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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用电基本要求与事故隐患:技术与管理

【摘要】:7)确定防护措施。8)制订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施工。4)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6)用电人员负责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带电作业现场无监护人。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视频)

1.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范围。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下者,应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主要内容包括设计配电线路、配电装置和接地装置等。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订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程序。

1)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施工单位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封面上要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编制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单位所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的有关规定。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施工。施工时要严格执行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图施工。当需要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同样,需要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待批准后,按照修改前、后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对照施工。

2.施工用电的人员要求与技术交底

(1)施工用电的人员要求。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3)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5)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6)用电人员负责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7)现场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8)用电人员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2)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对于现场中一些固定机械设备的防护,应和操作人员进行如下交底:

1)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工长汇报,工长派电工处理。

2)开机前,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零保护线端子有无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

3)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用电(视频)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用电作业存在的事故隐患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来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电压。

(3)停用设备未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

(4)电气设备设施采用不合格产品。

(5)灯具金属外壳未做保护接零。

(6)电箱内的电器和导线有带电明露部分,相线使用端子板连接。

(7)电缆过路无保护措施。

(8)36V 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用绝缘胶布包扎。

(9)电工作业未穿绝缘鞋,作业工具绝缘破坏。

(10)用铝导体、带肋钢作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11)配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12)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未切断电源,未经电工妥善处理。

(13)施工用电设备和设施线路裸露,电线老化破皮未包。

(14)照明线路混乱,接头未绝缘。

(15)停电时未挂警示牌。带电作业现场无监护人

(16)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接。

(17)配电箱的箱门内无系统图和开关电器未标明用途无专人负责。

(18)未使用五芯电缆,使用四芯加一芯代替五芯电缆。

(19)外电与设施设备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20)电气设备发现问题未及时请专业电工检修。

(21)在潮湿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

(22)闸刀损坏或闸具不符合要求。

(23)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24)电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没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5)高度小于2.4m 的室内未用安全电压。

(26)现场缺乏相应的专业电工,电工不掌握所有用电设备的性能。

(27)接触带电导体或接触与带电体(含电源线)连通的金属物体。

(28)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29)开关箱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

(30)各种机械未做保护接零或无漏电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