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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左错误与四清运动

【摘要】:进入全国“四清”高潮阶段后,作为中共山东省委“四清”试点的海阳掀起以“夺权”和“大兵团作战”为代表的“四清”高潮。“四清”运动的开始1963年2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后十条”虽然强调“四清”运动要团结依靠95%以上的干部群众,但明确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开展更大规模的运动。

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重提阶级斗争,把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特别提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存在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党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左”的观点进一步发展,并由此导致了“四清”运动的开展。中央八届十中全会之后,根据中央、山东省委和烟台地委的部署,海阳县在继续调整国民经济的同时,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入全国“四清”高潮阶段后,作为中共山东省委“四清”试点的海阳掀起以“夺权”和“大兵团作战”为代表的“四清”高潮。

海阳县在“社教”运动的初期,主要还是按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纠正“五风”,统一广大干群对“三面红旗”的认识,提高爱国爱社的思想觉悟,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运动在认识、形式和内容上,与此前每年进行的“整风整社”运动并没有明显的差别。虽然通过传达学习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引入了“以阶级斗争”“两条路线斗争”的思想,但在实际操作中,尚能分清和解决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同时,由于运动紧密结合当时的生产、生活实际,采取正面教育为主、群众自我教育的方法,使社会风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遏制了“黑风”,巩固了集体经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业的继续恢复和发展。

“四清”运动的开始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会议肯定了湖南省委和河北省委开展农村“社教”运动的经验做法,决定在农村进行以“四清”(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在城市继续开展以“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山东省委于1963年3月1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强调在“社教”运动中,要向群众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大兴无产阶级思想,大破资产阶级思想,干部要自觉检查交代自己的各种错误行为,普遍“洗一次澡”,放下包袱,积极做好工作,努力搞好生产等。烟台地委下发了《中共烟台地委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的指示》。

根据中央和省委、地委的部署,借鉴湖南省委和河北省委开展农村“社教”运动的经验做法,1963年4月7日至17日,中共海阳县委在东村公社东村片(和平、团结、窑上疃3个大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四清”)试点。通过原原本本宣传学习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农业六十条”、《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等文件,揭阶级斗争盖子,发动干部进行“洗手洗澡”(检查、交代个人问题),与此同时,全县17处公社先后召开了会议,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参加会议总人数15770人,其间,县委两次发文,强调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要坚持正面教育,保证运动健康发展。指出:对于90%以上的干部,主要是进行阶级教育,提高觉悟,明辨是非,划清界限;坚持干部自觉地检查交代问题,防止任何追、逼、挤、压现象;要求自始至终反复交代运动的目的、方法和政策,解除思想顾虑。会议在学习文件、揭开阶级斗争盖子的基础上,自上而下进行“洗手洗澡”。会议期间,有135个生产队检查了八届十中全会后仍坚持包产到户问题,930个生产队检查了瞒产私分问题,1052个生产队检查了交售农副产品时交孬留好、以劣顶优问题,83个生产队检查了匿报土地问题,916个生产队检查了集体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问题,756名干部交代了投机倒把错误,628人交代了贪污盗窃问题,2488人交代了多吃多占问题,253人交代了妇女作风及合伙聚赌问题,3095人检查了封建迷信活动。

