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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构图解析:形体、空间与构图

【摘要】:2)当形态构成元素之间同时存在尺寸差异和位置差异时,尺寸差异决定元素间的主次关系,尺寸较大的是主要元素,成为构图中心。这两座建筑立面均采用中心轴对称的构图手法,左右两部分的尺寸与位置关系相同,建筑师通过对左右两部分构成元素复杂程度的差异化处理手法,使其产生主次对比关系,从而完善构图。

对形态立面元素进行组织与分析,既是感性的形象思维的过程,又具有极强的逻辑性,在满足元素间上述关系的同时,还应尽量满足相应原则、条件与方法,使形态立面元素间主次关系分明、和谐统一。

1.立面形态构成原则

构建立面的原则是保证形态的完整性,实现元素组合的完整统一。伴随这一过程,组成元素间出现主次关系,立面形态主体会吸引更多观察者的关注,元素间主次关系的确立由其自身的视觉属性(所处的位置、形状、自身体量、尺度、质感、色彩以及光影效果)决定。

根据完形心理学的简化原则,人的心理习惯是将复杂的形式简化为简单图形或形状进行认识与分析(见第二章第二节第一部分相关内容的论述),属性简单的形状和图形最容易反映形态间的构成关系,因此本节该部分通过简单几何形状的构图进行立面形态组合分析:

如图5-21a所示的一个四边形作为单一元素,不存在相互关系,无法形成完整构图关系,构图过于纯粹而忽略了构图学中的重要因素——“构成”,同时单一形状没有参照对比,无法形成主次关系。如图5-21b所示,放置两个形状、尺寸完全一样的元素,此时两者之间产生并列和对称关系(即产生关联),与单一形状相比此时产生构图关系,但两元素给人带来的视觉感觉没有任何差别,其中的某一元素无法更多吸引观察者注意力,因此无法确立两个元素的主次关系,这样的构图关系不能作为完整构图。

如图5-21c所示,在原有的两个四边形一侧再等距放置一个形状、尺寸完全一样的元素,此时的构图关系就会给观察者带来相对协调的视觉感觉。由分析可知:位于两侧的元素为对称关系,而中间元素位于中心对称轴上,即中间的元素位于构图中心,根据完形心理学中的选择性原则,中间的四边形更多地吸引观察者的注意,而成为构图中的主要部分,也确立了构图的主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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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简单相同元素组合关系

a)单一形体 b)两形体组合 c)三形体组合

根据上述构图实验得出以下结论:

1)单一元素无法形成完整的构图关系。

2)在构成元素自身属性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元素间的位置关系决定着元素的主次关系。

3)构图中自身属性完全相同的元素,位于主轴线上的元素被作为主要元素。

如图5-22所示是开平锦江里村瑞石楼立面仰视图。该建筑为广东碉楼建筑的代表,广东开平碉楼为塔式建筑,立面高耸但面宽窄,因此立面元素主要沿垂直向排列,每层水平向数量少(每层大多开三扇窗或单扇窗),瑞石楼主立面每层均开形式尺寸相同的三扇窗,中间的窗在立面垂直向中轴线上,因此观察窗户形式时大多会选择中间的窗作为观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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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开平锦江里村瑞石楼

如上述案例,在形态构成中主次关系的确定上,同向等距位置关系是构图中较弱的影响因素。如采用相同的位置关系,改变元素尺寸,得到以下结果:

如图5-23a所示,将位于中心的四边形尺寸增大,使之明显大于两侧四边形尺寸,此时,原本已位于构图中心的四边形给观察者视觉带来更大的尺度感(相关概念见第四章第二节内容)此时,中间四边形的主要地位进一步加强,构图中形成更为明确的主次关系。

如图5-23b所示,使左侧四边形尺寸大于中间和右侧的四边形尺寸,此时由于尺寸的明显差异,左侧四边形带给观察者较大的尺度感,而成为构图中的主要元素,此时构图中没有垂直向轴线对称关系。

根据上述两组案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位置上处在构图轴线上的元素,增加其尺寸,则强化其“构图中心”地位。

