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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民系与汀赣贼及其活动研究

【摘要】:随着移民大量涌入赣南、闽西,这两个地区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突出的表现是一个被诬为“汀赣贼”的群体开始活跃在宋代赣南、闽西的历史舞台上。刘克庄《漳州谕畲》提到了三种人:省民、溪峒种类、汀赣贼。他们主要来自汀赣两州,并活动在这两州,所以被冠以“汀赣贼”的恶名,反映出官府和士绅对他们的切齿痛恨。封建官府的苛政是逼使汀、赣百姓为“贼”的主要原因,其中最主要的诱因则是榷盐弊政。

随着移民大量涌入赣南、闽西,这两个地区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突出的表现是一个被诬为“汀赣贼”的群体开始活跃在宋代赣南、闽西的历史舞台上。

刘克庄《漳州谕畲》提到了三种人:省民、溪峒种类、汀赣贼。溪峒种类是各种少数族类,见前述;省民是中书省管辖的百姓,也就是国家编户齐民;“汀赣贼”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是“蛮夷”,所以不归于溪峒种类;但也不是循规蹈矩的百姓,是浮逃脱籍之类的“刁民”,所以不列入省民范畴;他们常常干犯朝章国典,逾越封建纲常礼教,敢于与官府对抗,甚至铤而走险、揭竿而起,所以是“贼”、是“寇”、是“盗”。他们主要来自汀赣两州,并活动在这两州,所以被冠以“汀赣贼”的恶名,反映出官府和士绅对他们的切齿痛恨。

宋代汀赣人民反抗封建官府的斗争风起云涌、此起彼伏,进入南宋后其斗争更不断掀起高潮。仅绍兴年间,就有“南安贼吴忠、宋破坛、刘洞天作乱”,“虔州贼陈颙作乱”,“虔贼谢达犯惠州”,“虔贼周十隆犯循、梅、汀州”等乱事在正史中留下了记载。及至南宋中晚期,李元砺、晏头陀、陈三枪领导蛮汉人民起义,都声势浩大,历时长久。

刘克庄写《漳州谕畲》这篇文章的时候,晏头陀、陈三枪掀起的轩然大波刚刚平息不久,有识者已经感受到这些起义引起的深远社会影响,所以他所说的“汀赣贼”主要是指参加了上述起义的造反群众,但也可以说是泛指汀赣地区一切敢于斗争的百姓。这是因为,这些起义历时之久、规模之大,几乎把汀、赣地区的百姓都卷进去了。

封建官府的苛政是逼使汀、赣百姓为“贼”的主要原因,其中最主要的诱因则是榷盐弊政。榷盐就是官府垄断食盐的生产和销售,实行官卖。榷盐之利在宋代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国家财政支出增加,常常以提高盐价的办法来弥补亏空,而盐禁峻急,贩私盐几百斤乃至几十斤、几斤,重则处死,轻则“黥面送阙下”或“配本州牢城”[69]。老百姓深受其害,被逼无奈,便组织武装走私盐队,公然与官府相抗。其中虔州(南宋为赣州)、汀州百姓受榷盐弊政之害尤甚,故汀赣百姓起而武装走私私盐者尤多,“汀赣贼”之起,多缘于此。《宋史》记载道:

江湖运盐既杂恶,官估复髙,故百姓利食私盐,而并海民以鱼盐为业,用工省而得利厚。繇是不逞无赖盗贩者众,捕之急则起为盗贼。江、淮间虽衣冠士人,狃于厚利,或以贩盐为事。江西则虔州地连广南,而福建之汀州亦与虔接,虔盐弗善,汀故不产盐,二州民多盗贩广南盐以射利。每岁秋冬,田事才毕,恒数十百为群,持甲兵旗鼓,往来虔、汀、漳、潮、循、梅、惠、广八州之地。所至劫人谷帛,掠人妇女,与巡捕吏卒斗格,至杀伤吏卒,则起为盗,依阻险要,捕不能得,或赦其罪招之。岁月浸淫滋多。[70]

虔州出产的食盐质劣而价昂,从淮南转运淮盐,路途遥远,途中吏卒掺假,其盐更加杂恶。所谓“虔州官盐卤湿杂恶,轻不及斤,而价至四十七钱。岭南盗贩入虔,以斤半当一斤,纯白不杂,卖钱二十,以故虔人尽食岭南盐”[71]。汀州不产盐,官府抑配福盐(福州沿海出产)或漳盐(漳州沿海出产)。从福州或漳州运盐到汀州,水陆兼程,水路险恶,陆路艰阻,劳苦而费用高,途中吏卒亦掺假牟利,所以百姓被强迫食用福盐、漳盐,饱受其苦。与虔州、汀州临近的潮州,所产盐质量好,又有水运之便,故虔州、汀州有胆识的人冒险从潮州走私食盐,卖给百姓,百姓可以享受到便宜而优质的潮盐,盗贩者也大获其利,屡禁而不止。