1963年5月,中共中央在杭州召开会议,认为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任何时候都不可忘记阶级斗争,不可忘记无产阶级专政”。会议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要求各地根据新精神要求,重新训练干部、进行试点,为大规模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做准备。9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后十条”虽然强调“四清”运动要团结依靠95%以上的干部群众,但明确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开展更大规模的运动。11月12日至14日,海阳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烟台地委黄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十项决定和十项政策规定,研究部署农村冬季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1月15日至12月2日,中共海阳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进行以“洗手洗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参加会议的有1578人。会议分学习中央文件,回忆对比、揭阶级斗争盖子、查上当,“洗手洗澡”、放包袱、交待政策、分析原因、正确接受经验教训,安排冬季工作等四个阶段。会议期间,与会同志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根据中央提出的“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的方针政策,自觉地检查了自己的思想问题及经济问题。880名大队干部中,自觉交代犯有贪污盗窃行为的有719人,交代贪污粮食19.7万斤,现金6.3万元,实物折款6.7万元,布票0.93万尺,棉纱282个,投机倒把牟取暴利7.6万元,挪用公款3.2万元。在这期间,中共海阳县委部署了对基层党员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事宜。教育中,批判了“单干风”“黑暗风” 和某些党员、干部的不良倾向,进行了“执政党必须注意党的建设” 的教育,提高了党员觉悟,增强了党的战斗力。全县基层党员18987人,接受教育者17748人,占基层党员总人数的93%,其中,到县委党校集中培训者3586人,占接受教育者的20.2%。

12月上旬至1964年1月上旬,全县4处重点公社和14处面上公社,先后召开了半个月的三级干部会议,共17125人参加。会后,县委抽出6名常委参加领导小组。全县组织569名脱产干部进村开展运动。运动分四个阶段:(一)广泛深入地宣传讲解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提高认识,明确政策;(二)在会议对比、提高觉悟的基础上,发动社员揭发干部的“四不清”问题;(三)组织干部“洗手洗澡”,检查、交代“四不清”问题,同时结合社员揭发,进行调查核实;(四)大张旗鼓地组织“公物还家”和经济退赔。运动中,坚持中央制订的“四宽四严”政策(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过去从宽,现在从严;坦白交代从宽,抗拒从严;彻底退赔从宽,抗拒退赔从严)。有4处公社系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揭发出的贪污盗窃者占干部总数的70.3%,投机倒把者占4.1%;面上14处公社,揭发出的贪污盗窃者占干部总数的37.7%;共贪污盗窃、投机倒把63.3万元,粮食42.79万斤;严重多吃多占16.89万元,粮食27.38万斤;铺张浪费64.48万元,粮食20.46万斤。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思想指导下,过分严重地估计了阶级斗争形势,扩大了阶级斗争范围,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使不少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从1964年5月开始,海阳县委又集中开展了新一轮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行村、大山、小纪、泊子4个公社为试点,面上的社教运动仍然由各公社党委组织进行。海阳的这两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方式上,主要是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以说服教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尽管已经出现过火苗头,但客观上对于纠正干部多吃多占、强迫命令、欺压群众等不良作风和在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面的违规问题,以及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制止封建迷信等歪风邪气,还是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清”运动的高潮 1964年下半年,尤其是9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总结》(即“桃园经验”)的批示后,全国“四清”运动进入高潮,强调“四清”不仅要解决在经济领域的“四不清”,更要解决在政治、经济、思想和组织上的“四不清”。在“后十条”修正案中,更认为这是一次比土地改革运动更为广泛、更为复杂、更为深刻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要求把放手发动群众放在第一位,首先解决干部中的问题,并规定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之后,“四清”运动无论从内容上、性质上、规模上都开始升级,一场以基层干部为主要对象,以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四清”运动在全国部分地区展开。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在曲阜、齐河,以及烟台的海阳、长岛进行更大规模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

1964年11月初,中共山东省委派出以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众音为团长,并从团中央书记处、国家体委、济南军区、中国科学院、山东省直机关,以及省内泰安潍坊和烟台专区抽调大批骨干,组成了庞大的“社教”工作团进驻海阳,总人数达1.6万至1.8万人,即所谓的“大兵团作战”“人海战术”,将海阳和烟台专区的“四清” 运动推向了顶点。期间,胡克实、荣高棠、杨得志、刘秉琳等党政军领导来海阳蹲点,历时8个月。运动以“桃园经验”为指导:(一)扎根串连,访贫问苦,从小到大逐步组织阶级队伍;(二)开展背靠背的揭发斗争,搞“四清”;(三)集中、系统地进行阶级教育,开展对敌斗争;(四)进行组织建设。由于对形势估计严重,认为有三分之一的基层领导权不在共产党手里,大军压境,工作团当家,整了一大批基层干部,造成了严重后果。

