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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研究

【摘要】:为了完成这一光荣使命,高校就必须建立起符合大学教育工作客观规律、符合现代管理原理、充分体现党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及行为规范的系统的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这样,就能把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出来,形成一种远比个人力量总和大很多的集体力量,办好社会主义大学。

高校学生工作专职教师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时,必须建立一套系统而完整的制度。制度是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制度的建立,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不可随意而定。制度制定后,要有人来执行,就需要有良好的体制来保证。

(一)高校学生制度

在我国古代,制度是法令、礼俗的总称。现在,制度通常是指关于整个社会组织或某一事项的整套的行动准则

管理这种职能活动,是伴随着人类社会有组织活动的出现而产生的。凡有人群活动的地方,为了有序而又有效地组织生产、学习、工作和生活,必须制定出能够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或行动的准则,这既是管理的需要,又是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是高校学生的行为规范,因此,建立一套系统而完整的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1.高校学生教育和管理制度的意义

我国高校的规章制度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行为观念、行为规范(即国家法规)、是非标准等在高校学生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具体体现。它是全体学生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培养自觉的纪律性,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形成良好校风的重要手段;是实行科学管理,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保证。所以建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对办好社会主义大学具有以下几点意义:

有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为了完成这一光荣使命,高校就必须建立起符合大学教育工作客观规律、符合现代管理原理、充分体现党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及行为规范的系统的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这样,就能把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出来,形成一种远比个人力量总和大很多的集体力量,办好社会主义大学。

有助于建立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在的高校,少则上千人,多则上万人,而且是一个多层次、多学科、多系统、多结构的复杂的综合体。高校学生工作专职人员要把每个成员的智慧和力量最优化地组合起来,就必须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的规章制度,使学生有规可循,做到学习、工作和生活井然有序。

有助于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形成良好的学风。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思想建设决定着精神文明的性质,因此,培养学生具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有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和以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建设科学的、与时俱进的学生管理制度,对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习惯,无疑是意义重大的。

2.高校学生教育和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建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必须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政策性。政策性是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必须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而不能有丝毫的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是一个国家总的行为规范,是指导全局的,是制定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的依据。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则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高校学生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诸方面的具体化。局部必须服从全局,否则就会迷失方向。

整体性。整体性是指按照现代管理学观点,国家是一个系统,教育是属于国家的子系统,学校是隶属于教育的子系统,学校各部门是隶属于学校的子系统。系统是有组织、有层次的,各组成部分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而形成的有机整体。高校学生工作专职人员必须树立全局观点,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正确处理学生的学习和课外活动的关系,以及团组织与学生会工作之间的关系等。在处理各种关系时,必须使整个系统处于协调状态,才能发挥整体的最佳功能,达到教育管理的最佳效果。

民主性。民主性是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广大高校学生的根本利益,并获得广大高校学生的积极拥护和支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党和国家的一切政策、法令都是以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为最高标准的。一切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策、法令或行为,必将遭到人民群众的坚决抵制和反对,失去立足点。学生是管理的对象,又是管理的主体,在制定学校规章制度时,必须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做到集思广益,紧紧依靠广高校学生把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

科学性。科学性是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必须符合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任何领域都有其自身的规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也不例外,诸如教育和管理必须与学生的年龄相适应的规律,思想政治教育中知、情、意、行活动过程的规律等。一定要认识和严格遵守这些客观规律,才能实行科学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善于借鉴现代科学管理理论,不断总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经验,把行之有效的传统管理经验与现代管理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教育性。教育性是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必须对学生起到教育作用,即能培养学生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行为规范、思想品质和严谨、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这样,同学们既有章可循,又有进取的目标,充分发挥规章制度本身的教育和激励作用。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在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政治思想工作领先的原则,把启迪、疏导作为一条主线贯穿规章制度的全过程中,这样,规章制度的教育性才能充分显示出来。

严肃性。严肃性是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必须做到令行禁止,奖罚分明,对任何人也不例外,使学生的行为得到规范。在建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时,凡应规范的都要规范,各级学生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制度办,不能时宽时严,时紧时松,坚决维护其严肃性。此外,要注意凡属将来才能规范的或者要创造条件才能规范的,就一定要留待将来或条件具备的时候再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制度有相对的持续性。

