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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学方法论》诗话的环境美学

【摘要】:山水诗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展示了独特的自然景象及其审美经验。我们通过考察孟浩然的山水诗将会发现,山水诗具有集艺术与哲学于一体的话语传统,旨在通过诗话的方式阐述人的生存环境理想,或称人居理想,而不是单纯为了描述自然美或艺术美。这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诗话的环境美学。

山水诗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展示了独特的自然景象及其审美经验。然而,山水诗中的自然景象究竟属于自然美,还是精神美,或是艺术美,存在明显的分歧。

早在魏晋时期,人们广泛关注庄子所论“逍遥游”是否需要借助自然这一中介,即“有待”或“无待”,表明思想界十分重视自然美及其价值。郭象认为,逍遥的基础是“自然”,也就是“不为”[2],如果逍遥“系于有方,则虽放之使游,而有所穷矣,未能无待也”[3]。支遁回避了逍遥是“有待”还是“无待”的问题,将逍遥的核心直指人“心”,强调“明心”即可逍遥[4],认为有思想、有仁德、有智慧的圣贤可以抵达逍遥境界。根据东晋孙绰《秋日》诗云:“萧瑟仲秋日,飂戾风云高。山居感时变,远客兴长谣。疏林积凉风,虚岫结凝霄。湛露洒庭林,密叶辞荣条。抚菌悲先落,攀松羡后凋。垂纶在林野,交情远市朝。澹然古怀心,濠上岂伊遥。”孙绰在这里明确地表达了栖居山林的意图,即,与其在世俗社会追名逐利、明争暗斗,不如去山水世界放纵心胸、驰骋精神。如此看来,山水景象是人的精神可以抵达玄想、幽思、畅神等超然境界的场所,是世俗社会的对立面。这表明,诗中的山水景象并非纯粹的自然美,而是蕴藏了精神美。

然而,简单地用精神美来指称山水诗中的自然景象及其审美经验,未免轻视了自然景象的文本构成价值及其美学意义。王国维认为,诗歌乃是“描写自然及人生”;并且,依据人类审美趣味的发展,诗歌的描写“实先人生,而后自然”[5],而有特别境界的诗歌,必然始于特别的人生境遇,能以特别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并以深邃的感情为基础去描写景物,导致“一切景语皆情语”[6]。在叶维廉看来,一首诗被称作“山水诗”,是因为山水解脱其衬托的次要的作用而成为诗中美学的主位对象,本样自存是因为我们接受其作为物象之自然已然及自身具足。[7]王维的诗《鹿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和《鸟鸣涧》“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都是脱离了各种思想的累赘,诗人仿佛有另一种听觉、另一种视觉,听到了平常听不见的声音,看到了平常不察觉的活动。在这类诗中,寂、空、静、虚的境特别多,所听到的声音往往来自“大寂”,来自语言世界以外的“无言独化”的万物万象中。在这种诗中,静中之动,动中之静,寂中之音,音中之寂,虚中之实,实中之虚……原是天理的律动,所以无需演绎,无需费词,每一物象展露出其原有的时空的关系,明澈如画,达到了一种极少知性干扰的、自然天然的美学理想。[8]这明显强调了山水诗的自然美学内涵及其意义。

1960年,朱光潜发表文章《山水诗与自然美》认为,以蔡仪为代表的一批美学家承认存在一种客观的自然美,不受意识形态的干扰,但实际上,山水诗所表现的自然美与诗人写诗之前所欣赏的自然美一样,都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不存在纯粹客观的自然美,因为“从历史发展看,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自然就不能有所谓美丑。美是随社会的人出现而出现的”,也就是说,“由于人借生产劳动征服了和改造了自然,原来生糙的自然就变成了‘人化的自然’,它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满足了人的理想和要求,人在它身上看到了他自己的劳动的胜利果实,所以感到快慰,发现它美。”[9]因此,在山水诗中,“人化的自然”不属于纯粹客观的自然美,而是人的主观意识形态与客观的自然景象的统一体,是人对自然景象采取艺术加工的产物。

笔者无意介入上述争论,而是希望指明,围绕山水诗所涉自然景象及其审美经验性质的分歧意见,不能堕入哲学思辨与艺术文本的对立:既不能过分强调山水诗的内在精神宗旨而轻视山水诗的意象表达方式,也不能过分强调山水诗的自然物象而轻视山水诗的精神诉求;换言之,既不能把山水诗当做纯粹的艺术作品而忽视其哲学品格,也不能把山水诗当做严格意义上的思辨哲学而忽视其艺术与审美的特质。我们通过考察孟浩然的山水诗将会发现,山水诗具有集艺术与哲学于一体的话语传统,旨在通过诗话的方式阐述人的生存环境理想,或称人居理想,而不是单纯为了描述自然美或艺术美。这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诗话的环境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