运动伊始,根据“把所在县的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交由工作团领导”的中央要求,省委驻海阳工作团取代海阳县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行使一切工作的领导权。来自中央部委、省直机关、泰安、潍坊、烟台的“四清”工作队员和海阳本地的“四清”工作队员混编在一起,分散进驻到各社、队,每村少则3名队员,多的有10人左右。在进村之前,对工作队员都进行了集训,“要把彻底革命的决心树立起来,必须以反右倾为纲”,为此要解决好以下问题:第一,分清敌我界限,明确认识阶级斗争的新形势;第二,批判怕字当头、调和改良的态度;第三,清理过去运动中的各种框框和模糊观念;第四,振奋起干部的精神状态。强调要将思想问题抓住重点“打歼灭战”,即“集中力量解决彻底革命的决心和彻底革命的作风问题,又以树立彻底革命的决心为主。”可见将阶级立场、阶级感情、阶级斗争提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

在此次海阳“四清”运动期间,驻村工作队员都安排在贫下中农家里,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根据亲历者的回忆,这次海阳“四清”运动基本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驻村工作队进村之后,首先是扎根串连、访贫问苦,摸清阶级队伍状况,组织贫下中农骨干,了解大、小队干部的“四不清”问题,通过参加劳动与群众广泛接触。因为带着“三分之一的基层政权不在我们手里”这一先入为主、严重不符合实际的框框,工作队进村后就撇开基层组织到贫下中农中重新扎根。而所谓“扎根”,就是发现贫下中农中的积极分子,经过考察、培养,而成为运动依靠的对象和力量。“根子”是以家庭出身为基本条件,一般是采用“三对头”的选拔方法选出的,即自述家世、根子互相介绍、群众反映。刚开始的时候扎根串连、访贫问苦搞得很神秘,一般是白天确定好对象,晚上悄悄上门,向这些贫下中农根子了解阶级斗争动向和干部“四不清”问题。在初步掌握情况后,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宣传中央精神,发动社员积极参与运动,揭发各种认为存在的问题。接下来就是批斗“阶级敌人”,主要是“地富反坏右”,而批斗的目的,则是为了激发群众热情。之后,工作队指导各队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作为工作队开展运动的依靠对象。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任务完成之后,开始进入揭发干部“四不清”问题阶段。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之下,大街小巷到处张贴标语口号,大会小会天天开,广大群众情绪高涨,政治热情被极大激发出来,再加上工作队员的倾向性引导,在强大紧张的政治氛围之下,所谓“地富反坏右分子”和“四不清”干部早已如惊弓之鸟,终日战战兢兢,纷纷主动交代自己的“四不清”问题。这一时期在面上,虽然并没有出现体罚打骂基层干部的情况,但由于先入为主地认为大部分干部都是“四不清”干部,政策掌握过于严格,搞人人过关,再加上“熬鹰” 似的不让睡觉、轮番逼供和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也取得了“巨大成果”。这其中,除个别干部确实存在“四不清”问题,更多的则是为了能早点过关,屈从于各种压力,违心地承认“四不清”问题,而工作队又很难加以甄别,甚至好大喜功,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

第三阶段:揭发清查过程结束之后,就进入了定案退赔阶段。在时间上,基本就到了春节前后。此时中央已经下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开始部分纠正此前出现的一些极端问题,农村的紧张局势逐渐有所好转,之前过于“左”的做法,在海阳也得到了及时的叫停和纠正,部分工作队开始撤出海阳。在定案这一阶段,各工作队基本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此前的冤假错案进行了纠正。在揭发清查阶段得出的钱粮数字,部分是逼供的结果,根本找不到证据,这无疑给定案带来了很大困难。以朱吴公社丁家夼村为例,之前检举揭发出的作为清查对象的5名村干部贪污达几千斤粮食,在定案阶段因为没有证据,几乎全部“一风吹”了,最后能被定案的,只有几十斤粮食、多吃多占水果折价也就几十元钱。这些经过认定的钱物,都得到了退赔。

