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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摘要】: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并及时经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不得擅自变更。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能具体指导施工,绝不能一般化和形式化。为保证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投入。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概念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在工程施工中,是指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作业方法、施工机械、供电设施等方面制定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特殊性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如下: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标准规程。

(3)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4)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

(1)及时性。

1)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好,并且审核审批后正式下达项目经理部以指导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变更或做补充,否则不能施工。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并及时经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不得擅自变更。

(2)针对性。

1)针对工程项目的结构特点,凡在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必须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同的施工方法要有不同的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措施要有设计、有安全验算结果、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及拆除、爆破工程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等方面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4)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的危险,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特殊气候条件施工的特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如雨期施工安全措施、冬期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施工安全措施等。

(3)可操作性、具体性。

1)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能具体指导施工,绝不能一般化和形式化。

2)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中必须有施工总平面图,在图中必须对危险的油库、易燃材料库、变电设备以及材料、构件的堆放位置,塔式起重机、井字架或龙门架、搅拌机的位置等按照施工需要和安全堆放的要求明确定位,并提出具体要求。

3)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工程项目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施工经验。

4.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安全预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方面的规定。

(2)地基与深基坑的安全防护。

(3)高处作业与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设置和使用。

(5)施工机械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和使用。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的安全技术。

(7)预防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措施。

(8)防冻、防滑、防寒、防中暑、防雷击等季节性施工措施。

(9)防火、防爆措施。

(10)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配电室、外电线路、起重机械的平面布置和大模板、构件等物料堆放。

(11)对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的保护。

(12)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的安全距离。

(1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包括办公、生活设施等)的设置和使用。

(14)施工作业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资金投入

建筑施工中,安全防护设施不设置或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防护设施不设置或不到位,往往是由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投入。为保证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投入。

安全技术措施资金投入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考虑到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2)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实施爆破作业,在有放射性、毒害性环境(含储存、运输、使用等)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建设单位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施工单位应当制订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和措施。企业负责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投入的有效落实,保证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于安全生产的人力、财力、物力到位,满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需要。

(4)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审批、变更管理

(1)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审批管理。

1)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项目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批,报公司管理部、安全部备案。

2)重要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公司管理部、安全部复核,由公司技术发展部或公司工程师部委托技术人员审批,并在公司管理部、安全部备案。

3)大型、特大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报公司技术发展部、管理部、安全部审核。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变更管理。

1)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随着变更,否则不准施工。

2)施工过程中确实需要修改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编制人同意,并办理修改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