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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炳:山水图像哲学奠基

【摘要】:虽然儒、道思想中的山水观念都包含审美意识,但真正把山水图像纳入哲学系统的先锋人物应该首推宗炳。作为晋末南朝时期的重要画家,宗炳对山水的喜爱更是达到了狂热的程度。看来,宗炳所说的卧游山水体现了山水审美的新时尚。根据其《画山水序》一文,宗炳将儒、道二家思想融入佛教义理,提出了“山水以形媚道”的基本观点。在这里,宗炳所论山水,既涉及其哲学奥义,也涉及其形式美特征。

从不同视角来看,山水有不同的内涵与意义。从纯粹的自然存在来说,山水与自然界里的其他万物一样,只是自然事物或自然现象之一。从人所生存的物质环境来说,山水构成人的物质生存环境的一部分。孔子所代表的儒家思想则将山水与人伦道德问题联系在一起,以山水比附人的道德品质,赋予山水以精神的意味与内涵,强调山水的仁德品质。而老庄道家思想却将山水与宇宙本体联系起来,强调自然的本质在于“道”,山水就是“道”的最佳体现。虽然儒、道思想中的山水观念都包含审美意识,但真正把山水图像纳入哲学系统的先锋人物应该首推宗炳。

宗炳(375—443年),字少文,南朝宋朝画家,涅阳(今河南镇平)人,家居江陵(今属湖北),士族,他的祖父曾经担任宜都太守,父亲则担任过湘乡令。宗炳年轻时就能写会画,颇有名气,朝廷屡次征召,均辞官不就,唯好游历山水。宗炳擅长山水画,但画迹失传,却留下了重要的山水理论著作《画山水序》,对中国山水艺术美学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在宗炳的时代,从玄学角度感悟山水之美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不过,人们对山水本质的理解显然存在分歧。根据儒家学说,山水是道德境界的载体。根据道家学说,山水是宇宙本体即“道”的体现。宗炳试图将二者结合起来,把山水当做道德境界与天地本质的共同载体,并且必须诉诸人的感官经验、审美体验。换言之,山水必须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才能成为被人们充分理解的道德境界与天地本质。这一点非常重要,它意味着美学的觉醒、人格的觉醒。

据《世说新语·言语》记载:“顾长康从会稽还,人问山川之美,顾云:‘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36]顾长康即顾恺之。这则记载说明顾恺之已经充分领略山水自然的形式美特征,其形式美特征分别体现在山水的动态感、形象感。其动态感如“千岩竞秀,万壑争流”,其形象感则如“草木蒙笼”“云兴霞蔚”。这显然不同于孔子讲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山水道德观,也不同于老子讲山水本质在于道的山水自然哲理,而是山水审美感悟的现实体现。

《世说新语·言语》还有一段记载说:“袁彦伯为谢安南司马,都下诸人送至濑乡[37]。将别,既自凄惘,叹曰:‘江山辽落,居然有万里之势!’”[38]袁彦伯即东晋时期的袁宏。在同僚相别时,他感慨江南山水辽阔,竟然有“万里之势”。袁宏此时面对江南山水的感慨不免含有内心凄然之情,不像顾恺之那样主要针对山水形式美,但依然体现出针对万里江山的形式感悟,即对山水气势的个人体验。

南梁昭明太子也是“性爱山水”。据《梁书·昭明太子传》记载:“性爱山水,于玄圃穿筑,更立亭馆,与朝士名素者游其中。尝泛舟后池,番禺侯轨盛称‘此中宜奏女乐’。太子不答,咏左思《招隐诗》曰:‘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侯惭而止。”[39]这表明,在昭明太子那里,体悟山水内在的“清音”已经超越歌舞审美的妙趣。这是把山水审美放在艺术审美优先地位的重要文献依据。

作为晋末南朝时期的重要画家,宗炳对山水的喜爱更是达到了狂热的程度。据《南史·列传第六十五·隐逸上》记载,宗炳出身士族,年轻时就十分聪明,颇有才学,擅长音乐书法、绘画,朝廷屡次征召,均辞官不就,却偏爱游历山水,“每游山水,往辄忘归”[40];后因年老体病而不能出游山水,便描画所游山水挂在居室之内,“澄怀观道,卧以游之”[41],留下了卧游山水的佳话。所谓“澄怀”,可以用宗炳《明佛论》的观点来理解,也就是依据老庄之道而“洗心养身”[42],由此就可以达到山水神游境界,如同慧远所说的“冥游”。这说明,就佛学而言,卧游与神游的性质、目的基本相通;但就美学而论,卧游强调了游赏山水的身体意识、行为意识,明显不同于神游、冥游。看来,宗炳所说的卧游山水体现了山水审美的新时尚。就艺术史而言,这实际上让山水图像摆脱了宗教伦理、实用等因素的干预或要求,开创了具有独立精神地位和审美价值的山水画,奠定了独立的山水画科的审美理论与实践基础。而就信仰文化而言,这是将现实的山水游赏活动引向了更加彻底的精神化、心灵化的方向。