第四阶段:定案退赔结束之后,已到1965年春忙季节,“四清” 运动也进入重组班子的阶段。除了部分确实存在“四不清”问题,要摈弃出村队干部队伍之外,由于之前运动中普遍存在“左”的倾向,对基层干部不信任,方式简单过火,打击面过大,大搞逼供,伤了他们的心,大部分都不愿再继续担任村队干部,以致几乎所有大队、生产队的班子都需要重组,这成了所有驻村工作队所遇到的最大难题。尽管困难重重,作为革命老区的海阳人民,依然保持了战争年代爱党爱国的光荣传统,在贫协的帮助之下,工作队重新组织基层队社机构,使得农村生产得以正常进行。重组班子的完成,也标志着此次“四清”运动的“胜利”结束,这已经到了1965年5月左右,工作队逐渐撤出海阳。5月27日,山东省委就四个试点县的“四清”工作向中央作出报告,标志着海阳此次“四清”运动的正式结束。

在海阳“四清”运动的整个过程中,驻村工作队员深入田间地头,走家串户,坚持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在开展运动的同时,发动组织群众安排生产、修路挖渠、打井造田,不但维持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还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农田规模、促进了生产效率、提高了生产能力、改善了群众生活。同时,工作队员通过与群众打成一片,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得到社员信任,也的确揭露出一批干部存在的“四不清”问题。比如驻瓦罐窑大队工作组就发现“这个大队的多数干部,过去很少参加集体劳动,但他们挣的口粮和现金,却比同等劳力的社员高出一倍甚至几倍,严重地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在清查这个大队第二生产队1964年的工分账目中,发现这个生产队一年支出“麻袋工分”935个,而4个小队干部就占去了600多分。其中小队长把自己价值4元的两条旧麻袋借给队里装粮食,每用一天记工6分,50多天就得工分357个,折合现金35元。工作组以此为契机,在这个小队清查出不合理工分1600多个、现金60多元,平均每户可多分13元钱。社员高兴地说:“今年咱可以过个肥年了。”

但是,在当时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对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看得非常严重,甚至认为“在农村基层干部中,有许多人犯有大大小小的错误,不仅有经济上的四不清,而且有敌我不分、丧失立场、排斥贫农下中农、隐瞒成分、伪造历史等政治和组织上的四不清,其中有一些人的错误比较严重,甚至已经蜕化变质,成为阶级敌人的代理人和保护人。”很多驻村工作组运动伊始就对基层干部抱着否定的态度,驻海阳庄上村的四清工作组在分析了村子情况后就认为:“这个村,历史上没搞过像样的阶级斗争,群众觉悟有限,历次运动,问题都没得到解决,干部的手腕比较狡猾,有些群众被蒙蔽住了,群众存有比较浓厚的宗族观念,对‘四不清’干部打不破情面。”在这一指导思想的影响下,运动中在海阳普遍出现了打击面过宽,撤换、处分干部过多的现象,使大批党员干部受到不应有的伤害,从而影响了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给农村工作造成了很大损失。这场运动使海阳元气大伤,并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为之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派系斗争和农村积怨埋下了祸根。据不完全统计,运动中海阳全县有306名农村干部,或因惧怕运动,或因无法忍受逼供和群众的责难,或因对揭发的问题交代不清为求解脱,或因惧怕被打成“四不清”干部受辱而“畏罪”自杀。有28101人被划定为“四不清”干部,占干部总数的72%,占总人口数的5%。其中:340人被开除党籍、政籍,982人劝退出党、不予登记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71人被定为敌对分子,1006人受到撤职、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家庭成分上划者3801户,其中上划为地主、富农成分的280户。1966年5月,中共烟台地委又抽调地直机关、各县(区)干部2000余人,组成工作团,再次开赴海阳进行“四清”善后工作,解决“四不清”干部的“翻案”问题。首先在东村公社秋林头大队试点,后在全县开展运动,历时两个月。