2)当形态构成元素之间同时存在尺寸差异和位置差异时,尺寸差异决定元素间的主次关系,尺寸较大的是主要元素,成为构图中心。

3)当形态构成元素之间的尺寸差异巨大时,该种构图关系产生的视觉感觉与单一元素的形态给人的视觉感觉相类似,此时无法形成完整的构图关系(如图5-23c所示),因此构图元素间协调的比例关系是形态构成的主要因素。关于比例的相关内容见第四章第一节的相关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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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三元素组合形式

a)中间元素偏大 b)一侧元素偏大 c)中间元素远大于两侧元素

如图5-24a所示,当形态存在对称关系,且构成元素中处于轴线上的元素尺寸较小时,但两种元素的尺寸差别不悬殊,此时构图元素的主次关系模糊。在此情况下可以通过增设附加元素的方式明确主次关系,如图5-24b所示。以图5-24a为基础,在对称形态的左右两个尺寸较大元素表面各增加一个“开窗”,此时这两个元素由“简单元素”变为“复合元素”,即这两个元素的自身属性发生变化(表面出现肌理与划分),此时,它们将得到观察者更多的关注,从而成为形态中的主要部分,且此时为两个主要元素和一个次要元素。由此得出以下结论:

1)形态构成中的元素的主次关系与元素数量无关。

2)当元素间的主次关系不明确时,可以通过增设附加元素的方式改变元素属性,或将简单元素转变为复合元素,从而确立元素间主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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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中间偏小的三元素组合形式

a)中间偏小三形体组合 b)两侧开窗的中间偏小三形体组合

如图5-25所示的两座建筑分别是许昌博物馆与许昌大剧院。这两座建筑立面均采用中心轴对称的构图手法,左右两部分的尺寸与位置关系相同,建筑师通过对左右两部分构成元素复杂程度的差异化处理手法,使其产生主次对比关系,从而完善构图。

其中许昌博物馆(图5-25a)立面左右两部分都采用较实的构图手法,开横向细长小窗,体现立面的整洁,左侧一角添加局部玻璃幕,打破原有的绝对对称,使左侧构图元素更加丰富,吸引较多视线注意,同时,使人意识到建筑两侧空间使用功能可能存在的差异,左侧体块无形中成为立面主要构成元素。

许昌大剧院(图5-25b)和许昌博物馆属于一组建筑,也运用相同的立面处理手法,右侧立面竖向五等分,整洁干净,立面左侧部分横向划分层,竖向利用致密的格栅进行细碎分割,增加其复杂性,同样达到吸引注意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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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形态构成元素间主次关系实例

a)许昌博物馆立面 b)许昌大剧院立面

立面构图中当相同属性元素数量过多时,会影响元素间的主次关系。如图5-26所示为五个相同属性的四边形按照等距重复排列,此时元素数量较多,且无法相互组合成复合元素,因此彼此独立的元素互相干扰,影响观察,即使中间的四边形位于中轴线上,其主要地位也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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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等距同属性五元素组合

此时,正确的构图方式是根据完形心理学中的相似性、接近性、联系性原则设置不同属性的元素(形状、大小等),改变彼此间的位置关系,使之在构图中自动分组简化,进而突出主次,体现完整性、协调性。

根据以上几组构图实验可知,为达到元素构图完整与统一性、关联性和和谐与协调性原则,立面形态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原则:

1)立面构图中的元素应有明确的主次关系,主次关系的确立与元素的位置和元素的尺寸有关,而与元素的数量无关。

2)当立面构图中构成元素属性相同时,相对位置的差异决定元素间的主次关系,位于中心轴线的元素为主要元素。

3)立面构图中元素的尺寸差异较大时,大尺寸元素成为主要元素。

4)当立面构图中只有一个元素时,无法形成完整的构图关系。

5)立面构图的中的复杂元素较简单元素更容易成为主要元素。

2.立面组织

根据建筑功能与空间需求,建筑立面构图中的很多元素属性无法随意调整,例如,出入口位置,采光量限定的窗洞位置与面积,结构因素导致的柱梁关系等。在此情况下立面构成元素间的相互关系无法按照构图需求设置,在此情况下,需要通过改变元素属性或增加元素等立面组织方法完善(修正)立面构图。基本方法有创造“图——底关系”、元素桥接与相似性处理。

(1)创造“图——底关系” “图——底关系”是完形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格式塔心理学家认为视知觉会自然将视域内的所有图像分为图形和背景两个部分,图形相对于背景来说更加实在,从中突显出来作为视觉中心。基于这一理论可知创造“图——底关系”就是确立构图中的主次关系,是树立视觉中心的有效方法。

