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鲜活事实再次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无比优越的政治优势,始终把人民利益置于心中最高位置的中国共产党具有无比坚强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是团结带领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前进最可靠的领导力量。......
2023-08-21
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青年学生要真学实用,学出真理的“味道”,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广泛支持、共建共享的法治环境。为此,要做到3 点:一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青年学生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自己的在校学业之中,增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与领悟其真谛能力,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二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无可辩驳的真理力量。例如,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交流学习体会,扩大学习范围;通过校园媒体报道、理论文章、短视频等,增强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深入青年学生心里;通过开展法治教育主题演讲比赛、国家宪法日、模拟法庭、宪法宣誓等活动,成为法治教育的宣传者、传播者,带头学法、尊法、护法、守法。三要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好高校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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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
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部署,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齐心协力,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我们完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我们推进重要领域立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国家监察机构,改革完善司法体制,加强全民普法,深化依法治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纠正一批冤错案件,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党是世界最大的执政党,领导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如何掌好权、执好政,如何更好把14 亿人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个始终需要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误教训。特别是十年内乱期间,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党和人民付出了沉重代价。“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同志把这个问题提到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强调“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党同志都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2015 年,我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等场合都明确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我国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我们党依法办事,这个关系是相互统一的关系。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
当然,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就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有些事情要提交党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干预,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握。这个界线一定要划分清楚。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说过,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议》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近代以后,不少人试图在中国照搬西方法治模式,但最终都归于失败。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有一点要明确,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事实教育了我们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越来越自信。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始终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2 月5 日,我就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专门部署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我特别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了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区域封锁、病人隔离、交通管控、遗体处置等措施,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第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至关重要。2015 年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工作有了积极进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有的地方也存在违背上位法规定、立法“放水”等问题,影响很不好。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撤销。同时,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
第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新中国成立70 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国将成为今年全球唯一恢复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第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8 件,修改法律203 件次,作出法律解释9 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9 件次。截至目前,现行有效法律282 件、行政法规608 件,地方性法规12 000 余件。民法典为其他领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网络犯罪已成为危害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的重要风险之一。
第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我多次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现在,法治政府建设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我们整治执法不规范、乱作为等问题,取得很大成效。同时,一些地方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仍时有发生,执法不作为问题突出。强调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敬法畏法,但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强化依法治理,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古人说:“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 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职业保障,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继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定的一些重大改革事项,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等,要紧盯不放,真正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近年来,司法腐败案件集中暴露出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问题。一些人通过金钱开路,几乎成了法外之人,背后有政法系统几十名干部为其“打招呼”“开路条”,监督形同虚设。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坚决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让“猫腻”“暗门”无处遁形。
2018 年1 月起,为期3 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黑恶势力和“打伞破网”一体推进,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近3 年来打掉的涉黑组织相当于前10 年的总和,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大震慑。要继续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第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响广泛深远。我国不断发展壮大,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要引导企业、公民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我们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国际机制,要提出改革方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对法治专门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一些执法司法人员手握重器而不自重,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严重损害法治权威。要制定完善铁规禁令、纪律规定,用制度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要坚决清查贪赃枉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人,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最近,政法系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查处了一批害群之马,得到广大群众好评。要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坚持零容忍,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
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总体而言,这支队伍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热衷于“扬名逐利”,行为不端、诚信缺失、形象不佳;极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政治意识淡薄,甚至恶意攻击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制度。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重点做好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
第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同志们!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要抓在手上,确保落到实处。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党中央即将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也将很快出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紧抓实抓好。各条战线各个部门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法治工作部门要全面履职尽责。中央依法治国办要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责,及时发现问题,推动研究解决。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从理论上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求是,2021 年3 月1 日第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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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主题重大,意义重大,最重要的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伟大的实践,都需要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引。全党全国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开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人民日报评论员: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0 年11 月20 日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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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动更高水平良法善治的时代进程中彰显实践品格、展现实践伟力。
2020 年11 月16 日至17 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大的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坚定探索适合自身的法治道路
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人类制度文明演进的历史,证明了“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深刻道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治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进而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道路问题至关重要。沿着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前进,直接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败。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治模式。如果脱离本国实际照抄照搬别国的法治模式,就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消极作用。实践中,有的国家就是因为简单照抄照搬别国的法治模式,结果不但没有实现善治,反而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特征和根本保障,任何一个国家进行法治建设,都必须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要走什么道路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强调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和总体布局,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正本清源,不断增强探索适合自身法治道路的自信和决心。
