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海阳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纠正左倾错误第四节

海阳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纠正左倾错误第四节

【摘要】:按照中央、省委、地委部署,海阳县制定措施,努力纠正“左”倾错误,取得初步成效。初步纠正“左”倾错误1959年1月9日,根据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省委、烟台地委的指示,海阳县委颁发《关于整顿巩固人民公社的计划(草案)》,在全县普遍开展整社工作。第二阶段,传达、讨论人民公社“队为基础,三级核算”的体制和关于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等若干政策问题。

为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从1958年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到1959年7月庐山会议前,中央提出了一些纠正错误的具体措施和整顿人民公社的方针政策。按照中央、省委、地委部署,海阳县制定措施,努力纠正“左”倾错误,取得初步成效。1959年春,县内将3镇17乡改为20处人民公社,所辖村庄不变。同年,唐家、高家、赵家公社分别并入夏村、朱吴、大山公社,全县时有17处人民公社。

初步纠正“左”倾错误 1959年1月9日,根据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省委、烟台地委的指示,海阳县委颁发《关于整顿巩固人民公社的计划(草案)》,在全县普遍开展整社工作。《计划》指出,人民公社表现出极大的优越性,从十个方面给农民带来了好处。同时,由于人民公社成立时间很短,刚一成立即忙于秋收秋种和大炼钢铁,公社内部思想混乱,生产方针、经营管理、生活安排以及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人民公社的巩固与发展。《计划》要求,必须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精神,“迅速统一全党全民对公社的认识,加强对公社的领导,整顿和巩固公社的组织,确定和健全公社的制度,更好地组织公社的生产和生活,担负起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向前发展的伟大使命”。《计划》对整社工作提出八条要求:(一)大张旗鼓地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统一全党全民对人民公社的认识;(二)全面贯彻公社的生产方针,搞好公社的生产;(三)认真解决人民生活问题;(四)改善经营管理;(五)迅速、妥善结束公社的分配工作;(六)加强公社的财务管理;(七)切实整顿好党和公社的组织;(八)整顿、改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县成立了整社领导小组和整社办公室,从县直机关、公社、部队抽调500人组成整社队伍,到各社开展工作。

2月11日,全县由点到面,开始对农村人民公社进行认真整顿。整顿中,以思想教育为纲,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从解决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入手,收到较好的效果。当日,海阳县委还颁发了《关于继续搞好整社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按省委指示,集中力量,在春耕前后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通过总结1958年的工作,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克服缺点,解决社内存在的主要矛盾,如思想、政策、生产、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在搞好生产的前提下,妥善安排社员生活,以充分发挥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保证1959年工农业生产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进。《意见》详细地规定了整社的内容、步骤和方法,对思想教育、发展生产、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改善经营管理、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发挥和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整顿党社组织、转变干部作风等方面,均提出具体要求。

2月16日至21日,中共海阳县委召开县、公社、管理区、生产队四级扩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公社党委正副书记,管理区总支书记、生产大队支部书记及地委整社工作组负责干部,共1600余人。会议传达了中共山东省第一届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报告,总结了1958年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经验,讨论制订了1959年工业、农业以及林、牧、副、渔等多种经济全面发展规划。会议期间,清算和批判了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右倾机会主义及其他不同性质的错误,如私分粮食、油料,匿报产量等,但会议仍将县委原定小麦亩产千斤的指标不切实际地提高到1500斤,粮食产量指标也由2000斤提高到2500斤。全县20处公社,提出创双千斤的管理区79个,创双千斤的生产队765个。为了加强领导,县委抽调2名副书记、2名常委和1名县委委员,下放到公社担任第一书记;抽调69名区级干部,下放到管理区任总支书记。同日,中共海阳县委还颁发了《关于1959年发展多种经济的规划(草案)》。《规划》提出:“必须在1958年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家畜、家禽等多种经济,开展‘十五养’运动,以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扩展商品生产,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并不断满足广大人民逐步改善生活、达到丰衣足食的需要”。《规划》对牛、骡、马、驴等大家畜,猪、绵羊、山羊、家兔、狗、猫等小家畜,鸡、鸭、鹅、鸟等家禽及海狸鼠、黄鼠狼狐狸、鹿、桑蚕、柞蚕、淡水鱼等,均提出具体发展指标。县成立发展多种经济领导委员会和“十五养”办公室,各公社、管理区、生产队亦成立相应领导组织,以加强领导。工作中推行“三包”(包喂养数量、繁殖成活率、积肥),“四定”(定期检查消毒、定时定量喂食、定时牧放清扫垫栏、定期检查评比交流经验)办法,并推广利用代饲料,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全县社、队出现大办养猪场高潮。

