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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学方法论:探索绘画的哲学路径

【摘要】:绘画作为哲学的观念早已产生。其实,绘画即哲学的观念在西方哲学史上同样存在。黑格尔曾经明确地说哲学“是艺术与宗教的统一”[1],把艺术看成哲学的一部分,绘画也是其中一个环节。黑格尔用绝对精神内在的理想属性规定绘画本质,而绘画也因其显现绝对精神的美而具备哲学意义。海德格尔在探讨艺术作品的本原问题时,谈到凡·高描绘的一双农鞋及其“显露”性质。这意味着,绘画就是真理之思的表达方式。

绘画作为哲学的观念早已产生。先秦哲人老聃曾经说“道可道,非常道”,表明没有任何言说真理的方式属于对真理的有效把握,也不存在理性思辨优于感性表现、哲学优于艺术之说。孔子认为“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故“圣人立象以尽意”(《周易·系辞上传》),这倒是肯定了图像对于把握真理的重要意义。魏晋玄学家王弼对孔子的见解又作了发挥:“夫象者,出意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周易略例·明象》)也就是说,“象”源自“意”,“言”用来阐明“象”;要把“意”揭示出来,“象”是最好的方式;要有效地表达“象”,“言”是最好的方式。这说明,意义与图像相结合,同时借助话语的帮助,即“言—象—意”系统,乃是真理的有效表达方式

其实,绘画即哲学的观念在西方哲学史上同样存在。黑格尔曾经明确地说哲学“是艺术与宗教的统一”[1],把艺术看成哲学的一部分,绘画也是其中一个环节。黑格尔认为,真正完美的绘画取决于“亲切的情感和深心的苦乐所构成的较深刻的由精神灌注生命的内容意蕴”[2],此种意蕴只在基督教浪漫型艺术里成为中心内容,并且有合适的完美的形式来配合,呈现出“主体心灵和神的和解”的理想,即主体“自己与神一体的亲切情感”,亦即宗教的爱[3]。黑格尔用绝对精神内在的理想(即艺术美)属性规定绘画本质,而绘画也因其显现绝对精神的美而具备哲学意义。海德格尔在探讨艺术作品的本原问题时,谈到凡·高描绘的一双农鞋及其“显露”性质。在这里,“显露”使得观众知道真实的鞋是什么,既有作为器物存在的鞋,也有隐藏在此器物存在后面的原初生活场景与众多事物关系,前者借助感性直观的“看”去发现,后者借助哲学沉思去领悟。不过,海德格尔指明,凡·高的绘画与其说让人们看到了器具是什么,不如说让“器具的器具性第一次真正露出了真相”。[4]因此,不能仅仅只是用眼睛去“看”画之形式,而是应该用“思”去发现画之真理,发现画家要揭示的东西。这意味着,绘画就是真理之思的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