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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革命老区发展史及党建成果

【摘要】:中共海阳县委紧紧围绕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等中心任务,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从思想上建党,为在执政条件下党的组织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截至9月底统计,中共海阳县委辖有党政机关党支部16个、农村党支部521个,全县共有共产党员17378名。与会代表391人,其中女代表42人,代表全县792个基层党组织20228名党员。

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也开启了党的建设新历程。中共海阳县委紧紧围绕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等中心任务,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从思想上建党,为在执政条件下党的组织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公开党的组织和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前,出于战争和对敌斗争环境的需要,共产党的组织和党员处于隐蔽和半隐蔽状态,党的工作也未向群众全部公开,那时候党的干部和共产党员除了党内生活外,在其他各项工作上多以行政干部、军事干部、群众组织干部或群众骨干的身份进行活动。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和新中国的成立,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的核心作用,并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党中央决定适时向社会公开党的组织、党员名单和党的工作。

胶东是革命老区,公开党组织的工作早于省内其他地区。海阳是胶东也是全省最早公开党组织的县。海阳是老解放区,在政治上,各级党组织、政权组织及群众团体比较健全,并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很高威望,党的工作基础比较牢固。1949年9月初,中共海阳县委根据中共胶东区委积极稳妥地公开党的支部和党员名单,“成熟一个,公开一个”的原则和指示,首先在小纪村进行公开党组织的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县逐步推开。截至9月底统计,中共海阳县委辖有党政机关党支部16个、农村党支部521个,全县共有共产党员17378名。1949年11月,中共胶东区委作出《关于公开党的指示》,指出:公开党组织的基本精神是,不仅要公开党的支部和党员名单,更主要是公开党的工作,让群众了解共产党的性质和使命,以便更好地求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根据《指示》精神,海阳县委在东村区进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公开试点,发动群众评议党员在八年抗战和三年解放战争中的功过,审查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历时月余。1950年2月,海阳县委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县分批公开了全部党组织和党员。11月统计,全县有基层党支部741个,其中农村支部696个;有党员18376人,其中农村党员17427人。党组织和党员公开后,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同时,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共产党的威信空前提高,广大群众纷纷要求加入党组织。到1951年6月,据中共海阳县委组织部统计,全县有党支部746个,其中机关11个,企业29个,学校6个,农村700个;全县总人口466096人,有党员18250人,占总人口的4.1%。党员中男性14536人,女性3714人;党员职业:农民16414人,职员1371人,学生40人,小手工业者63人,渔民288人,军人29人,其他45人;党员文化程度:初小以下11773人,初小5351人,高小1087人,初中39人;党员分布:机关751人,企业218人,学校149人,地方武装29人,农村17103人;党员年龄:25以下4060人,26至45岁12673人,46岁以上1517人;入党 时间:1927年8月至1937年8月26人,1937年9月 至1945年8月4570人,1945年9月至1949年9月12782人,1949年10月以后872人。在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期间和前后,中共海阳县委以澄清思想、统一意志、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建设新中国为指导思想,举办了县、区干部训练班,对县机关干部进行了系统的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举办了党员培训班,对全县党员进行了党的基础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八项标准教育,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全面整党迎接新时期新任务打下了思想基础。1950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海阳县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新中国成立后,海阳县隶属东海专署,后隶属文登专署(1950年5月至1954年7月)。由于在战争环境中对干部重使用忽视培养选拔,加之新的形势需要,县内干部严重不足。至1951年10月,县区两级缺额干部177人,其中缺区委书记、副书记10人,区长、副区长13人,区委委员29人,县党政部门35人,企业部门90人。中共海阳县委按照文登地委指示,制订了培养选拔干部工作计划。县委决定,提拔新干部150人,余者由上级调干补充。县区两级干部队伍得到充实、加强。