可操作性。可操作性是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制度应尽可能做到量化,制定出符合教育、管理实际的科学指标,并用分值表现出来。这样,不仅能使全体同学在实施的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自觉约束自己,在检查处理时也能避免主观随意性。

上述基本要求,既有各自的独立性,又相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有严格遵照这些基本要求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是经得起实践检验而又有强大约束力和教育意义的制度。

(二)高校学生体制管理

1.高校学生行政体制管理

建立一套完整的高校学生行政管理工作体制是做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高校的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而学生行政管理体制,只是整个系统工程中的一部分,或称为一个子系统。为了使整个学生行政管理工作能够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有必要对学生行政管理工作体制做进一步的分析,以加强体制的建设,逐步提高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的水平。

(1)行政体制管理的历史与现状。

①高校学生行政体制管理的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初期,高校基本上实行“一长制”,高校的管理制度,包括学生行政管理制度,原则上与当时企业的“三级一长”管理制度相同。学校是由校级、系级、年级(班级)三级组成,一长由校长、系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在各级发挥管理职能。后虽几经反复,但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基本上无重大变化,组织机构的基本形式是采取“直线职能参谋组织形式”。

当时,校级行政管理机构中,无独立的学生行政管理部门,每个行政处均兼有管理教职工和学生的行政职能。如:学生的教学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学生的生活管理,由后勤系统的总务处负责;负责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的,各校又不尽相同,有的学校招生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有的由教务处承担,而学生毕业就业,有的学校由教务处负责,有的学校由人事处承担;学生的学籍管理内容,包括奖励与处分,由教务处的学生科负责。

系级的学生行政管理机构,主要由系办公室负责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年级(班级)没有专门行政管理机构,主要由政治辅导员充当学校中最基层的行政管理机构的代表。他们集教育、管理于一身,构成了学校最基层的学生行政管理机构。当然也有的学校在班级里配备了教务员,负责学生的教学行政管理工作。当时高校虽无专门独立的学生行政管理体制,但已具有的各级机构兼管学生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各种职能权限,形成了适合当时需要的学生行政管理体制。

②高校学生行政体制管理的现行模式。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的体制不断完善。高校学生行政体制管理可归纳为以下四种模式:

一是行政体制管理机构呈散在模式。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由学校各部、处及有关机构各司其职,实施行政管理的职能。这一模式,在校级、系级、年级(班级)三级组织机构设置方面,沿袭历史上的“直线职能参谋组织形式”,一般来说,未增设新的行政管理机构。但在职能和权限划分方面,分权化的组织管理制度强化,促使整个行政管理工作有规律、有节奏地顺利运转。

二是行政体制管理工作机构呈专兼模式。学校建立了学生处,成为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的主体之一,而其他各有关部处,兼有关学生行政管理职能,整个学生行政管理工作呈现专兼结合、齐抓共管的局面。这一模式,在校级建立了专门的、独立的学生行政管理机构——学生处。系级学生行政机构设置,各校情况不一,有的学校在系级设立了学生办公室,专门负责学生行政管理工作,有的学校系部行政机构设置维持原状。在年级(班级)基层组织一级仍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管理,少数学校在年级设立了学生办公室。

目前,全国有许多高校采用这一模式,在校级设立了学生处。但在学生处的职能和权限划分方面却不尽相同,大体上有以下三种情况:学生处不仅负责学籍管理的全部行政工作,还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奖励与处分,配合有关部门负责课外活动、校园秩序的行政管理,并承担每年的招生工作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籍管理中的大部分内容,还负责每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而招生工作则由招生办公室承担。有关学生的教学管理,如成绩考核与记载工作、升级与留降级工作等由教务处负责。其他的权限划分同第一种;学生处除负责与第二种情况相似的职能外,还负责部分的生活后勤工作,如宿舍管理等。