在反榷盐的斗争中,虔、汀二州的百姓在造反精神和组织联络方面都得到很大的锻炼。史载:“汀州人欲贩盐,辄先伐鼓山谷中,召愿从者与期日,率常得数十百人已上与俱行”[72];既已组织起数十百人的队伍,复加以武装,选择秋冬农闲之时,“持甲兵旗鼓,往来虔、汀、漳、潮、循、梅、惠、广八州之地”,遇到官府的围捕,就“与巡捕吏卒斗格,至杀伤吏卒,则起为盗,依阻险要,捕不能得”。常常逼得官府放弃行而无效的剿捕,改用招抚的办法,而“汀赣贼”就在这样的反剿捕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当然,直接到广南盗贩私盐的人毕竟是少数,但一般百姓因榷盐弊政之害而支持“盐寇”,甚至参加到武装反抗官府队伍中者却大有人在。理宗时宁化的晏头陀在潭瓦磜起事,被称为“盐寇”,其起因,据当时在福建为官的王居安致汀州知州的书信所言:“土瘠民贫,业于盐,可尽禁耶?”可知是因贩盐遭禁而武装反抗。王居安主张赦宥一般群众,只治首恶,但汀州知州却贪功进剿,激起更大规模的反抗斗争,致使“建、剑诸郡并江西啸聚蜂起”[73]。而其活动的中心在汀、赣、吉、建昌等州、军[74]。这支造反民军的数量,据负责平叛的宋军统帅陈韡所言:“始者贼仅百计,招而不捕,养之至千,又养之至万,今复养之,将至于无算。”[75]可知至少达到数万人之多,其中仅连城就结有七十二砦[76]

“汀寇”晏头陀之乱甫定,“赣寇”陈三枪之乱复起。陈三枪“出没江西、广东”,显然也是到广南盗贩私盐而起的一支造反队伍。这支队伍活动的范围,“跨三路数州六十砦”,三路是江西路、广东路和福建路,数州是赣州、汀州、潮州、循州等州,可见陈三枪的队伍除了出没江西、广东外,也转战于福建汀州等地;队伍的规模,在其连遭败绩即将覆亡时,被陈韡军队“斩千五百级”“余众尚千余”[77],其全盛时,连营六十砦,每砦以五百人计,应有数万之众。

兴起于湖南郴州、具有瑶汉人民联合斗争性质的黑风峒民变,也与榷盐弊政有关。原来,按照官府的规划,湖南也额定食用淮盐,但靠近广东的州县,贩运广盐路途近便,获利甚厚。官府看到这一点,也曾动念改运广盐,如北宋熙宁间,“章惇察访湖南,符本路提点刑狱朱初平措置般运广盐,添额出卖。然未及行”。元丰六年(1083)“周辅为户部侍郎,复奏湖南郴、道州邻接韶、连,可以通运广盐数百万……仍举郏亶初议郴、全、道三州亦卖广盐”[78]。但这样的变革受到很多人的反对,行而复止。郴、全、道三州百姓要吃广盐,仍得冲破禁令盗贩。可见罗世传、李元砺之变的原因纵使不因榷盐弊政而起,但却是在民众不满榷盐弊政的背景下得到广大百姓的支持而发展壮大。赵希怿任江西茶盐提举,参与平定黑风峒寇罗世传、李元砺、陈廷佐之役,“习知其民利病”,他后来总结经验,施政时“遂损折帛价,减榷酤额,以苏民力”[79];在黑风峒民变势力大盛时,“江西帅欲以买降为功,遣人间道说贼,馈盐与粮,贼喜”[80]。凡此种种记载,都说明黑风峒之乱与湘赣百姓的食盐问题有密切的关系。

“汀赣贼”兴起的另一背景是汀赣地区采矿业的发展。宋代的矿产,有金、银、铜、铁、铅、锡和矾等项,分设监、冶、场、务进行管理和收税。汀、赣、潮、梅的山区,是主要的矿产区。