1953年5月16日至23日,中共海阳县委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与会代表270人,审议通过了县委1952年工作总结和1953年工作计划。7月28日,经中共山东省委批准,海阳县委始设常委会,成员由6人组成。1955年9月,通过贯彻全国第一次基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县结合党内生活会普遍建立起支部党课教育制度,由区委委员兼任支部教员,培养支部教育辅导员。通过开展公开党的组织和工作,开展支部教育,各级党组织普遍加强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使党的组织得到巩固,进一步树立了民主作风,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促进了党建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1956年5月20日,中共海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历时5天。与会代表391人,其中女代表42人,代表全县792个基层党组织20228名党员。会议由县委副书记王超致开幕词,县委书记矫宁治代表县委作了《关于贯彻与执行党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指示的总结报告》,县委常委时恒昌作了《关于选举法的报告》,有11名代表在会上发了言。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委的工作总结报告,并对县委提出了51条批评和建议。修改通过了《全县1956-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和《1956年生产合作的具体规划》,作出《关于1956年发展农业生产和发展巩固农业社的决议》。会议选举县委委员25名,候补委员5名。在一届一次会议上,选举矫宁治为县委书记。选举11人为出席中共山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开展整党教育

1951年10月10日,中共海阳县委成立整党工作委员会,领导全县进行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整党教育。总的要求是,对全体党员认真地进行一次共产主义和共产党员标准的教育,在组织上进行整顿,纯洁党的队伍。15日,县、区机关整党开始,11月下旬结束第一阶段学习。12月上旬,从检查本人工作入手,检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党性原则,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审查鉴定,达到提高思想、增强党性、改进工作的目的。每个党员都向党组织讲清本人的历史与政治经历,组织上均对党员作出结论。对不合格党员,从组织上进行了清理。县级机关参加整党者304人。1952年10月10日,县级整党基本结束。除了在“三反”运动中开除党籍的6人、留党察看的1人、警告的10人外,开除出党的3人,清洗出党的1人,劝退的7人,留党察看的3人,撤职的1人,警告的4人。11月底,农村整党开始进行准备工作。县委在龙塘埠乡进行整党学习试点并通过县学举办学习班,训练基层党组织整党骨干。参加对象有村支部书记,乡、村支部委员,小组长及党员积极分子。至1952年3月,共培训四期800人。其间,各区、乡亦进行整党教育试点,为全面进行农村整党准备了力量,积累了经验。1952年3月,农村整党教育开始。7月31日,县委组织整党干部64人,在东村区的东村、中村、肋埠、南城阳乡,磊石区的乐畎、丛家、三关疃、宝玉石等8个乡进行整党试点。经过整党动员、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员登记、审查鉴定、组织处理、改选支部等6个步骤,于9月底基本结束。1045名党员参加整党,开除出党的9人,自动与劝退出党的76人。1953年,农村面上整党全面展开,共分4期进行,其中,第二批整党于4月7日开始,12月下旬基本结束。参加整党的单位共30个乡总支,147个分支部,其中企业支部7个;参加整党的党员3590名,其中女党员724名。经过半年多整党,自动退党者98名,劝退出党者244名,撤销候补党员资格者15名,开除出党者12名,共369名,占党员总数的12.8%;余者有等待教育提高者88名,占党员总数的2.7%。1956年,新中国成立后首次整党基本结束。