三是行政体制管理机构呈复合模式。学校在校级建立了学生部和学生处,部、处合一,实行“一套班子、两种性质”的工作模式,成为学生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这一模式,有的高校在系级设立了学生办公室,主管学生行政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的高校视情况设立了学生年级办公室,负责本年级学生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是行政体制管理机构呈各部处模式。学校建立了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或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下设实体性的机构——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兼有协调、指挥各部处执行学生行政管理的职能和思想教育的职能。而各部、处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照常履行原来承担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与权限。系与年级组织机构无重大变化。

上述模式中,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均采取“直线职能参谋组织形式”,二是分权管理形式增强。

(2)行政体制管理的模式特点

目前,高校学生行政管理体制,各种模式机构设置不尽一致,权限划分各有差异,每种模式也各有特点,具体如下:

①学生行政体制管理的散在模式。这一类型的高校,多数是在校学生数不太多,校领导有较多精力关心学生工作,各级学生行政管理机构干部配备较强,所以,它沿袭历史上我国高校学生行政管理工作体制,有如下特点:

一是采取“直线职能参谋组织形式”。这一模式中,校长是唯一的行政负责人,有全面的领导和指挥权,对一切工作都负有全面的责任。各职能部门按照校长的要求,在业务上负有指导下属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各级组织在行政上相对独立,可充分发挥主动性。这样既保持了统一领导,又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分权管理制度加强。在新形势下,为了适应学校管理的要求,学校将有关行政管理权限下放,如学生行政处分权,记过以下的处分由系级部执行;如学生的奖学金金额,部分的单项活动或班、系活动奖励及补助系级部有权决定,这也有利于调动各级组织的积极性,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是兼容一体,易于协调。这一模式无新机构设立,许多相关的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工作,依然处于一个处室,如学生生活管理处于总务处,学生学籍管理的许多工作处于教务处,便于配合,易于协调。

②学生行政体制管理的专兼模式。这是从散在模式发展而来的,因此,它们之间特别是在权限划分上有许多相似之处。由于在校级建立了学生处,在较大的系级建立了学生办公室,所以学校中出现了学生行政管理体系,同时,也明显地反映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学生工作统筹安排,全面协调能力增强。专管学生工作的主干处——学生处对学生行政管理工作及有关学生工作情况负有全面关心、通盘考虑、及时汇总、向上报告及建议的责任,并能在校长领导下,对各行政部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时及时参与协调。

二是有利于队伍素质提高,稳定性增强。由于专管学生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出现,使学生行政管理工作机构、人员稳定性增强,方针、政策、规定的连续性加强,工作方法的创新、理论研究的开展、工作经验的积累、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趋于上升势态。

三是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的应变能力增强。在新的形势下,学生行政管理工作不仅要有正确性、规范性,还应讲究时效性。建立了专司学生行政管理的工作体系,就能有一批长期专门从事学生管理的工作人员,能较正确地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全面了解学生情况,遇事能及时向领导提供各种情况和选择方案,以便于领导准确决断。

③学生行政体制管理的复合模式。它由专兼模式进一步发展而来。由于学生处和学生工作部实现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因而它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在组织机构上实现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行政管理的结合,改变了长期以来行政管理和思想教育相分离的状况,使对学生的言和行、想与做的教育统一在一个部门,使学生的学籍管理、课外活动、校园秩序、奖励和处分等学生管理主要内容的执行,基本上是由学生处与学生工作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来承担。

④学生行政体制管理的各部处模式。它既同散在模式相似,又同复合模式相近,它唯一的特点是兼指挥和执行于一身。由于它有居于部、处之上的职能部门——学生办公室,所以既可以指挥行政部、处,又能协调各种关系与矛盾;既能够抓行政管理工作,又能抓思想教育工作。

(3)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的成效

取决于两点:一是领导和干部队伍,二是管理体制。当前有一批较长时间从事学生工作的同志,他们有能力、有水平、有积极性与创造性,虽然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但凭借这批骨干的创造性和努力,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是有很大成绩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形势下对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还需要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健全体制。

行政体制管理成效是由这个学校的历史与现状、领导与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结构、教师与职工的思想水平与觉悟、学校的任务和条件等形成的综合因素决定的。只有当一个具体模式适合这个学校并能创造出最优成绩时,才是最佳的选择。

