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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向珠江三角洲及广西的迁移

【摘要】:因此,全面复界之后,珠江三角洲一带受害最深的沿海县份,尽管有部分百姓“踊跃而归”,还是面临大量田地荒芜,地旷人稀的惨状。为尽快恢复生产,保证赋税征收,康熙帝下令招民复业,奖励垦荒。得此招垦良机,遂有不少人毅然束装就道,涌到沿海地带及西江流域,垦荒拓殖,建立新的家园。这些客籍村庄分布在新安县的东部、中部、南部及惠州府归善县南部地区。

这一波移民与清初的禁海、迁海与复界关系最大。清初,为了对付郑成功的海上武装,清廷于顺治十二年(1655)颁布了禁海令,继而又在顺治十八年(1661)下达迁界令,强令自辽东至广东的沿海居民内迁50里,康熙三年(1664),又令再向后迁30里。闽粤沿海居民,受迁界之害最深,数以万顷的良田被迫抛荒,数以万计的人民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以当时的新安县(含今深圳香港)为例,在第二次迁界中,新安县境有三分之二在划定的应迁范围里,二次迁界后所剩版图极小,人口由迁界前的近万户,骤减到2172人,难以维持县制,只得于康熙五年(1666)并入东莞县。许多官员看到迁海之害,纷纷向康熙帝建言复界。康熙八年(1669)正月,清廷决定部分地区复界,允许百姓回故土归业,新安县“民踊跃而归,如获再生”,因而得以恢复建置。而废止迁界令,全面复界,则迟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廷收复台湾后才实现。

从顺治十八年(1661)下令迁界,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宣布复界,历时23年。被迫迁离故乡的沿海人民,历尽艰辛,有的已转死沟壑,有的已在他乡安家立业,难以回归故里。因此,全面复界之后,珠江三角洲一带受害最深的沿海县份,尽管有部分百姓“踊跃而归”,还是面临大量田地荒芜,地旷人稀的惨状。为尽快恢复生产,保证赋税征收,康熙帝下令招民复业,奖励垦荒。地方官员也花大力气于招垦事业。而赣闽粤边山区的客家人正患“人多田少”“土狭民瘠”之苦,有限土地无法养活日益增加的人口[46]。得此招垦良机,遂有不少人毅然束装就道,涌到沿海地带及西江流域,垦荒拓殖,建立新的家园。于是便出现了《崇正同人系谱》卷一《源流》所描绘的状况:“广州属之增城、东莞、番禺、花县、龙门、从化、香山、三水等县,又西江之肇、阳、罗,沿海之高、雷、琼、廉等府州县,广西全省各州县,湖南毗连广东各州县,在在皆有吾系,大抵皆在清初康雍乾各朝代,由梅州及循州(即惠州)之人,或以移垦而开基,或以经商而寄寓。”[47]亦如罗香林先生在《客家研究导论》中所论:“降至雍正时代,惠、韶、嘉及江西赣州等属的客民,又复盛向粤省广、肇诸属迁移,凡今日花县、番禺、增城、东莞、宝安、四会、新兴、开平、恩平、台山、鹤山等县,当时均渐有客人杂居,而广西武宣、马平、桂平、平南、陆川、贵县、藤县等地,此时亦渐有嘉属客人移入……”[48]

其间具体的情况,还是以新安县为例。《新安县志》记载其时客家人前来承垦的情况道:“(客民)负耒横经……或由江西、福建,或由本省惠、潮、嘉等处,陆续来新承垦军田,并置民业。”[49]刘丽川据康熙《新安县志》和嘉庆《新安县志》的有关记载作了统计,康熙二十七年(1688)新安县有499个村庄,130年之后的嘉庆二十三年(1818),增至865个村庄,净增366个,其中新增的客籍村庄345个,非客籍村庄仅21个。这些客籍村庄分布在新安县的东部、中部、南部及惠州府归善县南部地区。[50]今深圳市龙岗区坑梓镇、坪山镇,宝安区观澜镇牛湖村、松元厦、放马埔、新石桥等客家村镇,就是复界后由惠州、嘉应州等地迁入的客家移民形成的。[51]同一波客家移民进入今香港地区的,则分布于沙鱼涌、盐田、大梅沙、西乡、南头、梅林、沙头角、大埔澳、沙田、西贡、九龙城、官富场、筲箕湾、荃湾、元朗等地。[52]

复界之后迁入深圳、香港的客家人数量有多少?由于文献的缺略,已经很难作出准确的估计,但清代两部《新安县志》还是为我们留下了若干可供推寻的线索。康熙《新安县志》有载:“康熙元年、三年两奉迁拆,尚存人丁二千一百七十二。”而嘉庆《新安县志》记载嘉庆二十三年(1818)新安县的人口有225979人,比起复界之前实增人口223807人。其中客家人与本地人的比例,除了前述自康熙二十七年(1688)至嘉庆二十三年(1818),新安全县新增366个村庄中,有345个是客籍村庄这一资料外,杨耀林还给我们提供了如下的数据:“仅香港一区,复界初时共有村落127个,但自客家人大量迁入后,村落增至336个,其中纯本地或本地人与客家人合建的村庄208个,纯客属村庄128个。”[53]另据科大卫的研究,“明代居于香港的居民,不管方言为何,皆呈报为本地,而清初复界后来的族群,则多呈报为客籍”[54]。综合起来看,嘉庆年间新安县居民225979人中,客家人占了一大半,大约在15万左右,应与事实相去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