1945年,康家港村村民康全长,全家7口人,历时7年,在村旁椿树峁沟打坝4座,淤地30亩。正坝高15米,坝顶长27米;腰坝3座,坝高均在2米以上。挖溢洪道100余米,其中13米穿山而过。建设中,两次被洪水冲毁,均及时修复。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和边区政府表彰。

经过全县干部群众“起鸡叫,睡半夜”,大搞农业生产,到抗战胜利时,全县百分之八十的农户做到“耕三余一”(耕种三年可余一年的口粮),少数农户做到“耕二余一”,个别农户达到“耕一余一”。

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经济收入。仅1944年,全县共植树8.4万余株,其中杂树7.26万余株、果树8000余株、桑树2827株。

放手发展编织业。全县以区为单位举办妇女种棉纺织培训班,发现先进技术及时推广。螅镇荷叶坪村任德英手工编织技术精湛,当时的编织能手一昼夜最多织布两丈,而她能织6丈。她在农村到处传授纺织技术,大幅度提高了土布产量,县委、县政府授予她特别奖。1942年,她参加了在延安召开的陕甘宁边区劳模大会,并被授予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称号,会后受到毛泽东、朱德、李鼎铭的接见。通镇区委书记高增汉的爱人也是佳县出名的种棉纺织能手,许多村庄派人拉着毛驴接她去传授技艺,一去数月顾不上回家。家庭手工纺织业在全县迅速崛起,形成了浩浩荡荡的纺织大军。到1944年,全县基本实现了家家种棉、户户纺织。

据统计,1944年全县城关区、螅镇区、倍干区、店镇区、乌镇区、神泉区、通镇区、车会区、响石区、古木区10个区共有纺线妇女15417人、纺车13241架、纺线77550斤,有织布妇女5857人、织布机4097架、织布135852匹。

为了促进大生产运动,县委、县政府大张旗鼓地表彰各级劳动英雄,为社会各界树立榜样。1943年,评选出县级劳动英雄11名(农业8名,纺织业1名,植棉1名,造纸1名)、区级劳动英雄14名(农业9名,纺织5名)、乡级68名(农业50名,纺织18名)、村级157名(均为农业),共计249名,颁发奖金62705元。选出参加绥德分区劳动英雄大会者9名:阎开增、阎开斌、徐良兴、李树枝、张玉本、李思命、蔚旺春、阎进桐、任德英(女),选出参加边区劳动英雄大会者3人。

1944年,又在县城完小举办了大规模的农业产品展览会,推动大生产运动。展览会筹委会共收到预展品417件,绝大部分是各级劳动英雄的劳动成果。共精选出农业产品88件,工业产品77件,瓜果类44件,药材38件,害虫10件,共257件。设4个大展室,其中农产品展室把劳动英雄的产品和二流子的产品陈列在一起,形成鲜明对比。组织集体参观展览的有县、区、乡干部,城关完小师生,全县劳动英雄、模范工作者、驻军官兵、县剧团演职人员、晋西北教导队、晋西一中等,有社会各界群众个人参观展览的也有近万人。

轰轰烈烈的减租减息和大生产运动,解放了生产力,各级党政机关干部、教师实现了粮食、土布生产自给有余,不仅使全县军民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而且还有力地支援了抗战。

发展商贸流通事业 抗战时期,由于日本侵略者占领了山西,国民党对解放区实行经济封锁,佳县经商者纷纷歇业,商号由1939年的161家减至10余家,而且规模越办越小,有的濒临倒闭。就连原来比较兴盛的倍甘区社在坑镇建立的供销社和1942年在螅镇区社建立的供销社也很不景气。

1943年,绥德专署给各县分拨了一些资金,用于扩大生产,分给佳县10万元光华券。佳县县委除拿出一部分发给县直各单位及各区让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外,还把这笔宝贵的资金用来发展商业,当年建起长源兴商号,先由县委秘书陈鲁任经理,后由任祥荣继任。1944年,长源兴与县内峪口纸厂等手工作坊及外县商贸公司建立了供销合作关系,在螅镇和乌镇新建了两个分店,并在乌镇兴建了一个酒坊,不仅解决了县财政的经费问题,而且在扶持地方手工业、平抑市场物价、促进商品流通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县、区党政机关还积极引导和组织群众集资建立供销合作社。仅1944年,全县就建立了县联医药社、民众联社、螅镇区社、螅镇乡社、倍甘区社、倍甘乡社、店镇区社、店镇乡社、乌镇区社、神泉区社、通镇区社、车会区社、响石区社、古木区社等15个供销合作社,共有社员6019名,吸收股金总额6232.35万元,有职员89名,开展棉花、土布、中药材、食油、生活日用品等购销业务。供销合作社是群众集资组建的集体经营组织,社员代表大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由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职权,监事会监察督导。入股群众按股分红。

1944年11月,成立了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领导供销系统行政、业务工作,主任马宣超,有指导员1人,业务员7人。1945年改称工业合作所(简称工合)。城乡供销合作社开展送货下乡,收购上门,以物易货,拓宽了商品市场,促进了商品流通,节约了劳动力,增加了群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