当构成元素中含有面元素时,可以通过改变面元素的属性创造“图——底关系”。例如结合色彩心理学,对需要突显的元素采用较为激烈的、能带给人视觉冲击的颜色(例如红色、金黄色等),对希望作为背景的元素采用较为温和的、平静的颜色(例如白色、天蓝色等),通过颜色反差,造成视觉心理变化,达到有效的“图——底关系”,这类的案例十分常见。基于色彩明度差异来组织“图——底关系”的案例,如图5-27所示。它由FORM Kouichi Kimura Architects设计,是位于日本滋贺县的取景宅立面。该建筑立面整体采用颜色明度最低的黑色表皮,门窗开洞是明度和透明度都高的天蓝色或白色玻璃,图底关系清楚,且突出了“取景”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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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建筑立面“图——底关系”实例1:日本滋贺县取景宅

除颜色反差的“图——底关系”,同属基本属性的形状反差也可以创造良好的“图——底关系”。如图5-28a所示为日本爱知县平野诊所立面,由TSC Architects主持设计建造,建筑立面整体外轮廓是一个平屋顶的梯形,正立面上交错分布大小各不相同的8个坡屋顶虎头门窗,与整体平屋顶形成轮廓形状上的巨大反差,产生“图——底”效果。如图5-28b所示的建筑是由建筑师Artem Tiutiunnyk与Chernova Yuliya共同设计完成的、位于白俄罗斯明斯克城郊的Ochag house住宅,该建筑提取当地传统民居符号(坡屋顶、木质镂空窗棂、正中的室内壁炉等),运用现代手法与材料构建,建筑立面材质的反差、虚实关系的处理,创造出通透为“图”、实墙为“底”的立面构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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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建筑立面“图——底关系”实例2

a)日本爱知县平野诊所立面 b)白俄罗斯Ochaghouse住宅立面

上述例子均为面元素之间的稳定性图底关系。线元素也同样可以创造良好的“图——底关系”。如图5-29a所示,进行线元素立面构形实验:已有元素1、2,两者间并无关联,也没有具体的主次关系,尝试将一个与2类似的细长元素3横向固定在图形2的上部,使图形2与3对图形1形成半包围状态(图5-29b),该状态下,2、3共同构成构图中的“图框”,此时元素1成为构图中的“图”,而2与3成为构成中的“底”。为进一步确立元素1的中心性地位,在元素3上增加一个元素4(图5-29c),根据完形心理学的封闭原则,此时线元素和点元素2、3、4趋向于构成完整图形,使元素1位于该图形的中轴线上。如图5-29d所示进一步加强元素1与其他构成元素的形式对比关系,使构图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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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立面中线元素“图——底关系”的建构实验(1)

a)已有元素 b)构形步骤一 c)构形步骤二 d)构形步骤三

通过以上构成实验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线元素通常在立面“图——底关系”的构建过程中用作限定“底”;基于完形心理学的封闭原则,线元素不必形成绝对的封闭形式同样可以产生“图——底效果”。建筑设计中这样的构图方式通常用于创造建筑与环境的和谐关系。如图5-30a所示的建筑为熟知的由库哈斯设计的中央电视台新演播大楼,建筑形态由两个折线在立体空间中拼接而成,从任何角度观察建筑立面都具有强烈的画框感,形成对城市景观的“定格与截取”,产生独特的图底关系。

如5-30b所示建筑为爱默生学院洛杉矶中心大楼。建筑整体10层,立面形成纤细的线形围合形式,中间灵动的通透多功能露台将建筑连接,雕塑式的结构内容纳着教学与办公空间,该设计参考当地文脉,规则的外立面内部容纳了灵活且富于变化的空间,立面“图——底关系”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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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立面中线元素“图——底关系”的建构实验(2)

a)中央电视台大楼 b)爱默生学院洛杉矶中心大楼

根据上述案例图形与分析得出立面构图中“图——底关系”构建的基本方法:

1)立面中主要是面元素时,通过控制元素属性:形状、颜色、位置、材质等,产生对比,从而创造“图——底关系”。

2)当立面中存在多种形式元素时,线元素通常作为“底”的限定和连接工具,创造“图——底关系”,这种关系通常体现为建筑与环境的结合,也可称为“图——景关系”,基于完形心理学闭合原则,作为限定作用的线元素不必形成绝对的闭合关系,同样能产生图底效果。