整顿改造落后村 1954年9月,中共海阳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造落后村的指示,抽调74名机关干部,进行落后村的改造工作。中央规定落后村的标准是:“土改”“镇反”不彻底,地、富、反、坏分子篡夺基层领导权,基层组织存有严重的宗派斗争,党内不团结,违法乱纪等。全县按此标准,确定落后村41个。在改造落后村过程中,全县共逮捕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69名。没收土地105亩,房子172间,大牲畜6头,农具37件,粮食4038斤,渔船4只,鱼、虾网30扣,山岚15亩,家具15件,草400斤,人民币185元。1957年检查,基本符合中央规定的标准。通过改造,增强了党内团结,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但发现可捕、可不捕而已捕的13名,错捕的2名,错划成分并没收部分财产者8户,检查中均予以平反纠正,并赔礼道歉;对因冤案造成生活困难的,予以适当生活补助。1955年秋至1956年4月,中共海阳县委根据省、地委的指示,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对占全县总村数10.1%的74个落后村进行整顿,问题是:党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得不到正确、顺利贯彻,党群关系淡薄,正气得不到伸张,反动势力气焰嚣张,劳动群众受压抑。整顿改造过程中,首先全面进行了形势、任务、前途及合作化的方针、政策、阶级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群众路线教育,在提高思想觉悟的基础上,整顿清理党的队伍。据63个村统计,通过整顿改造,1674名党员中,清洗出党内各种坏分子97名,其中反革命分子5名,阶级异己分子25名,违法乱纪分子41名,蜕化变质分子26名;劝说消极落后分子出党的105名,撤销候补党员资格的12名,共出党214名,占党员总数的12.8%,受其他处分者38名。同时结合“镇反”运动开展群众性检举,控诉地富反革命分子的罪行,捕办反革命分子81名,其中包括党团员5名;刑事犯罪分子29名,其中包括党员8名。并依据“土改法”规定,解决了“土改”“复查”不彻底的问题,重新划定地主32户,富农29户,没收和征收土地1308亩,房屋266间,山岚55亩,耕畜7.5头,大型农具37件,粮食4038斤,渔船4只,渔网19盘。后期,将历次运动中涌现出来的骨干分子选拔到领导班子,健全各种组织,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并将群众中觉悟高、久经考验的积极分子吸引到党团组织,充实新生力量,从而使落后村的思想、组织、政治、经济改变了面貌,促进了全县的工作。1957年6月,海阳县委根据山东省委《关于迅速妥善处理改造落后乡村遗留问题》的指示,组织9人到18个村庄,结合中心工作,进行了检查处理。重点将错划成分者予以纠正,协商退还财产,正确处理各种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随着抗美援朝运动的开展,全国广泛开展了增产节约运动。在运动中暴露了一些严重的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行为。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精简机构、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1951年12月15日,中共海阳县委召开全委会,传达文登地委关于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会议精神。县委专门成立精简节约委员会和检查委员会。16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检查自身的问题,各部门与会者对县委的检查进行了评议。继之,县委连续召开3次动员大会,“三反”运动在县直机关全面展开。其间,运动一度走入歧途,曾准备结合机关整编,在4天内结束运动。文登地委连续4次来信纠正,从思想认识、工作部署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使运动走上正轨。1952年1月12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提出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 斗争的指示》和山东省委、文登地委的指示,深入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并对运动开展进行了部署。1月14日,矫宁治县长代表县政府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作了检查报告。16日,“三反”运动在全县党政机关全面展开。各单位均成立“打虎队”(内设查账组、侦察组、打虎组),集中进行“三反”斗争。4月20日统计,县级629人参加了运动,运动中查出贪污百万元以上千万元(旧币,下同)以下者19人,千万元以上者22人(“小虎” 21只,“大虎”1只)。6月中旬,运动基本结束。经过普遍检查、民主检查、“打虎”斗争、组织建设四个阶段,6月底统计:“三反”运动中,查出贪污千万元以上的8名,千万元以下的97名,共贪污公款7亿多元;经过民主检查,查出浪费9400万元,化大公为小公1380万元,违反财经纪律乱开支1.5亿元,挪用公款2800万元。后期均勒令退赔,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1952年1月下旬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彻底的“五反”运动的指示》,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斗争,也有力地打击了一些私营工商户的不法活动,教育了广大干部和群众,保障了国民经济的顺利恢复和发展。1953年5月5日,中共海阳县委又根据文登地委的紧急通知精神,召开了县、区、乡三级干部和联社主任会议,与会人员786人,会期7天。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和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部署在全县干部中开展“三个反对” 的教育(后称新“三反”运动)。会后,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带头作自我检查,然后在县直机关和区、乡机关普遍开展了新“三反”运动。经过新“三反”运动,广大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受到处分。