从学校学生管理体制发展的趋势来分析,选择具体模式应考虑两个问题:一是需要建立专门的学生行政管理体制,二是需要实行学生行政管理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这也是今后加强学生行政管理体制的原则问题:

①人的思想和行动是不能割裂的,人的行动受思想的支配,而思想又需要实践的检验。要规范人的言行,首先要抓思想教育,要了解一个人的思想,必须先了解他的行动。所以,对学生的思想、言论和行动的教育、管理,只有真正地从组织上、思想上结合起来开展工作,才能改变相割裂的现象,才能取得工作的最佳效果。

②学生行政管理工作是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行为起着正确的规范作用。它不仅需要一支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一定实践经验的稳定的干部队伍,还必须逐步建立一套专门的行政管理体制,否则难以适应当前形势下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

③高校担负着培养青年学生的重任,只有将学生行政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只有建立一支专门的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和建立一套专门的学生行政管理工作体制,才能培养出理想信念坚定的合格人才。

2.高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体制管理

各高校具体情况、人员素质、传统风格、办学特点不相同,但总的来说,我国高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实行的是综合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主要由几种制度构成:

(1)专职干部责任制。高校专职党团干部是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在各单位的综合贯彻执行者,是对学生进行各种思想品德教育管理的设计者,是发动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组织者。因此,专职干部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学生专职干部主要指担任党团职务,专门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的干部,包括学生工作部(处)或宣传部、校团委的干部,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分党委)副书记、团总支(分团委)干部等。专职干部一般按学生人数的1∶150配备,不足150名学生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虑。专职干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具体由学校主管部门和各系党总支共同管理。他们除根据实际表现和工作需要晋升职务外,同时,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课教师在晋升专业职务方面享受与其他业务教师同等待遇。

(2)教师指导学生责任制。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起着主导作用。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是抓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关键。除了要求所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为人师表、严格要求、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之外,这里说的教师指导学生责任制,是要求一部分教师在完成自己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兼做一个年级或一个班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包括年级主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研究生政治导师(以下统称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中的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可以采用分段制(即一二年级为一段,三四年级为一段),也可以实行四年一贯制。人数在120人或120人以上的年级应配备年级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本年级的工作,不满120人的年级可根据情况按专业或系配备年级主任,年级主任在任职期间以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为主,也可适当担任少量的教学、科研工作。研究生政治导师以研究生人数1∶40配备,其待遇与业务导师相同。

指导教师由学校人事处、宣传部、教师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和所在院系党总支组成领导小组共同管理。人事处负责把指导教师的工作表现与教师出国、进修、晋升专业职务等政策挂钩;宣传部负责指导教师的自身提高、评比先进、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等工作;教师工作部门负责把指导教师的工作表现与教师教学工作量、课时酬金的发放挂钩;学生工作部门与系党总支负责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与考核。

指导教师由教研室负责考察挑选,由系党总支行政审核,报学校批准并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两年一期,可以连聘连任,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建立指导教师责任制是发动教师做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由于大多数教师都有自己的教学科研任务,并且面临业务水平的提高与专业职务的晋升,加上学生工作投入大,收效慢,工作难度大,耗费时间多,使得大学里许多教师不愿意担任指导教师的工作。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端正办学方向,提高全体教师对加强德育教育的认识,同时,要制定具体的措施,在政策上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只有把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把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作为全体教师自觉的行动,高校学生工作才能创造崭新的局面。

(3)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制。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制应充分考虑到高校学生的特点和未来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在学校专职干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学生干部,在学生中建立各项教育管理活动的制度。

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制包括学生党团组织制度,学生会组织管理制度,学生社团及刊物管理制度,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管理制度,学生业余文化、体育活动管理制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等。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制度由学生团组织、学生会在专职干部的指导下制定,按照团组织、学生会的系统下达执行,并负责检查、总结、修改、完善。各系团总支(或分团委)、学生会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不违背学校团组织、学生会制度原则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作为学校制度的完善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