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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展开

【摘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深化和完善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8月9日至12日,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讨论制定《关于推行专业分工大包干责任制试行办法》,规定实行“统一经营,专业承包,各自核算,包交提留”,取消工分分配。清理农民拖欠的提留款,理顺和完善经济合同,建立健全各项经济管理制度。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初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深化和完善 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80年11月1日,海阳县委召开各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县委书记刘同德传达中央文件和烟台地委召开的县(市)委书记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这一年,全县粮食生产首次过“长江”,亩产805斤。《大众日报》《烟台日报》均以显著位置报道了这一消息。1981年,海阳县较普遍地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732个大队中有727个大队对粮油生产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占总村数的99.3%。其中11个大队联产到组,12个大队部分作物“联产到劳”。11569个多种经营单位,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10315个,占90%。另有505个多种经营专业户和7929个专业工(不包括针、草艺品人员),灵活地把生产任务承包到队、到组、到户、到劳,解决了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弊病,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1982年,海阳农业生产责任制经历“联产到劳”向“专业分工大包干”的转变,日趋完善、迅速发展。2月,在烟台地委召开县(市)委书记会议后,海阳县委召开县、社两级领导骨干会议,统一思想,制定《关于粮油生产实行专业承包联产到劳责任制试行办法》,下发到生产队,90%的大队实行了“联产到劳”责任制。8月9日至12日,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讨论制定《关于推行专业分工大包干责任制试行办法》,规定实行“统一经营,专业承包,各自核算,包交提留”,取消工分分配。

1983年,全面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大包干责任制,实行专业分工、联产承包,做到宜队则队,宜组则组,宜户则户,宜人则人,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合同制。大包干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和落实,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到1983年底,全县实行“大包干”的生产队4272个,占总数的99%;实行“大包干”的农户17.26万户,占总户数的99.3%。“两户一体(专业户、重点户、经济联合体)”得到快速发展,全县各种专业户、重点户40150户,涌现各种经济联合体610个,发挥有技术专长、会经营的农民作用,促进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方向发展。

1984年,中央下发文件,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大包干责任制,稳定完善土地、果园、林业生产责任制。3月,海阳县制定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全县705个村延长土地承包期,发放土地使用证,积极引导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发展一大批粮油专业户。全县711个有果园的村,有707个承包到专业队、组、户,并延长承包期到15年以上;25万亩自留山、滩,13万亩责任山、滩,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上。通过稳定完善农村经济体制,进一步理顺生产关系,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专业分工、多层经营的新型合作经济体制,并逐步完善,一大批有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发展成为专业户。全县各类专业户发展到6.1万个,各种经营联合体848个,多种经营项目和村办企业4400多个,从业人员15万多人,农村各业的商品率达到53.9%。1987年,大力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到64.4%。全县农村经济开始从小农经济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从单一经营向农工商综合经营转变,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规模化商品生产转变,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980年12月,海阳县成立多种经营办公室。1981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方针,大力发展多种经营项目。全县新上多种经营项目1800多个,林业、淡水养鱼、养兔、队办工业、队办商业等有较大发展。1982年,全县新上多种经营项目4000多个。1983年至1985年,全县加快多种经营发展步伐,狠抓林蚕果、畜牧养殖、建筑建材、水产养殖和捕捞加工四大基地建设,促进全县林、牧、副、渔全面发展。1986年,全县多种经营总收入3.86亿元。1988年4月,全县集中40天,组织1700多名县、乡干部深入农村,开展治理整顿农村经济秩序活动。清理农民拖欠的提留款,理顺和完善经济合同,建立健全各项经济管理制度。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初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这期间的1984年11月,县林业局同林业部签订合资营造万亩楸树丰产林合同。1987年,经过三年努力,山西头乡建成1.3万亩楸树丰产用材林基地,拥有楸树48万棵,成为山东省最大的楸树集中生产基地。1989年7月,林业部颁发《关于山东省海阳县扩建楸树丰产林基地计划任务的批复》,同意海阳县在原有一万亩楸树丰产林的基础上,再扩建一万亩;3月,林业部长高德占为之题词:海阳万亩楸树丰产林基地。