(2)元素桥接 立面构成元素的位置通常情况下是由其所处空间功能与自身功能所决定的,例如门、窗、雨棚、屋面。通过位置关系的调整可以使建筑立面元素间存在分离、接触、穿插、叠加和融合的相互关系(详情参见本章第二节关于元素间位置关系的论述)。而对于功能和空间要求,无法进行位置调整的立面元素,需要采取引入元素进行桥接的组织方式对其进行构图处理,使之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试通过以下例子说明:

如图5-31a所示为三个相互分离,形状差异明显,无明确构图关系的元素组合。如图5-31b所示为通过在右侧元素2、3之间放置元素4、5、6使构图中的右侧部分形成复合元素,使右侧部分的复合元素成为构图中的主要元素,确立构图中的主次关系。该方式为构图中的元素部分桥接。

如图5-31c所示,通过增设元素4、5将立面中的三个现有元素进行关联,并通过控制元素4的边长使元素1处于构图的中轴线上,成为构图的中心,且整体构图沿中轴线两侧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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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立面元素之间的桥接

a)已有元素 b)部分桥接 c)整体桥接

根据上述例子可以得出元素桥接的以下结论:

1)元素桥接是在不改变现有元素位置及属性的前提下,通过在适当位置增设元素的方式增强现有元素间的关联性,使其形成完整统一的构图关系。

2)立面元素桥接可以分为部分桥接与整体桥接两类。

3)参与桥接的立面元素以线元素居多,但也可以是面元素或点元素。

4)对现有立面元素的桥接,没有固定的手法,可有多种方式,但都应遵循:完整性、统一性、和谐性的构图基本原则。如图5-32所示为另外四种图5-31a元素基础上的桥接方式,可以看到方法不同、参与桥接元素属性不同,但都达到了良好的构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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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其他立面元素桥接方式

建筑立面设计中采用桥接方式的案例很多,新项目的设计中桥接是极好的处理立面效果的方式,但其更多地是被应用于改造项目中,对既有建筑立面进行整治时,采用桥接的手法加强立面元素间的关联性。例如图5-33所示建筑是由葡萄牙建筑师Ernesto Pereira打造的住宅改造项目,建筑外墙原有的陶土瓦被去除,取而代之的是斜木纹理墙面,建筑缓冲空间(露台、门厅)部分则用白色粉刷,通过白色折线在木色图底上的桥接使建筑整体更加紧凑、灵动。同时该建筑立面具有明确的“图——底关系”,且立面构成元素均具有相应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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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银木住宅外立面

(3)相似性处理 桥接是建立元素间的直接联系,而相似性处理是建立元素间的间接联系,两种方式都是进行多元素立面组织的基本方法。桥接与相似性处理也可在同一立面构图中使用,创造元素间的直接与间接联系。

元素间的相似性可以是属性相似、数量相似、比例相似。立面组织中的相似性是指组织方式,与通过组织产生的形态相似性。如图5-34a所示是三个构图关系不清晰的独立元素,在其元素1上增加元素4,使其位于整体构图的中轴线上,产生构图中心(图5-3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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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立面元素相似性处理

再依次在元素1、2、3的相应位置增加相同的元素,使构图具有均衡感(关于均衡手法具体参见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内容),此时,该立面中三个元素成为具有相似性的复合元素(元素数量、构成元素的属性、构成元素位置均相似)。

建筑立面中各部分的相似性组织使建筑立面产生良好的和谐感。如图5-35所示的建筑是由大舍建筑事务所设计位于上海青浦东部新城的青浦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根据使用需求将各功能空间进行小尺度分解,体块与空间之间彼此分离的位置关系,再利用庭院、广场、街巷等过渡空间将各部分组织在一起,从而成为一个建筑群落的聚合体。建筑立面各部分均为矩形轮廓线,墙面材质、窗洞数量、窗洞形式均类似,各部分的相似性使松散的建筑格局完整统一,呈现出整体和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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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青浦青少年活动中心

