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茶与假茶,既有形态特征上的区别,又有生化特性上的差异。真茶与假茶,对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只要多加注意,是不难识别的。真茶与假茶,一般可用感官审评的方法进行鉴定。凡具有茶叶固有的清香者,为真茶;凡带有青腥气或其他异味者,为假茶。如果取少量茶叶用火灼烤,真茶与假茶的气味更易识别。若颜色杂乱而不相协调,或与茶叶本色不相一致,即有假茶之嫌。一般经感官审评和上述化学分析法测定,真假茶泾渭可辨。......
2023-08-13
胡耀飞
唐代首次出现的大规模贡茶与赐茶,是唐代茶社会繁盛的体现,并对五代以降的茶叶生产与消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唐五代的贡茶与赐茶的具体史料,虽然有不少具体的研究,但通常都以后人的眼光去梳理和理解,不知不觉中夸大和曲解了相关内容。此外,后世的眼光也容易将唐五代的情况简单化,或者用宋代的史料去想象唐五代,从而忽略了唐五代期间也有自身的发展脉络和时间线索。因此,有必要从唐五代人的视角客观地整理,方才不至于成为历史的想象。本文即从基本文献中爬梳唐五代的贡茶与赐茶史料,以为日后进一步研究提供基础。
一、唐五代贡茶史料概论
笔者在其他文章中曾对唐五代产茶州分布进行梳理[2],但这只是讨论唐代贡茶州的前提。因此,需要继续讨论唐五代时期土贡中的贡茶史料,并将与贡茶无直接联系的纯经济类的茶叶贸易排除在外,以便进行集中探讨[3]。
(一)唐后期茶贡
关于唐后期贡茶,笔者曾详细讨论了常州、湖州向中央贡茶的情况[4],以及产茶州的分布。并非每一个茶产地都有贡茶,但每一个有贡茶的州肯定都是茶产地。故而,在厘清茶产地之后,可继续梳理其中的贡茶州及其数量。
关于唐代贡茶州的史料,杜佑《通典·食货六》、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欧阳修等《新唐书·地理志》皆有记载,不过三种数据性质不同,对贡品记载的时间标准也有区别,可做进一步对比。其中时间标准问题,王永兴已予以揭示,谓《通典·食货六》所记为天宝(742—756)年间所贡,《元和郡县图志》所记“开元贡”为开元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之间(738—741),“元和贡”为元和元年至九年之间(806—814),《新唐书·地理志》所记为长庆(821—824)年间所贡[5]。虽然王氏讨论颇有不妥之处,但大致不差。一些学者未能就这三种数据的时间进行区分,反而糅合在一起,未予考辨,本文不取[6]。
表一:唐后期三种贡茶州史料对比表
上表所见三种史料所呈现的唐代贡奉情况,因三书的撰述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杜佑《通典·食货六》的目的在于将每个州最主要的贡品及其数量予以揭示,从而可以体现某州的产出规模,以备军国之资。《新唐书·地理志》因属于正史,其目的在于全面揭示每个州的所有贡品种类,故而各种类型的物品皆有列出,以示有唐一代每州物产之丰富。《元和郡县图志》则属于处《通典·食货六》和《新唐书·地理志》之间的文献,既强调行政区划这一全书主题,也揭示每州开元、元和两个时间段的贡赋内容,以见其发展变化过程,且间或提供贡品数量信息。
