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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投标方案

【摘要】:④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⑤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投标是响应招标、参与竞争的一种法律行为。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公路工程规模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项:

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能力,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能力。

②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等级,并为独立的法人单位。

③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与履约记录。

④企业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⑤在最近3 年没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⑥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和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⑤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公路工程施工投标的程序如图3.5 所示。

图3.5 公路工程施工投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