3月5日,海阳县委在全县整社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和山东省委《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的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及县五级干部会议讨论意见,制订海阳县《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十项规定(草案)》,对人民公社内部的基本核算单位、管理权限和经营范围,组织编制、收益分配、生产计划、征购任务、劳力安排、集体福利、劳动计酬方法、各级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及算旧账的方法等十个方面,均作出具体规定。5月12日,又根据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十八个问题》和山东省委、烟台地委的指示精神,作出《关于人民公社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对收益分配、供给制、工资制、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信贷和支持穷队,旧账的清理等问题,制订了具体政策。两个文件对落实“以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等共产风,贯彻按劳分配政策,改善群众生活等起了重要作用,有力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

中共海阳县委在4月上旬分阶段认真贯彻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毛主席批转麻城县经验的指示和山东省委六级干部会议精神。第一阶段,放手发动群众鸣放辩论,查摆矛盾,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第二阶段,传达、讨论人民公社“队为基础,三级核算”的体制和关于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等若干政策问题。基本核算单位经群众讨论通过后,各公社均召开会议,总结前段贯彻中央郑州会议毛主席指示情况和县五级干部会议关于十项规定的精神,彻底清算1958年分配等各项账目。清算以高级社为单位,采取算清一笔兑现一笔的办法,把公社或管理区应该退还生产队的粮食、现款、耕畜、农具、家具、土地、自行车等立即退还。损坏者修好退还,暂时不能退还者立出字据,定期偿还。第三阶段,以基本核算单位为基础,讨论制订1959年生产计划和包产、包购指标及生产措施。

3月25日至4月6日,中共海阳县委召开五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直机关干部、公社干部、管理区总支书记和主任、生产片长和支部书记、生产组长及社员群众代表等7949人。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在郑州举行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省六级干部会议精神,解决以原高级社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问题。按照毛主席提出的“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等原则,重新调整人民公社内部的管理和权益分配,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 等“共产风”。会议在学习中央指示精神的基础上,开展了鸣放辩论,充分揭露矛盾。五天中鸣放出各种意见96038条,包括公社体制、分配政策、供给和劳资、包产包购、劳力使用、农业技术指导、干部作风问题诸方面。会议后期,经过反复酝酿讨论,核定全县以原692处高级社为基础,划为521个基本核算单位,平均每个核算单位230余户。并以新的核算单位,制订了1959年生产计划。管理体制下放,获得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拥护,振奋了精神,焕发了干劲。其间,海阳县委对宣传、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采取了得力措施:县五级干部会议前,安排各公社召开了四级干部会议,传达了毛主席的指示;县委书记广播讲话两次,全县有20万群众收听。会后,县委组织100余名干部到各公社进行传达、宣讲,全县95%的群众受到了教育。

1959年上半年,全县农村普遍推行了“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管理制度。随着“三包”的落实,明确规定了奖惩办法。一般采取同奖同罚办法,即超产者奖其超产部分的70%至80%,减产者罚其减产部分的70%至80%;亦有部分生产队实行全奖全罚的办法,克服了人民公社化初期的管理粗放、吃大锅饭现象,调动了农村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1958年11月至1959年3月中共中央的初步纠“左”,主要侧重于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而工农业生产高指标等问题并未得到解决。1959年4月,党的八届七中全会讨论通过了《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较大幅度地降低了除粮食、棉花外的各项主要指标,并对基本建设投资作了调整。6月4日,中共海阳县委向全县各公社党委、各大队党支部印发毛主席4月29日向全国省、地、县、公社、大队、小队干部发出的《党内通信》。《通信》针对当时农村工作中存在的不实事求是问题,主要就包产、密植、节约粮食、播种面积、机械化、讲真话等方面作了重要指示。县委在印发《党内通信》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接到文件后,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生产小队长以上的干部会议,把毛主席的指示逐字逐句地进行传达,并就地组织讨论。通过学习贯彻毛主席的《党内通信》,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深刻教育,对纠正浮夸风起了重要作用。