通过上表对比,则能进一步对其中的贡茶进行讨论,并可得到以下三点情况:
1.虽然三书所列贡品,大多能对应,即《通典·食货六》《元和郡县图志》所载贡品大部分能在《新唐书·地理志》中见到。但毕竟《新唐书·地理志》所载大部分贡品只求其是否入贡,故大多数贡品产量规模很小,较少成规模入贡者,也就被《通典·食货六》《元和郡县图志》所忽略。因此,《新唐书·地理志》所列贡茶州在《通典·食货六》的列表中也出现的仅有三个州,即山南道峡州的“茶二百五十斤”,山南道金州的“茶芽一斤”,江南道溪州的“茶芽一百斤”。在《元和郡县图志》,即便因峡州、金州的内容现有版本残缺而无法获知,但即使有也比《通典·食货六》要少。这说明在唐代,茶在各种各样的贡品中并不起眼,特别是相对于几乎每个州都有的金银、丝织品等。相应的,茶本身的种类也非常少,仅能区分“茶”“茶牙(芽)”“细茶”和“紫笋茶”四种。
2.就规模来说,唐代各州贡茶的规模大部分都很少,能够在《通典·食货六》中列出的仅有三州的贡茶数量。不过有两事值得讨论:一为金州的茶芽数量仅有一斤,却也被列出来,而其余峡州、溪州皆上百斤方才被列,这大概是因为金州的茶芽质量很好,但也只是猜测;二是成规模的常州、湖州二州贡茶,反而未能被《通典·食货六》《元和郡县图志》所列入,从而成为王永兴据此论证《新唐书·地理志》所载土贡为元和以后所贡的理由[7],以及李锦绣论述湖州茶贡在元和年间尚未入籍的理由[8]。这大概与这两州质量上乘的纻布盖过紫笋茶有关,即便这两州的纻布其实产量也很少,但并不表明这两州除了纻布外并无其他贡品,《新唐书·地理志》所载这两州其他各种贡品分别达到10多种,即可为证。事实上,笔者已揭湖州刺史姚絪、范传正、裴汶等人在元和前后的贡茶事迹[9]。
3.不能忽略的还有相关史料的形成时间问题。比如《通典·食货六》的记载,若按杜佑《进通典表》的写作时间,大致定型于贞元十七年(801)[10]。当然,其中《食货典》的时限估计还要提前,王永兴即认定为天宝年间。而即便以贞元十七年计算,这时候湖州茶贡开展也不过三十多年,规模不大,故可能有所忽略。更需要说明的是,即便这三种史料的形成时间各有不同,按史料形成时间所呈现的对茶贡记载之变化,也无法体现茶贡本身的发展变化,而应该用其他更多数据来佐证。比如上表中,《元和郡县图志》的成书在元和年间,却也没有记载湖州、常州茶贡,反而记载了《通典·食货六》和《新唐书·地理志》都没记载的吉州的茶贡,可知其所载开元、元和二贡的内容并非完美无缺。其在雅州的二贡中并未列出茶,却在解释严道县蒙山时说“每岁贡茶”,也可证《元和郡县图志》的二贡记载并不完善。至于北宋年间成书的《新唐书·地理志》,作为后出史料,应该最能体现唐代土贡的完整性,却也有漏载《通典·食货六》和《元和郡县图志》所列部分贡品的情况。
总之,通过以上三书,无法完全还原唐代贡茶州的整体情况。不过至少在官方文本方面,已经较为全面。另外,则有元和年间出刺湖州的裴汶《茶述》的记载,即所谓:“今宇内为土贡实众,而顾渚、蕲阳、蒙山为上,其次则寿阳、义兴、碧涧、?湖、衡山,最下有鄱阳、浮梁。”[11]这里涉及的土贡州,分别为湖州(顾渚)、蕲州(蕲阳)、雅州(蒙山)(以上上),寿州(寿阳)、常州(义兴)、峡州(碧涧)、岳州(?湖)、衡州(衡山)(以上次),饶州(鄱阳、浮梁)(以上下)。其中,岳州、衡州为上面三书所不载,可作补充。大致而言,以上三书已经有了比较全面的列表分布。
