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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制图规定-钢结构工程识图与施工技巧

【摘要】:绘制时,剖视剖切符号不应与其他图线相接触。图1-4 断面的剖切符号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1)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索引符号是由直径为8~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应以细实线绘制。7)被索引的图样与索引位置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按图1-8的规定进行编排。

1.图线和比例

(1)图线

图线的宽度b宜从1.4、1.0、0.7、0.5、0.35、0.25、0.18、0.13mm线宽系列中选取。图线宽度不应小于0.1mm。每个图样,应根据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先选定基本线宽b,再选用表1-1中相应的线宽组。

1-1 线宽组 (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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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需要缩微的图纸,不宜采用0.18mm及更细的线宽。

2.同一张图纸内,各不同线宽中的细线,可统一采用较细的线宽组的细线。

建筑结构专业制图应选用表1-2所示的图线。

1-2 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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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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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例

施工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比例的符号应为“∶”,比例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字的基准线应取平;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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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比例的注写

绘图时根据图样的用途,被绘物体的复杂程度,应选用表1-3中的常用比例,特殊情况下也可选用可用比例。

1-3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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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构件的纵向、横向断面尺寸相差悬殊时,可在同一详图中的纵向、横向选用不同的比例绘制。轴线尺寸与构件尺寸也可选用不同的比例绘制。

2.符号

(1)剖切符号

1)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6~10mm;剖视方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线,长度应短于剖切位置线,宜为4~6mm,如图1-2所示,也可采用国际统一和常用的剖视方法,如图1-3所示。绘制时,剖视剖切符号不应与其他图线相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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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剖视的剖切符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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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剖视的剖切符号(二)

2)断面的剖切符号应只用剖切位置线表示,并应以粗实线绘制,长度宜为6~10mm。断面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切位置线的一侧;编号所在的一侧应为该断面的剖视方向,如图1-4所示。

3)剖面图或断面图,当与被剖切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在剖切位置线的另一侧注明其所在图纸的编号,也可以在图上集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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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断面的剖切符号

(2)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1)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图1-5a)。索引符号是由直径为8~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应以细实线绘制。索引符号应按

下列规定编写:

①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细实线(图1-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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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索引符号

②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的编号(图1-5c)。数字较多时,可加文字标注。

③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集的编号(图1-5d)。需要标注比例时,文字在索引符号右侧或延长线下方,与符号下对齐。

2)索引符号当用于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剖视方向,如图1-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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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用于索引剖面详图的索引符号

3)在结构平面图中索引的剖视详图、断面详图应采用索引符号表示,其编号顺序宜按图1-7的规定进行编排,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外墙按顺时针方向从左下角开始编号。

②内横墙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编号。

③内纵墙从上至下,从左至右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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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结构平面图中索引剖视详图、断面详图编号顺序表示方法

4)在结构平面图中的索引位置处,粗实线表示剖切位置,引出线所在一侧应为投射方向。

5)索引符号应由细实线绘制的直径为8~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线组成。

6)被索引出的详图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mm的粗实线绘制。圆内的直径线为细实线。

7)被索引的图样与索引位置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按图1-8的规定进行编排。

8)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按图1-9的规定进行编排,索引符号和详图符号内的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编号,在下半圆中注明被索引的图纸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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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被索引图样在同一张图纸内的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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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 详图和被索引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的表示方法

(3)引出线

1)引出线应以细实线绘制,宜采用水平方向的直线,与水平方向成30°、45°、60°、90°的直线,或经上述角度再折为水平线。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图1-10a);也可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图1-10b)。索引详图的引出线,应与水平直径线相连接(图1-10c)。

2)同时引出的几个相同部分的引出线宜互相平行(图1-11a);也可画成集中于一点的放射线(图1-1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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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0 引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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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共享引出线

3)多层构造或多层管道共享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并用圆点示意对应各层次。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或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说明的顺序应由上至下,并应与被说明的层次对应一致;如层次为横向排序,则由上至下的说明顺序应与由左至右的层次对应一致,如图1-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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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 多层共享引出线

(4)其他符号

1)对称符号由对称线和两端的两对平行线组成。对称线用细单点长画线绘制;平行线用细实线绘制,其长度宜为6~10mm,每对的间距宜为2~3mm;对称线垂直平分于两对平行线,两端超出平行线宜为2~3mm(图1-13)。

2)连接符号应以折断线表示需连接的部位。两部位相距过远时,折断线两端靠图样一侧应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两个被连接的图样应用相同的字母编号(图1-14)。

3)指北针的形状应符合图1-15的规定,其圆的直径宜为24mm,用细实线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3mm,指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需用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直径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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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3 对称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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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4 连接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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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5 指北针

3.定位轴线

(1)定位轴线应用细单点长画线绘制。

(2)定位轴线应编号,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内。圆应用细实线绘制,直径为8~10mm。定位轴线圆的圆心应在定位轴线的延长线上或延长线的折线上。

(3)除较复杂需采用分区编号外,平面图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或左侧。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顺序编写;竖向编号应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写(图1-16)。

(4)拉丁字母作为轴线号时,应全部采用大写字母,不应用同一个字母的大小写来区分轴线号。拉丁字母的I、O、Z不得用做轴线编号。当字母数量不够使用,可增用双字母或单字母加数字注脚。

(5)组合较复杂的平面图中定位轴线也可采用分区编号,如图1-17所示。编号的注写形式应为“分区号-该分区编号”。“分区号-该分区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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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6 定位轴线的编号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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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7 定位轴线的分区编号

(6)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分数形式表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根轴线的附加轴线,应以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

2)1号轴线或A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01或0A表示。

(7)一个详图适用于几根轴线时应同时注明各有关轴线的编号,如图1-1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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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8 详图的轴线编号

(8)通用详图中的定位轴线,应只画圆,不注写轴线编号。

(9)圆形与弧形平面图中的定位轴线,其径向轴线应以角度进行定位,其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左下角或-90°(若径向轴线很密,角度间隔很小)开始,按逆时针顺序编写;其环向轴线宜用大写阿拉伯字母表示,从外向内顺序编写,如图1-19、图1-2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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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9 圆形平面定位轴线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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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 弧形平面定位轴线的编号

(10)折线形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可按图1-21的形式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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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1 折线形平面定位轴线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