6月24日,海阳县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6月11日发出的《关于社员私养家禽、家畜、自留地等四个问题的指示》精神颁发《布告》。《布告》提出:(一)允许社员个人喂养家畜、家禽;(二)恢复自留地制度,自留地数量仍按原高级社章程规定,以总耕地5%为限;(三)鼓励社员利用零星与空闲时间,把屋旁、村旁、水旁、路旁的零星闲散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四)屋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包括果树),仍属社员私有。

纠“左”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前提下和框架内进行的,初步好转的形势还很不巩固。1959年8月开展的“反右倾”斗争中断了纠“左”的进程。

继续“大跃进” 1960年2月1日至10日,中共海阳县委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的决议,遵照山东省委、烟台地委的指示,大鼓干劲,总结交流1959年各条战线“大跃进”的经验,进一步组织发动全县干部群众,高举总路线红旗,实现1960年的更大跃进。继1月上旬召开全县青年、妇女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后,又相继召开全县农业及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财贸、水产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会议“献经取宝”,总结交流了1959年“大跃进”的经验,讨论了海阳县委制订的1960年工农业生产计划,表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226个先进单位发了锦旗和奖状,为1286名先进个人发了奖状。

5月20日至26日,中共海阳县委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会议贯彻了山东省委六级干部会议和分配征购会议精神。为了解除一些人怕过渡的思想,巩固和发展人民公社,海阳县委根据山东省委的指示精神,制订了“三变六不变”政策。“三变”是:(一)把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资料、公共积累、公共财产变为公社所有;(二)在管理体制上,把原基本核算单位变为包产单位;(三)在分配方法上,把按比例分配变为对包产单位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和总工值加超产奖励的办法。“六不变”为:(一)生产小队和社员在不妨碍完成集体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经营零星的小副业和自留地的政策不变;(二)公社对包产单位实行“三包一奖”的政策不变;(三)包产单位对社员实行评工记分、按工分分配的政策不变;(四)社员分配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政策不变;(五)土地、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管理和使用权不变;(六)社员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包括房屋、衣服、家具等)和在银行、信用社的存款永远归社员所有,以及在不妨碍集体劳动的前提下,允许个人饲养一定数量的猪、羊、鸡、鸭等的政策不变。通过贯彻落实“三变六不变”政策,消除了干部、群众怕过渡、怕平调、怕多劳不能多得的思想,稳定了情绪,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5月27日至31日,中共海阳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会后海阳县委颁发了《海阳县1960年至1962年工农业生产计划》。《计划》要求,1960年至1962年的工农业总产值,依次为19170、28600、39300万元,1962年较1959年增长165.1%。《计划》对各项具体指标均提出要求。由于这个计划是在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基础上制订的,指导思想上有“左”的倾向,指标严重脱离实际。

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热潮 土肥水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农业“八字”宪法的重要环节。1957年12月,海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制订、通过了《海阳县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至1962年)水利规划》。《规划》提出,1958年至1962年,每人平均水浇地达到一亩,全县水浇地由1957年的14万亩,达到53万亩。全县广大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以愚公移山的英雄气概,进行了空前规模的治山治岭,兴修水利,改良土壤等农田基本建设工程,喊响“把天上下的水蓄起来,把河里的水提起来,把地下的水挖出来”;“洼地变台田,山坡梯田化”;“旱田水利化”,“荒山绿化”。

农田基本建设 海阳县委始终把搞好农业生产放在重要地位,集中主要精力,发动全县力量大办农业,掀起蓄水保土、整平土地、改良土壤等群众运动。1956年开始,在县域丘陵山坡上挖鱼鳞坑和旱水池,就地蓄积水土,增加雨水下渗。至1957年,共挖鱼鳞坑1.5万亩,旱水池1236个。1957年春,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海阳县姜家山后村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现场会,推广了姜家山后村“外撅嘴、里流水、水平沟、水簸箕、土堰改石堰”抗旱、抗涝、保持水土整修梯田的经验。县内整修梯田的标准提高,开始整修“三合一”梯田,到1962年全县“三合一”梯田已达6.25万亩。