审干工作与内部肃反运动 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此次审查干部工作,是在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各方面建设任务极为繁重的条件下进行的。《决定》指出,审查干部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干部,主要从政治上进行审查,弄清每个干部的政治面目,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堕落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同时多方面地了解干部的思想品质、工作才能,以便有计划地培养干部,正确地使用干部。审干工作从1954年下半年起,陆续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财经、文教部门展开。审查的步骤是,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骨干,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先审查地(市)级以上领导机关和重要的国营厂矿企业,后审查县、区级机关和其他的厂矿企业;先审查政治面目不清、来历不明和重要关节上含糊不清的干部,后审查其他干部。地、县委成立了由组织部、纪律检查委员会、人事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审干委员会,下设审干办公室。抽调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干部并经过培训后做审干的具体工作。1956年上半年,中共海阳县委遵照上级组织部门的部署,对县、区干部进行了审查。全县列入审查范围的干部665名,其中县直机关干部614名,区委书记、组织委员51名。经过查阅档案,根据审干范围和界限,确定有86人必须进行审查。需审对象中,有49人属于历史不清、来历不明,或历史上有重要情节含糊,有8人属于脱党或脱离革命队伍,有14人属于被捕、被俘,有1人属于会道门骨干。经过动员、座谈、个别谈话和外出调查,有25名弄清了问题,占需审对象的29%。余者61名需继续调查和结论。8月,区级干部审查开始,全县12个区(试点区不在内)属审查范围内的干部482人,确定为审查对象者41人,占干部总数的8.9%。9月下旬,基本弄清审查对象的问题。12月,区级干部审查工作结束。

1955年7月1日,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一场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以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提高对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警惕性。中央在《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中认为,大量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以伪装的手法钻进革命队伍,在财政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学术思想、统一战线、群众团体以及其他许多机关里和战线上进行阴谋活动,破坏人民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事业。决定在中央和各级党委均成立专门小组领导此次内部肃反运动,同时要求将审干工作与内部肃反斗争密切结合进行。

1955年6月,海阳一中、海阳师范的教职员工,赴文登参加地委举办的“肃反”试点班,历时月余。随后“肃反”运动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展开。8月下旬,县公、检、法机关对全县进行第一次大的搜捕活动,查获证据确凿的严重犯罪分子15人。1956年1月,中共海阳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和第三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地委的部署,在全县全面开展“肃反”运动。打击对象是历史和现行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包括政治骗子和蜕化变质分子)。6月,县委成立“肃反”办公室,具体领导“肃反”运动。全县83个单位,25466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运动。运动历时两年半,分五批进行。8月中旬,县直机关第一批进行“肃反”的7个单位结束运动,参加运动者345人,调查重点对象7人,经地委批准的“肃反”对象3人。至1959年4月中旬,县内又开展了二至五批“肃反”运动,参加运动者25121人。186名“肃反” 干部,外出调查9088人次,行程14万公里。运动中,通过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发动有关人员坦白、检举、交代问题。初期确定调查对象591名,经调查合理下降为472名,占调查对象的78.2%;批准为清查对象121名,占调查对象的20%;立专案追查者66名,占批准清查对象的55%。经过甄别定案,消除“肃反”重点34名,共确定反、坏分子86名,占批准清查对象的68.9%。其中特务分子11名,土匪1名,恶霸2名,国民党军政警宪人员中的反革命分子39名,汉奸2名,敌对阶级反革命分子1名,其他现行反革命分子3名,政治骗子3名,叛变分子3名,流氓分子6名,二罪俱罚者10名,反动党团骨干3名。处理情况:逮捕判刑者36名,管制劳教者23名,开除劳教者23名,开除回家监督劳动者27名,交社会管制者7名,留机关监督使用者3名,受党、政处分者3名。运动中,自杀者4名,其中有一般历史问题自杀者3名;揭发出不完整的国民党区分部11个,查出反动集团7起,逮捕法办刑事犯罪分子16名;还查出47名普通反革命分子,交公安机关材料50余份;弄清5266人的一般政治历史问题,使他们放下了政治包袱,愉快地投入到各项工作。通过“肃反”,纯洁了革命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政治觉悟和革命警惕性,保证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1961年进行“肃反”甄别工作,初步纠正了“肃反”运动扩大化的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法部门对“肃反”中受错误处分者进行了纠正,并作了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