至于数量问题,通过《通典·食货六》,也无法完全了解唐代贡品的具体数量,更没法体现有唐一代入贡数量的发展变化。因此,尚需综合各种史料进行梳理。通过相关史料,可列表如下:
表二:唐后期贡茶数量记载统计表
通过此表,可知唐代贡茶量的大致数据。其中“串”这一数量单位,根据《茶经·二之具》的记载:“穿(音钏),江东、淮南,剖竹为之;巴山、峡川,纫榖皮为之。江东,以一斤为上穿,半斤为中穿,四两、五两为小穿。峡中,以一百二十斤为上穿,八十斤为中穿,五十斤为小穿。字旧作钗钏之钏字,或作贯串。今则不然,如磨、扇、弹、锁、缝五字,文以平声书之,义以去声呼之。其字,以穿名之。”[12]据此,可知“穿”即“串”,是以动词“穿”为计量单位,来作为统计茶的量词。且在吴觉农、张泽咸看来,“串”字的使用更加普遍,唐代诗文中经常出现的“串”,即指“穿”[13]。此外,江东、淮南,和巴山、峡川,这两大区域的穿(串)与传统的斤两系列计量单位之对比,也有不同。若按江东、淮南,上穿(大穿)为1斤,中穿为半斤,小穿为4两或5两。若按巴山、峡川,上穿(大穿)为120斤,中穿为80斤,小穿为50斤。再结合上表,若按上穿(大穿)计算,《嘉泰吴兴志》卷一八《茶》、卷二〇《土贡》所载“串”皆可直接等同于“斤”。
明了“串”字,即可进一步讨论唐后期贡茶的数量。首先,对于《通典·食货六》所载贞元十七年以前的贡茶数量,峡州250斤、金州1斤、溪州100斤,虽然相对于湖州贡茶数量的各种记载明显偏少。但湖州的贡茶数量本身也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即最初为500串,亦即500斤左右,而且还是与常州在一起计算的。以此反观峡州的250斤,也就稍可理解了。只是对于峡州、金州、溪州在贞元十七年以后的贡茶数量,并无进一步史料。而湖州在建中二年即已增加至3600串(斤)的数量,至会昌年间更暴涨至上万。于是,粗看之下,两者差距越来越大。
至于湖州贡茶数量的大致范围。若以《嘉泰吴兴志》卷五《渚》所载18400斤等同于《南部新书》卷戊所载18408斤,则可知所谓大历五年以后的“岁造一万八千四百八斤”,其实就是取了“会昌中”的数据。再结合《嘉泰吴兴志》卷二十《土贡》对于大历六年以后始进“紫笋茶一万串”(亦即10000斤左右)的笼统记载,即可知会昌前后湖州贡茶数量在18400斤上下的这个数字,是现有记载的最高值。由于《嘉泰吴兴志》作为湖州地区在宋代的地方志,其记载当有本州相关数据作为依据。因此,既然《嘉泰吴兴志》仅记载了会昌年间的这个数据,那么大致可以认为,湖州贡茶数量在会昌年间达到了此州在唐后期贡茶的一个最高值,此后再无超过此数字者。
关于其他贡茶州的进贡数量,当然不能全然按照湖州的数据来比附,但恐怕也不一定会超过湖州的数据。元和十二年(817)五月,唐宪宗“出内库茶三十万斤,付度支进其值”,此30万斤虽非都是贡茶,但也能知唐代中央贡茶的储备大致范围在30万斤以内[14]。因并无更多详细资料,此处也就不再展开了。正如张泽咸所说:“马端临说,历代中、后期土贡,成了变相的赋税。就唐朝而言,建国初期已是如此。不过,越往后越厉害罢了。”[15]
(二)五代的茶贡