万亩楸树丰产林

1988年,发展以“种养加”为主的多种经营,全县多种经营总收入8.18亿元。从1989年起,培育多种经营十大体系,按照“公司+农户”的路子,进行以山海开发和庭院经济为基本内容的多种经营生产。1991年,海阳县被命名为全国蚕茧生产先进县。在1990年至1992年间,进一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强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农民达到78%。1992年至1997年,全县在稳定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起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制度;强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全面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面达100%。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村集体经济实力逐步提高。大力发展“两高一优(高产、优质、高效)”农业,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1997年,全市规模经济村198个,年收入过万元的致富带头户3.6万户。郭城镇西古现村1992年至1994年分两期建设微喷工程,1700余亩果园实现了微喷灌溉,果品产量增幅15%-51%,节水71%,省工85%,1997年被山东省政府列为省长经济林示范园。经过后续工程的实施,全村3000亩果园实现了微喷化灌溉。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1984年至1986年,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深入开展第二步改革,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农副产品统派购制度。在稳定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基础上,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适当压缩粮田面积,扩大花生和其他经济作物面积;稳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在进行农村第二步改革中,正确处理“无农不稳”与“无工不富”关系,把大力发展乡镇、村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战略措施。1984年10月,海阳县委、县政府颁发《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带来勃勃生机。新上项目1010个,累计3300个,全县从事乡镇企业的劳力76100人,占农村劳力总数的24.5%。全县735个村,有637个村摘掉了“无工村”的帽子。1986年,乡(镇)及村办企业成为全县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全县工业的“半壁江山”。该年,乡(镇)及村、个体工业总产值14500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5.1%,但在“消灭无工村”的思想指导下,由于脱离实际,急于求成,加之管理不善,亦造成严重失误。至1987年8月,全县村办企业只剩下436处,比1984年减少70.2%。

1987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加快发展乡镇企业意见,整顿乡镇企业。同年12月,制定《海阳县乡镇企业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对效益好的乡镇企业实行优惠政策。1988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实施《关于鼓励和支持干部工人承包乡镇村办企业的意见》。1987年至1989年,对乡镇企业坚持“上管并举”的发展方针和“突出重点、促进一般”的工作方法,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投入。制定《关于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几点意见》,制定鼓励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五大”毕业生到乡镇企业任职等规定,鼓励科技和管理人才向乡镇企业流动。1990年,乡(镇)办工业145个,村办425个,个体办2266个,联合体办382个。乡镇工业产值2.77亿元,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6.65亿元。1991年,在乡镇工业中开展企业升级达标活动,24个企业分别达到省、市、县先进企业标准,村级以下工业完成产值8.4亿元。随着全县集体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的进一步改革,企业经营责任制、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巩固完善,租赁、兼并、联合、拍卖、股份制等改革方式的引入,推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乡镇企业改出了活力,干部职工改出了积极性,也逐步进入了市场经济体制。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展开与系统推进 1979年4月,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对整个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逐步把各方面比例失调的问题调整过来。海阳县认真贯彻中央方针,对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企业计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还改革国营企业基金提取办法。自1980年1月起,全县各厂矿企业开始实行以销定产,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市场需要,安排生产,促进产销平衡。通过调整,工业内部结构更加协调,轻纺工业和日用消费品生产发展较快,如液压丝光机、绞纱丝光机、刨花板、家具五金配件、链条锁、京海牌皮鞋、胶粘布鞋、小型联合榨油机、无线电元件等产品,畅销国内市场,有的还进入国际市场。1981年,落实经济责任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坚持国家多收、企业多留、个人多得原则,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润包干、超收分成”;对集体企业,增长利润免征40%所得税;对职工,实行超定额计件工资、记分计奖、联产计酬、利润分成责任制。改变在企业利润上统得过死,在奖金分配上吃“大锅饭”的做法,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1982年,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搞好企业的全面整顿工作。1983年,对财贸企业继续推行和完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对国营工商企业实行利改税,改革供销社体制。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全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转发省、市关于改革的一系列文件,制定《关于扩大工业企业厂长(经理)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关于集体企业和国营企业进一步放开搞活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改革的文件。从1984年起,在抓好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逐步把注意力转移到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上来,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民主选举厂长,推行承包责任制,进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加强企业民主管理,进行第二步利改税。同时,在商业、建筑业、计划、物资、财政、金融、科技、文教、卫生及劳动、人事干部制度等方面也进行一系列改革。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与技术改造并举,生产与经营管理一起抓,外引内联齐步走。将有关科局改为公司,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整顿工交企业领导班子,启用年富力强、有知识、会管理、善经营的中青年干部当厂长。这一年,全县工交系统52个企业厂长(经理)平均年龄38岁,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0%,大专以上的和取得工程师职称的17人。投资1493万元,完成22项大型技术改造项目,从美国、日本、意大利、香港引进12个外资项目,引进国内先进设备121台,科研项目15个,与国内46所大学、科研机构联合。企业内部大都实行厂长负责制,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调动起干部职工积极性。198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3.22亿元,首次超过农业总产值。到1986年,全县基本完成企业整顿任务,其中县属76个工业企业全部整顿验收合格。企业的统计、计量、成本核算、测试手段、各种台帐等基础工作得到普遍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量本利分析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得以应用。全县工业系统95%以上职工实行计件工资、超定额计件、百分考核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基本解决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端。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许多企业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横向经济联合。全县有38个工业企业与全国30多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城市大型企业建立联合项目110多个,引进各种技术人才300多人,完成技术改造项目55个。流通企业也全面推行“四放开(经营、价格、用工、分配)” 改革,并进行股份制、企业兼并、国有小型企业出租等改革试点。