如此看来,宗炳所绘山水,首先是哲学,而不是绘画。根据其《画山水序》一文,宗炳将儒、道二家思想融入佛教义理,提出了“山水以形媚道”的基本观点。在这里,宗炳所论山水,既涉及其哲学奥义,也涉及其形式美特征。前者是对山水审美精神的高度概括,也是其绘画宗旨;后者则是他游历山水的美学见证,与他所喜爱的山水对象及其形态特征直接相关。根据《画山水序》的阐述,宗炳对山水形态特征的理解与追求,主要在于“秀美”和“灵趣”,所谓“嵩华之秀,玄牝之灵,皆可得之于一图矣”[43],表明他的山水画,从形式美学层面看,主要追求表现灵秀的艺术与审美特征。其中,“秀”主要体现山水形式的外在美,“灵”则主要体现山水形式的内蕴美。

先来谈谈“秀”。魏晋时期,社会上流行人物品藻,崇尚优美人格。宗白华先生指明他们追求“人格的唯美主义”,“尤沉醉于人物的容貌、器识、肉体与精神的美”[44]。具体到不同人物的品藻有许多不同的范畴,其中“秀”多指涉人物形象具有美妙、清丽、洁净、文雅的特点。如《世说新语·容止》中记载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嵇康本人在《释私论》中明确推崇清丽的人格品质,他说“心无所矜,而情无所系,体清神正,而是非允当”,其中所谓“体清”正是秀美特征的体现。另一位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阮籍曾经赋诗《咏怀》,其中专门说到“三楚多秀士”。其中所说的“秀”,属于魏晋时期流行的人物品藻范畴,既指人物外表的秀美气质,也指人物内在的文才逸气。

魏晋时期,“秀”的美学追求,不仅仅用在人物品藻中,也用在文学与艺术领域中。比宗炳稍晚的刘勰在其《文心雕龙》第四十篇“隐秀”中就曾经专门谈到文学作品的“秀”的具体内涵与特征。王羲之《兰亭》诗说“仰视碧天际,俯瞰渌水滨”,其中的“渌”是清澈的意思,“碧”则是青美、秀丽的意思。《说文解字》说“碧,石之青美者”,这足以表明魏晋时代流行山水之秀的审美理解。《山海经·西山经》也说“高山,其下多青碧”,足见“清秀”是用于理解山水美学特征的基本范畴。

至于“灵”,它是与“秀”密不可分的美学范畴。在魏晋人物品藻中,它涉及的是“秀”之外、与“秀”相关的人物神气特征,也是具有哲理意味的形式美学范畴,与纯粹哲学美学范畴“神”“道”不同。从人物品藻角度讲,“灵”指涉人物容貌风采之妙,魏晋人物品藻中流行的所谓“神采秀彻”“神气融散”“神色恬然”“神明开朗”之类,都是此灵妙特征的具体描述。至于在自然山水方面,“灵”则体现出山水的精神、仙气,一者,山水之形不能过分高大、汹涌;二者,必然与宗教文化氛围密切相关。唐代刘禹锡《陋室铭》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概括了中国山水审美精神的内在特质,表明凡灵秀之山水必然与宗教文化相关。魏晋时期正是中国佛教文化传播的兴盛时代,著名佛学大师道安曾经在襄阳传道十数年,为中国佛教弘扬作出了卓越贡献。道安弟子慧远又受托前往庐山传佛,使庐山成为南方佛教传播的中心,宗炳就是慧远在庐山传佛时所收高徒之一。由于深受佛学浸润,宗炳所理解的山水之“灵”不只是他用于描画山水的美学标准,更是“神道”哲学的基本范畴。

总之,宗炳用“灵”“秀”范畴谈论山水,既是灵、秀观念在山水审美领域的推广应用,也是山水画成为哲学系统的逻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