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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货物铁路运输限制,设计要求及车站设置

【摘要】:3)超限货物和设计要求超限货物铁路所承运的货物的高度和宽度都有一定的限制。为保证超限货物列车在站内的通过和交会,除站内正线须保证能通行超限货物列车外,在各区段内应选定3 ~5 个中间站设置超限列车到发线。单线铁路应另有一股道,双线铁路上、下行方向各有一股道能通行超限货物列车。上述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车站一般选择到发线数量较多的中间站,以利于超限货物列车和其他列车的会让和越行。

铁路限界是指为了确保机车、车辆、动车组在铁路线路上运行的安全,防止机车车辆撞击邻近线路的建筑物和设备,而对机车车辆和接近线路的建筑物、设备所规定的不允许超越的轮廓尺寸线。铁路基本限界包括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限界。

1)机车车辆限界

机车车辆限界是规定机车、车辆或动车组不同部位的宽度、高度的最大尺寸和底部零件至轨面的最小距离,是机车车辆横断面的最大极限。无论是具有最大标准公差的新车,或是具有最大标准公差和磨耗限度的旧车,在停放在水平直线上、无侧向倾斜与偏移的条件下,除电力机车升起的集电弓外,其他任何部分均不得超出这个范围。

2)建筑限界

为了保证列车运行安全,要求靠近铁路线路修建的建筑物及设备,不得侵入规定的与线路中心线垂直的断面轮廓尺寸线,称为建筑限界。

图5.1(a)是客货共线铁路(v <160 km/h)各种限界的主要尺寸,图5.1(b)是高速铁路建筑限界轮廓及基本尺寸。

图5.1 铁路建筑限界轮廓及基本尺寸

建筑限界包括直线建筑接近限界、桥梁建筑限界、隧道建筑限界。

建筑限界和机车车辆限界之间的空间为安全空间,可适应运行中列车的横向偏移和竖向振动,防止与邻近的建筑物或设备发生碰撞。

3)超限货物和设计要求

(1)超限货物

铁路所承运的货物的高度和宽度都有一定的限制。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 m 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判断超限货物的标准有3 条:一是一件货物装车后,在平直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者;二是一件货物装车后,在平直线路上停留虽不超限,但行经半径为300 m 的曲线线路时,货物的内侧或外侧的计算宽度仍然超限者;三是对装载通过或到达特定装载限界区段内各站的货物,虽没有超出机车车辆限界,但超出特定区段的装载限界者。

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装备分为3 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2)超限货物运输

由于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之间有一定的安全空间,如采取一定的措施,有些超限的大件货物还是可以通过铁路运送。

为保证超限货物列车在站内的通过和交会,除站内正线须保证能通行超限货物列车外,在各区段内应选定3 ~5 个中间站(包括给水站)设置超限列车到发线。单线铁路应另有一股道,双线铁路上、下行方向各有一股道能通行超限货物列车。铁路车站设计时需考虑超限货物的运输,即在站内一般要有通过超限货物的股道,这时有关的线间距及线路中心线距相邻建筑物或设备的距离需要加宽。

上述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车站一般选择到发线数量较多的中间站,以利于超限货物列车和其他列车的会让和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