3.立面划分

多体块构成的组合式立面需要进行构图元素间的组织,通过建立联系的方式达到完整、统一、和谐的构图效果。而对于单一体块的建筑立面,可以通过划分对其进行“勾画”设计。

(1)划分的定义 划分是指将一个完整形态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分割的过程,被划分的部分之间产生某种逻辑性关系。逻辑关系可以是功能关系、结构关系等。功能划分是建筑的空间与形式按照建筑中的功能分区进行分割,所分割的各空间彼此间又相互关联;结构划分可以是建筑形式的划分,如水平向结构,垂直向结构,可以是按照作用的划分,如外围护结构、承重结构。建筑设计中无论划分的逻辑关系是哪种,都将以空间和形式的方式表达出来,例如每层门窗和结构的划分最终都会在建筑立面构图中体现。

(2)划分的条件 功能分区、结构、空间界面形式是产生立面划分的主要条件,其他决定立面划分的条件还包括:立面装饰、材料肌理、色彩、层次关系等。

(3)立面形式的划分方式 立面形式的划分方式有很多,其中以横向与竖向(水平向与垂直向)的划分最常见,建筑立面横向划分数量与形式多数与层数和层高相关。竖向划分形式则与建筑室内空间形式、尺度相关。立面装饰、材料肌理、色彩、层次关系等因素产生的划分则不仅局限于横向和竖向,可能出现曲线、折线等多种类型。

划分在建筑学中无处不在。建筑墙体可按照层数、按照开窗形式、按照材质的差异等形式进行划分;建筑内部可根据功能、柱网关系划分;空间可由墙体进行划分;玻璃幕墙又将庭院与室内进行划分。如图5-36所示是不同室内空间形式所产生的空间界面的差异,这些界面差异进而体现为不同的立面肌理和划分方式。如图5-37所示的建筑是由日本建筑大师伊东丰雄设计的台中大都会歌剧院,从设计到落成历经十载,这座被誉为“目前为止台湾首座真正前卫的建筑”内部多空结构的建筑犹如一块大奶酪有机体,伊东丰雄将其称为“壶中居”。多变而互相连通的内部空间带给人从未有过的流动体验,仿佛在一座现代化的人尺度蚂蚁穴中穿梭。内部空间中的各曲面界面在建筑立面得以表现,使建筑立面虚实之间呈现曲线划分形式,建立立面形式与空间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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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形体立面划分与平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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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台中大都会歌剧院

a)局部立面 b)室内空间 c)空间模型

立面划分产生的视觉感受各不相同。西班牙建筑师高迪曾说:“直线属于人类,曲线属于上帝。”直线是认为刻意刻画的产物,而曲线则更加贴近于自然。因此,直线划分使立面显得整齐、规矩,而曲线划分给予立面流线的有机感。如图5-38所示由扎哈事务所设计建造的阿塞拜疆共和国阿利耶夫文化中心(heydar aliyev cultural center)。该项目位于阿塞拜疆共和国首都巴库,作为该地区新地标建筑包括一个博物馆、图书馆和会议中心。流线的建筑形体上由一道道优美性感的曲线肌理将表皮划分,形成了一个有机而动感的形态。流线表皮下包裹着各种不同的功能,提供了适当的私密性和各个空间的独特性。建筑立面通透的玻璃幕墙部分通过垂直和水平向的直线划分,形成严格的秩序感,给柔美的曲面上增加些许刚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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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阿塞拜疆共和国阿利耶夫文化中心

a)正立面 b)侧立面

(4)划分的方向性构图 立面构图中除划分方式(直线或曲线划分)对视觉产生影响外,划分方向和划分间距也是影响视觉感觉的主要要素。如图5-39所示为边长、面积完全相同的三个正方形。根据完形心理学直观经验原则,如图5-39b所示,当立面沿垂直方向进行直线划分时,视觉惯性沿垂直方向向上,使立面显得比实际形状偏高。根据相同原理,如图5-39c所示,当立面沿水平方向划分时,视觉惯性沿水平方向向左与向右。在此情况下该立面从视觉上比垂直向划分的立面低,由此产生更加良好的视觉稳定性。根据划分方式的此种视觉属性,可以创造特定的建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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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 立面划分方式的视觉感觉