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保障。进入新时代,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只有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我们才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形成和丰富发展,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蕴含着伟大的真理力量。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科学回答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全面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如何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更高期待等重大问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强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明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开辟新境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精髓要义,充分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治理智慧,广泛吸纳世界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深刻总结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习近平法治思想满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需求,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成功的实践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更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系统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这一实践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沃土,在推动更高水平良法善治的时代进程中彰显实践品格、展现实践伟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习近平法治思想成功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从推动“放管服”改革,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权力边界,到制定监察法,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从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到为“一带一路”建设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从不断扎紧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不断丰富,“中国之治”的法治基石更加巩固。
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十一个坚持”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伟大实践中全面发展,在时代进程中成熟完善,在应对风险挑战中指引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也必将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发展,不断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胡明: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人民日报,2020 年12 月15 日)
拓展阅读3
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中国阔步向前
伟大时代孕育伟大思想,伟大思想领航伟大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强大真理力量、独特思想魅力和巨大实践伟力,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奋力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国家治理的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绘就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上都具有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凝聚着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智慧,彰显了我们党厉行法治、奉法强国的坚定意志,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必将凝聚起全党全国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磅礴力量,必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许多创新性理论观点,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 世纪马克思主义在法治领域的最新理论成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学说,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沃土,在引领法治中国建设波澜壮阔的进程中充分彰显实践伟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擘画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壮阔蓝图,蕴含着深远战略思维、鲜明政治导向、强烈历史担当、真挚为民情怀,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为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供了法治指引,必将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不断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出运用法治和制度规则协调各国关系和利益、坚定维护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等重大理论观点,饱含对人类发展重大问题的睿智思考和独特创见。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国情又放眼世界,阐述了“中国之治”的法治经验,提出了全球治理的中国主张,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走适合自己国情的法治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为推进世界法治文明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体系完整、理论厚重、博大精深,“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政治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深刻论述,廓清思想困惑,指引实践方向,确保法治中国建设沿着正确航向破浪前行。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司法领域不断形成生动实践。
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习近平总书记连续7 年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定向领航新时代人民司法发展。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全过程,全国法院干警将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政治要求铭刻于心、落实于行。
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法官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兼顾法理人情,恪守司法良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努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依法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文中案等一批冤错案件,让人权司法保障更加有力、产权司法保护更为有效。
司法服务大局能力水平明显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人民法院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国家重大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出台一系列司法服务政策,审理一批标志性案件,努力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司法工作就跟进到什么阶段,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
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全面收官,“五五改革纲要”稳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司法制约监督、统一法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等改革落地见效,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明显提高,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功能充分发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靠教育引导,还要靠制度规范、政策保障。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旗帜鲜明保护英烈权益,保护诚实守信,惩治违法失德,引导价值取向,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努力让新时代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温度,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基本建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促进矛盾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2020 年,全国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数量出现2004 年以来的首次下降。中国法院不仅是司法裁判者,更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提供者,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跃上新的大台阶。
执行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党中央要求,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人民法院坚决打赢为期3 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展现巨大优势。
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成熟定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司法腐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人民法院坚持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裁判文书上网公开1.2亿份,庭审直播超过1 200 万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成为展现中国司法公正的重要窗口,彰显了中国司法的制度自信。
互联网司法模式走在世界前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近年来,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科技深度应用,互联网法院在平台建设、技术应用、规则完善、网络治理等方面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移动微法院”平台引领移动电子诉讼发展潮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智慧法院成功经受考验,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司法国际公信力、影响力日益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我国涉外司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我国法院管辖。“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不断健全,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司法服务举措跟进完善。人民法院坚持深化国际司法交流,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安全、环境、网络、知识产权等领域司法合作务实开展,发布世界执行大会上海宣言、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乌镇宣言,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贡献中国法治力量。
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新征程上,人民法院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 周年。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效上。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本色,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服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保护力度,积极服务科技自立自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健全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引导规范平台经济依法发展,促进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坚持强基导向,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海事司法建设,提升涉外司法效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系统观念,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主动适应数字化变革,健全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让数字技术更好为公正司法赋能。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抓好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提高法官群众工作能力,做到既解决案件“法结”,又化解群众心结。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切实纯洁法院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加强依法履职保护,为敢于担当、秉公司法的干警撑腰鼓劲,让广大干警凝心聚力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和科技优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中国阔步向前.人民日报,2021 年5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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