唐代茶贡如上所述,五代亦大致相同。不过随着王仙芝、黄巢起义的旋起旋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格局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16]。随之而来的,则是中央与地方(南方为主)之间各种交流渠道的中断。唐末五代时期,中原王朝之外,尚有其他地方的独立政权。其中又分两类:1.自立称帝者,如前蜀、后蜀、南汉、王闽、杨吴、南唐、北汉等;2.尊奉中原王朝之正朔者,如吴越、马楚、荆南,以及未称帝之前的前述自立称帝之国。关于唐宋之际的这一政治局势,学者的讨论已经十分丰富[17]。其中对于五代茶业、茶贡的讨论,也有数篇[18]。但尚需放入唐后期五代的大背景下加以讨论。
由于五代时期的中原王朝主要控制着北方,各独立政权大部分分布于南方,南北方之间的物质流通不再像唐代那样畅通。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十一月,户部侍郎王权上奏提及:“本二百余州贡物,今止六十余州。”[19]考唐代全国也就二百余州,可知所谓六十余州,即指中原王朝所直接控制的北方地区。具体而言,如天福二年(937)五月,宋州节度使赵在礼“进助国茶三万斤”;天福三年三月,安州节度使李金全“进助国钱一千贯、茶三千斤”;四月,襄州节度使安从进“进助国茶一万斤”;十一月,安从进又“进助国绢三千疋、茶一万斤”[20]。又如天福年间,平卢军节度使房知温之子房彦儒,也“进……茶一千五百斤”,用以“助国用”,并在不久之后被授予沂州刺史[21]。不过北方产茶州很少,以上除了安州、襄州原本即产茶外,宋州、淄青(平卢)的茶大概来自南方。
剩下一百余州,主要分布在南方,其中即包括上文所述唐代大部分茶产地。以唐后期最重要的常州、湖州茶贡而言,两州在五代时期分属杨吴、南唐政权和钱氏吴越国,故不再有两州共同造茶的制度。不过吴越国毕竟尊奉中原王朝为正朔,依然需要通过贡奉来维持与中原王朝的关系,藉以抵抗来自杨吴、南唐政权的压力。类似的是荆南、马楚政权,两者境内也有茶产地,并通过茶叶来沟通中原政权。需要明确的是,五代时期附属政权的进贡,以政权为单位,而无法具体到各州,即附属政权下的各州无法直接与中原王朝联络,否则恐怕会被附属政权视之为僭越之举。
以下,即分政权梳理这类尚且尊奉中原王朝的政权向中原王朝贡茶的信息:
吴越国。在五代南方政权中,享国最长的政权是吴越国(902—978),且名义上一直作为中原王朝的附属。其享国之长久,除了五位吴越国王(武肃王钱镠、文穆王钱元瓘、忠献王钱弘佐、忠逊王钱弘倧、忠懿王钱弘俶)自身能力较强,及其统治集团内部较为平静外,与其长期向中原王朝进贡,用以换取后者对杨吴、南唐政权的掣肘有关。因此,史料对吴越国进奉的记载也十分丰富。北宋初年,吴越钱氏子孙、吴越王钱俶之子钱惟演(977—1034)即撰写过《秦王贡奉录》一书,详载吴越国末代国王钱俶(避宋讳去“弘”字)向宋太祖、宋太宗贡奉的具体时间、种类、数量等信息,以及宋太祖、宋太宗作为回报赐下的各种物品之种类、数量等信息[22]。至于吴越国前中期的贡茶情况,《册府元龟》卷一百六十九《帝王部·纳贡献》有集中涉及[23],可制成下表:
表三:册府元龟》所见吴越国茶贡表
由此表可知,从天成四年(929)至显德五年(958)的30年间,共计有11次贡献包含茶或茶器。而吴越国的进贡次数显然不止11次,从后唐至后周,《册府元龟》此卷记载的吴越国进贡次数即有24次。这其中,将近一半的进贡都包含茶叶,可见吴越国产茶量。若考虑到茶叶的季节性,吴越国航海至中原的海运困难程度,更能了解到,一旦茶叶采集并准备好之后,即被运往中原王朝。而到达中原王朝都城洛阳或开封的时间点,从上表来看,大部分时候是在每年十一月份,其他时候或稍有提前一两个月。