“四清”运动的尾声 就全国形势来看,“四清”运动自发动以来,特别自1964年下半年开始,普遍出现了打击面过宽、斗争过火等严重“左”的错误。中共中央及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1964年12月15日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出台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二十三条”虽然在阶级斗争问题上发展了之前“左”的观点,但也纠正了“后十条”修正案以及之前“四清”运动中一些过“左”的做法。相比于之前的清账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习惯于将之前称之为“小四清”,而将这一阶段称之为“大四清”。虽然“四清”这一政治术语开始在中央文件中正式出现,但由于运动走向的变化,更大规模的“文化大革命”已经开始酝酿,“四清”运动实际已经走向尾声。

自“二十三条”颁布实施之后,之前极端的运动方式也得到及时纠正,特别是海阳“四清”运动自1965年年初开始,明显开始降温。4月,中共山东省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团分批撤离海阳,县内各级党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1965年8月,中共烟台地委在文登县开展“四清”运动。遵照地委指示,海阳县委组织1000余人的“四清”工作队(其中县直机关干部500余人,中小学教师、农村干部500余人),由县委副书记车福万带队,进驻铺集、小观、晒字、葛家等五处公社开展运动。当月,“先遣队”开赴文登。10月,工作队员全部到位。为时一年,1966年10月返县。

随着政治形势的发展,从1966年年初开始,一场更大规模的政治运动已经处于酝酿之中。从全国情况来看,在初期,“文化大革命” 是作为“四清”内容之一而出现的,随着“文化大革命”的不断深入,则提出以“文化大革命”带动“四清”,把“四清”纳入“文化大革命”之中,“四清”内容和提法逐渐淡化,直至消失。海阳的情况与全国总的形势是一致的。

“五反”运动 根据八届十中全会以及1963年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的要求,在农村开展“四清”运动的同时,城市也要开展以“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五反”运动,后来也将其统称为“四清”运动,但其规模和影响,远不及农村。

根据中央部署和地委会议精神,1963年5月24日至28日,海阳县委在召开县委扩大会的基础上,召开各公社管委和县直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中央文件,进行思想发动。运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第二阶段,结合增产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制度;第三阶段,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运动。全县有449个单位5533名职工参加了运动,10月上旬结束。运动中揭发出的主要问题是:财贸系统由于盲目采购,积压、削价、浪费109.9万元;8处公社犯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多吃多占错误较严重者156人,占公社职工总数的17%,其中贪污盗窃者38名,投机倒把者38名。

6月中旬,海阳县委常委集中学习,根据中央十项决定和“五反”指示精神,对照自己的思想、工作进行了检查,深挖了三个根子(资本主义、封建主义、修正主义)。在检查问题、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洗澡”检查。随后,组织各部门进行了半个月的讨论。讨论中给常委提出419条意见,主要问题有:多吃多占,生活特殊化,劳动观点逐渐淡薄,官僚主义,忽视政治思想工作,阶级观点、阶级立场淡薄,铺张浪费等。县委常委根据所提意见,分类排队,边整边改,促进了思想、作风的革命化。

1964年7月8日至11日,海阳县委常委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初步检查了自己的问题。继之召开县委扩大会议进行检查,并征求意见。由于对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领会不够,对“五反”运动的意义认识不足,个人主义思想没有解决,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得不深不透。9月7日,烟台地委秘书长牟玉田代表地委,对海阳县委进行了多次批评帮助。13日起,县委常委进行补课,重新进行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委书记刘光荣代表县委常委在县直和公社党委书记17级以上干部会议上作了工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