《宋史》记载,北宋时,银,“饶、信、虔、越、衢、处、道、福、汀、漳、南剑、韶、广、英、连、恩、春十七州,建昌、邵武、南安三军,有五十一场”;铜,“饶、处、建、英、信、汀、漳、南剑八州,南安、邵武二军,有三十五场”;铁,“晋、磁、凤、澧、道、渠、合、梅、陕、耀、坊、虔、汀、吉十四州,有二十务”;铅,“越、建、连、英、春、韶、衢、汀、漳、南剑十州,南安、邵武二军,有三十六场”;锡,“河南、南康、虔、道、贺、潮、循七州,南安军,有九场”;其中虔州、南安军都属赣南,可见其时赣南、汀州是银、铜、铁、铅、锡的重要产区。后来矿冶业有所发展,英宗治平时(1064—1067),“登、莱、商、汀、南恩六州,金之冶十一”;“登、虢、秦、凤、商、陇、越、衢、饶、信、虔、郴、衡、漳、汀、泉、建、福、南剑、英、韶、连、春二十三州,南安、建昌、邵武三军,桂阳监,银之冶八十四”;“饶、信、虔、建、漳、汀、南剑、泉、韶、英、梓十一州,邵武军,铜之冶四十六”;“登、莱、徐、兖、凤翔、陕、仪、邢、虢、磁、虔、吉、袁、信、澧、汀、泉、建、南剑、英、韶、渠、合、资二十四州,兴国、邵武二军,铁之冶七十七”;“越、衢、信、汀、南剑、英、韶、春、连九州,邵武军,铅之冶三十”;“商、虢、虔、道、贺、潮、循七州,锡之冶十六”。[81]

汀赣地区,金、银、铜、铁、铅、锡矿种齐全。此外,在汀、赣、潮、梅之交还有矾矿。

当时采矿的条件很恶劣,需要聚集众多的矿工进行繁重的劳动,而官府对于矿产的征榷管理酷刻严厉。熙宁八年(1075)的立法,“令近坑冶坊郭乡村并淘采烹炼,人并相为保,保内及于坑冶有犯,知而不纠或停盗不觉者,论如保甲法”[82],既驱使近坑冶坊郭乡村的百姓都去采矿,又极端地榨取其血汗,采矿百姓逃亡犯禁者众,官府不思改善矿工处境,却一味地以联保坐罪等法加强管制,结果是使矿主、矿工和贩卖矿产者都起而造反。史载,“漳州之东,去海甚迩,大山深阻,虽有采矾之利,而潮、梅、汀、赣四州之奸民聚焉,其魁杰者号大洞主、小洞主,土著与负贩者,皆盗贼也”[83]。这里讲的是矾矿的情形,其实金、银、铜、铁、铅、锡诸矿的情形大体类此。汀、赣矿产丰富,坑冶多,被逼造反的事件自然多而频繁。

矿主、土著与负贩者皆为盗贼的情况,说明“汀赣贼”这一特殊的群体,在汀、赣地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绍兴十五年(1145),福建安抚莫将的上言也提到土豪和良民转为盗贼的事,他说:“汀、漳、泉、剑四州,与广东、江西接壤,比年寇盗剽劫居民,土豪备私钱集社户防捍有劳,有司不为上闻推恩,破家无所依归,势必从贼。官军不习山险,且瘴疠侵加,不能穷追。管属良民,悉转为盗。”[84]这里揭示的是一幅生动的官逼民反的图景,在汀、赣及湘、赣、闽、粤交界地区带有普遍性。黑风峒之乱、晏头陀之乱、陈三枪之乱及这一区域其他大大小小的造反事件,都有这种情况。当然,“汀赣贼”的主体,还是盗贩私盐者、穷苦农民、矿工、社户、灶户等下层群众。

在古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各地人民的联系本是很薄弱的,闭塞山区的民众尤其如此。许多山村百姓活动半径不过几十里,甚至过着“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般与世隔绝的生活,所以才会出现“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现象。但是,宋代以汀、赣为中心,波及郴、全、道、赣、汀、漳、潮、循、梅、惠、广等州,规模巨大、旷日持久的反榷盐斗争和矿工造反事件,极大地加强了湘、赣、闽、粤交界地区人民群众的联系,极大地锻炼了这些地区人民群众的反封建斗争精神和斗争艺术,同时也极大地密切了这一区域蛮、汉人民的关系,促进了彼此间的交流和融合。所有这一切,都对这一区域蛮、汉群众的整合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临汀志》记载:“汀,山峻水急,习气劲毅而狷介。”又引旧志说汀州“无险隘、荒陋,轻生尚武,人情不甚相远”[85],道出宋代汀州人民普遍具有劲毅狷介和轻生尚武的性格特点,却又把这种性格的养成归于“山峻水急”、“无险隘、荒陋”的自然环境。其实这只说对了一半。汀州人性格确实比较劲毅狷介,也确实比较轻生尚武,其性格特点固然与自然环境相关,但主要还是长期反抗斗争的锻炼导致的。换言之,由于湘、赣、闽、粤交界地区自然条件艰苦,社会发展落后,人民群众受到格外沉重的压迫和剥削,民不聊生,进行了长期的反抗斗争,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一区域的人民在语言、风俗、社会心理、人文性格等方面都在逐渐趋同,一个以“汀赣贼”知名于世的新的族群正在逐渐孕育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