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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艺术:形象的双重意义与时代精神

【摘要】:尤其在绘画领域,形象具有双重意义。这意味着,形象之于绘画,既是一个审美形态范畴,也是一个图像语言形式范畴。这注定绘画形式及其构成的形象带有时代性,是时代精神的直观载体。以长沙楚墓出土的帛画《人物龙凤图》为代表,先秦楚国人物形象追求纤秀、飘逸的视觉审美效果。所谓“楚王好细腰”,既体现了楚人有关身体形象的审美标准,也代表了楚国人物画的美学准则。艺术作品中的形象可以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

形象是艺术作品的重要图像形式。尤其在绘画领域,形象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绘画同其他类型的艺术作品一样,人们可以从中感受独特的审美形象,即审美形态。另一方面,绘画不同于其他任何类型的艺术作品,绘画可以直观地表现与自然事物形象具有直接关联的艺术形象。这意味着,形象之于绘画,既是一个审美形态范畴,也是一个图像语言形式范畴。因此,绘画形象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物象与情象的统一,也就是艺术形式与审美形态的统一。

在绘画中,形象与形式是两个不同的术语。绘画的视觉符号语言,如点画、线条、色彩,属于“形式”,而通过这些符号语言所描绘的形体面貌,属于“形象”。根据抽象主义绘画代表人物康定斯基的见解,形式就是内在内容的外在表现,是艺术家精神与个性的印迹。[16]任何时代都会通过课题或主题方式给画家的创作留下影响,画家的个性精神不可能超越时空。这注定绘画形式及其构成的形象带有时代性,是时代精神的直观载体。因此,一个人善于画线条、涂色彩,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成为好的画家。优秀的画家具有自觉的时代意识,会自觉考虑绘画形象与绘画形式语言的逻辑关系,他不仅善于使用具有时代特征的绘画语言,还善于创造体现时代精神的绘画形象。

在艺术领域,绘画最善于通过特定的图像语言构成直观形象。它可以是具体的感性形象,与某种自然事物的外形相像,如绘画所描绘的山水、人物、花鸟、虫鱼、草木、禽兽等自然事物形象。它也可以是抽象的形象,如现代画家通过线条、色彩构成一种看来比较纯粹的图形、图像,而不是任何自然事物的感性形象。抽象形象是通过线条、色彩的流动、组合而构成的抽象形式,用于表达特定的心理、情意、观念。道教使用的太极八卦图就是一种典型的抽象图形,其内在意蕴则通过约定俗成或想象来赋予,最终变成特定意义(如道家推崇的阴阳合和思想)的视觉载体。

图7-7 楚国帛画:《人物龙凤图》(局部)[17]

图7-8 (唐)周昉:《簪花仕女图》(局部)[18]

每个时代都有特定的形象审美标准。以长沙楚墓出土的帛画《人物龙凤图》为代表,先秦楚国人物形象追求纤秀、飘逸的视觉审美效果。所谓“楚王好细腰”,既体现了楚人有关身体形象的审美标准,也代表了楚国人物画的美学准则。与此明显不同的是,唐代人物形象偏重丰腴、内敛之美。这种人物形象特征的差异,传递了不同时代的审美风尚。

塑造直观的审美形象一直是传统绘画尤其人物画的基本任务与要求。绘画形象是通过点、线、面、色彩与构图方式来实现的。女性肌肤的柔嫩,男性肌肤的刚健,都要通过特殊的线条、块面与色彩处理来实现。即使描绘优美的风景,也要借助特定的线形与色彩才能收到应有的视觉审美效果。

艺术作品中的形象可以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例如,观众可以将人物画所描绘的人物形象与其他所有视觉形式(背景因素)区分开,根据人类共同遵循的审美标准或者观众自己偏爱的审美标准来理解其形象特征。当然,对绘画来说,按照审美伦理标准或个人主观趣味来解释人物形象,可能是一种冒险的方式,因为这可能违背艺术美学的基本原则。根据艺术美学的原则,绘画形象是否具有审美性质,首先取决于形象自身与其所在整个画面的协调性、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