盘石店公社马格庄大队整理的梯田

1963年,海阳县委提出“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沟坡兼治、治坡为主、集中治理、连续治理”的方针,在政策上规定“谁修谁受益”,全县再掀农田基本建设高潮。

1965年冬,盘石店公社马格庄大队妇女从山坡搬石头700方用于垒地堰

水利工程建设 按照中央“在今后几个冬春再搞几次水利高潮,力争在短期内,全部实现水利化,这是全党全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等指示,1956年海阳县委开始组织水库建设,当年建成108座,均属小型水库。其后的几年时间里,包括月牙、龙头、龙门水库等在内的138座中、小型水利工程破土动工,其中:千万方以上的水库5座,5百万方以上的6座,百万方以上的13座,10万方以上的49座,万方以上的65座;完成塘坝53座,坑塘71座,机井2个,水井95个,截河流61条,渠道91处,谷坊126座。

盘石店水库

1958年11月17日,为了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进程,提前实现水利化,解除较大水旱灾害,保证农业更大跃进,中共海阳县委成立水利建设指挥部。县委书记刘光荣任政委,副县长王洪财任指挥,领导全县开展起大规模水利建设高潮。1959年12月召开的海阳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明确提出,在全县范围内必须掀起一个声势浩大,规模壮阔,以水为纲的水利建设高潮,苦干大干一冬春,在现有30万亩水浇地的基础上,再扩大水浇地110万亩,占全县可耕地面积70%,蓄水量达1亿7千万立方,到1962年全部实现水利化,达到大雨不成灾,无雨保丰收。会上还提出详细的配套措施,包括:(1)切实执行“小型为主,以蓄为主,社办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在“三为主”治水方针的指导下,根据以小型为基础,中型为骨干,辅以必要的大型,大、中、小互相结合的精神,全县除确定龙头、月牙、院里、台依、招虎山、南台、龙门、牟格8座中型水库,共蓄水1亿1100万方外,各个公社小型水利工程计划蓄水量5567万方,土石方4000万方,这些工程要求在封冻之前,清基结束,确保明春工程竣工。(2)开展共产主义大协作,大规模的水利建设,特别是中型工程,单靠一个公社和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的劳力、财力、物力的调配是有困难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必须贯彻“按劳取酬”“等价交换”的原则下,打破社界队界的限制,实行共产主义大协作。(3)合理安排劳力,全县男女整半劳力约24万多名,今冬明春计划组织50%的劳力投入水利建设运动。(4)认真作好中型水库的移民工作,八座中型水库共需移民3025户,这是一项既艰巨又复杂的群众工作,要求凡水库大坝堵口容易受淹没的村庄,必须于春耕前移完,在迁移中,原则不向外移,可以移到原地高处,以原物盖原房,缺什么补什么,缺的部分(木、料、草),由核算单位负责解决,社员愿意盖好房者,增加部分自己拿钱,核算单位补助工日。从1959年起,二十里店、建新、盘石店等9座水库,因建设需要,先后迁移村庄24个,其中9个全迁,余者部分迁移,计2471户,10825人,拆迁房屋15064间(其中正房10720间)。1966年,移民安置基本结束,1985年全部结束,国家累计拨款203.669万元。

1960年6月,根据山东省人委指示,海阳县人委决定,组织迁送800户支援东北地区经济建设,对象是水库区迁村户。6月22日,从郭城、二十里店、小纪、夏村四处人民公社首批迁民400户,去沈阳苏家屯安家落户,支援边疆建设。23日,再次迁送400户。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支援边疆建设,是中央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支援边疆地区、巩固边疆地区的重大决策,树立了全国建设“一盘棋”和社会主义大协作的思想意识,弘扬了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精神

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到1960年春天,全县蓄水量由1957年的3000万方增长到1.8亿方,控制灌溉面积由23.59万亩增长到50万亩。蓄水量比1957年增加5倍,灌溉面积增加了111%。到1961年,全县建成中小型水库227座,总库容11789万方,其中百万方以上者15座。这些水利工程竣工后即发挥效益。由于水利建设的大发展,对今后的抗旱防涝,保证农业丰收,奠定了极为有利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