a)无划分立面 b)垂直向划分 c)水平向划分

如图5-40所示的建筑为葡萄牙维阿娜酒店,该建筑整体形态大量采用悬挑结构,下面两层运用混凝土结构,其余各层则统一悬挂于钢结构上,每层悬挑空间幅度巨大(如图5-40b所示建筑侧立面可以清晰看出),如此巨大的悬挑使建筑形体产生不稳定感。建筑正立面6层相互堆叠,整体呈现水平向划分关系,观察者视觉惯性向左右两侧延展,此时建筑正立面视觉上的宽度大于实际宽度,建筑立面效果具有较好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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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葡萄牙维阿娜酒店

a)正立面 b)侧立面

根据上述例子可总结出如下结论:立面划分具有方向性,划分的方向决定立面给人的视觉感受。垂直方向划分使立面形态产生向上趋势,立面显得更加高耸;水平向划分产生向两侧延展的趋势,立面面阔显得更大,视觉上形态显得较稳定。

(5)划分的动态构图 立面划分间距也能使立面产生动态效果。良好的立面划分间距通常遵循一定的构图原则:等距划分或按韵律划分。如图5-39b、c所示的是垂直向和水平向的等距划分。如图5-41所示是两种直线韵律划分形式。图5-41a所示是水平向韵律直线划分,韵律方向为自上而下间距递减,由于重力因素影响,且上部划分出的形体面积较大,因此该立面构图产生向下挤压的视觉感觉。图5-41b所示是垂直向韵律直线划分,间距韵律方向由左向右逐渐增大,使人产生层次感和透视感的视错觉,此时感觉立面向右侧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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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立面直线韵律划分

a)水平韵律划分 b)垂直韵律划分

立面划分间距韵律也可能产生两个方向的运动趋势,如图5-42b所示,划分间距由两侧向中间逐渐递减。图5-42c所示的划分间距由两侧向中间逐渐递增。这两种不同的动态效果均使原有立面形式发生视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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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立面竖向划分的多种间距韵律

a)单一方向韵律 b)双向韵律一 c)双向韵律二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立面划分间距之间的关系通常分为等距划分和韵律划分两种,等距划分时的视觉感觉由划分方向决定,而韵律划分时的视觉感觉由间距的韵律方式决定;立面划分间距的韵律关系产生的构图动态方向与划分方向相对,如划分方向为垂直方向时,间距动态方向为水平向;立面中划分间距韵律可以沿单一方向或者沿两个方向产生动态效果。

如图5-43所示的建筑为波兰国家交响音乐演奏厅。该建筑坐落于波兰卡托维兹市,由Konior Studio建筑事务所主持设计修建。该建筑一经建成便马上成为新城市地标。建筑整体外形为规则六面体,外立面材料采用棕红色砖墙,各立面均运用竖向划分的构图手法,体现建筑竖直向上的挺拔感。正立面划分间距采用由一侧递增韵律,使立面产生透视感与动感,划分间距中填充玻璃幕,与厚重竖向砖墙形成鲜明的虚实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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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波兰国家交响音乐演奏厅

a)正立面 b)透视图

上述案例中的立面划分均属于单体上的构图样式,组合立面同样具有运动趋势,即具有视觉方向性。如图5-44所示的均为主次关系明显的立面组合形式,其划分韵律的组合关系为:韵律方向相对、韵律方向相同、韵律方向相反。韵律方向相对的立面组合方式使构图更趋向于一个整体(图5-44a),其视觉上的方向性与主要元素的方向相一致;韵律方向相同的立面组合方式构图具有一致性(图5-44b),其视觉上的方向性与构成元素的方向性相一致;韵律方向相反的立面组合方式构图呈现分离状态(图5-44c),其视觉上的方向性与主要元素的方向性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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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组合立面的划分韵律

a)韵律方向相对 b)韵律方向相同 c)韵律方向相反

建筑设计的立面划分通常采用多种划分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如图5-40所示,葡萄牙维阿娜酒店立面采取整体横向划分,局部竖向划分的组合形式。如图5-38所示,阿塞拜疆共和国阿利耶夫文化中心立面则是采用曲线与直线划分相结合的方式,而直线划分(玻璃幕墙部分)也是横向与竖向相结合的方式。

为使立面划分具有更强的合理性,使其具有更佳的视觉感觉,立面划分方式应尽量遵循几何学法则和科学的比例关系,如按照黄金分割率、费纳波切数列等法则,由此产生更加符合视觉审美的立面划分形式。伊利诺伊理工大学礼拜堂立面与马赛公寓立面中的划分都是根据黄金分割或者根号矩形的比例进行立面划分构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