工贸联营海阳县工艺品厂草制艺品

1987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加速工业发展意见。县属工业企业狠抓技术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开展横向联合,积极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94%的企业完成承包,轻纺、化工、电子机械等行业得到新的发展,草制艺品厂和化肥厂被评为省先进企业。全县主要产品产量有较大增加,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在90%以上;开发新产品98种,有15种通过省、市级鉴定。1988年4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加快县属工业发展规定。这一年,在县、乡工业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劳动组合,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工艺品厂由省级先进企业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化肥厂、抽纱厂、机械厂、纺机厂、皮鞋厂升为省级先进企业。工艺品厂的草制地毯保持国优称号,抽纱厂的钩针织品、食品厂的萨其马等11种产品被评为部优、省优产品。1989年11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若干规定》。1990年,全县初步形成轻工、纺织、机械、化工、食品、丝绸和建材7大行业规模优势。这期间,工商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全县150户县属工商企业,承包139户,占93%。221户乡镇企业,承包131户,占60%。按照“配套、完善、深化、发展” 的要求,深入进行企业内部改革,推行全员风险抵押和厂内银行,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全县抓住解放思想主题,开展大讨论。广大干部群众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解决封闭保守、因循守旧、畏首畏尾、妄自菲薄的问题。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后,全县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1997年2月,党的十五确立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全县改革开放深入推进。

1992年开始,全县加大企业所有制结构、组织结构和内部改革的力度,积极推行股份制、企业兼并、组建集团公司,发展股份制企业20户;组建肉类、水产、包装、蔬菜和果品五大集团公司;对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四个单位进行转体改革;放开粮油和副食品价格,改革补贴办法;推出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医疗、养老、待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自1997年起,全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因企制宜,对工业企业实施资产重组、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租赁经营。按照政府出售产权、择优受让主体、法人控股经营、明确资产约束的基本思路,以产权转让为重点,以制度创新为目标,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组织领导,因企制宜,全面推进,积极探索适合海阳实际的企业改革形式。至1999年,全市85个市属企业改制,其中出售产权的60个、挂靠联合的5个、实行租赁的3个、破产的15个、其他方式改制的2个。2002年末,企业改制面达92.4%。

管理体制改革方面,1992年,全县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兴办实体、强化服务为重点,以“一小四大(小机构、大服务、大市场、大社会、大企业)”为目标,进行县、乡管理体制改革,县里将17个部门设在乡镇的372个单位下放到乡镇管理,兴办各类实体428个,有651名机关工作人员转入经济建设主战场。1993年至1997年,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重点,全面进行县、乡管理体制改革,撤、并、转29个行政机构和20个事业单位。

住房制度改革。1988年3月,海阳县被烟台市列入首批住房制度改革县。4月1日在商业系统试点。1993年至1997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出售公房并办理产权转移5800套,回笼资金3100万元。

1978年,全县有公社办及以上工业企业128个,其中县以上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43个、公社办工业企业85个,全县工业总产值1.61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从业人员12301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县注重发展工业,加大工业企业技改投入,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制,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县内工业进入全面发展阶段。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达到1715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9个、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35个、乡(镇)办工业131个、村办企业1510个(村集体办企业577个,其他形式933个),全县工业总产值4.24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从业人员38493人。乡(镇)及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186个,固定资产原值1.44亿元,利润总额1639万元,利税总额2659万元。1986年至1995年,全县工业加快改革步伐,不断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工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1988年,海阳被国务院列为沿海开放县后,外商及港、澳、台商来海阳投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营经济等各种经济类型工业得到发展。县属企业以技术进步为中心,大搞技术改造,新建、扩建和改造一大批骨干企业。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占据工业经济的半壁江山。1990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企业51个,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54个,乡(镇)办工业145个,村办425个,个体办2266个,联合体办382个,共有企业3323个,全县工业总产值15.34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从业人员23907人。1992年起,全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兼并联合、租赁拍卖、分立剥离等多种改革,深入进行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培育10大集团公司和骨干企业。1995年,全县有乡(镇)及以上工业企业262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65个、集体及其他经济类型企业197个,全县工业总产值48.29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从业人员27360人。乡(镇)及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240个,固定资产原值11.53亿元,利润总额8133万元,利税总额1.49亿元。1996年至2000年,全市深入开展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围绕财源工程建设,采取激励政策,建立项目投入责任制,不断加大企业投资力度,培育发展重点企业与重点项目,保持全市工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