马楚政权。关于马楚政权时期的茶贡和茶贸,以“回图贸易”颇为知名。据《资治通鉴》记载:开平二年(908),“湖南判官高郁请听民自采茶卖于北客,收其征以赡军,楚王殷从之。秋,七月,殷奏于汴、荆、襄、唐、郢、复州置回图务,运茶于河南、北,卖之以易缯纩、战马而归,仍岁贡茶二十五万斤,诏许之。湖南由是富赡。”此间所谓“回图务”,胡三省注曰:“回图务,犹今之回易场也。”[24]是为藩镇时代各地方之间贸易的一种形式。
贸易之外,则是贡茶。上引《资治通鉴》谓马楚政权“岁贡茶二十五万斤”,而《旧五代史·马殷传》载,“遂致一方富盛,穷极奢侈,贡奉朝廷不过茶数万斤而已。”[25]对于“二十五万斤”和“数万斤”之差,徐仕达认为,马殷并非穷极奢侈,以致贡奉朝廷才“数万斤”,故其依然相信《资治通鉴》的记载。徐氏还认为,所谓“数万斤”,当是马楚灭亡后的情况[26]。但马殷统治时期并非一直勤俭节约,特别是在政权稳定,经济水平上升之后,加上马殷诸多子嗣的纨绔习性滋长,其“穷极奢侈”亦非不可能。事实上,对于马楚政权统治时期每年贡茶的数量,已经无法还原,也无法获知其发展变化过程。但其数量肯定在增长无疑,据《宋史·食货志》载,宋代荆湖南北两路岁课茶“二百四十七万余斤”[27],这个数据无疑大大超过马氏湖南时期的“岁贡茶二十五万斤”。虽然课茶与贡茶并非一事,但规模之差,还是可以反映其变化。
在马楚政权时期,更有因造茶而专设之场,成为日后宋代所设县的前身,从而能够反映其种茶规模之扩大。比如岳州“王朝场,本巴陵县地,后唐清泰三年(936),潭州节度使析巴陵县置王朝场,以便人户输纳。出茶。”[28]此处“出茶”之王朝场,当即为便于人户输纳茶利而从巴陵县分置。此外,广顺元年(951),后周太祖曾罢除一批土贡,其中有“湖南枕子茶”[29]一项,可知当时湖南所贡茶中,已有较为专门的茶叶种类。而更详细的记载见于《册府元龟》,即天福二年(937)十二月乙丑,湖南马希范“又进含膏、桃源洞白茅、百灵藤渠江、南岳紫盖峰、白云洞清花等茶。”[30]
除了贸易获利,并引进战马。徐仕达认为,马楚政权在荆南、河南等地置回图务贸易的原因,也有与荆南政权竞争的含义。也因此,荆南高氏与马楚政权在军事政治上亦屡有斗争,这与茶叶的贸易战可以互见,并互相影响[31]。若联系到“回图”二字在北宋人笔下亦作“固圉”,用以表示巩固边圉之义,则更可见茶叶贸易对于保持马楚政权和平的重要性[32]。
马楚政权于广顺元年被南唐灭亡之后,第二年,即由朗州武平留后刘言“纠合义兵,削平旧国”[33],从而“复马氏土疆”[34]。由于刘言志在从南唐手中恢复马楚政权旧有疆土,并力图征得中原王朝的承认,故而在与中原王朝的交往方面,依然奉行了尊奉中原王朝为正朔的策略。这在茶叶贸易方面也得到了体现,即《资治通鉴》所载,广顺二年十二月,“刘言表称潭州残破,乞移使府治朗州,且请贡献、卖茶,悉如马氏故事。许之。”[35]不过刘言及在他之后的王逵,统治时间都不长。至周行逢、周保权父子,一直坚持了十年左右的时间。不过按照周氏父子对中原政权的政策,应该也是延续了“马氏故事”。
此处所谓“马氏故事”,自然不止“贡献、卖茶”,应该还有其他很多政策。这些政策,不仅在周氏政权时期,有些在北宋统一后依然得到了延续,比如统一王朝也依然会有的地方对中央的贡献;有些则因为湖南入宋后双方地位产生变化的关系,失去了存在意义,比如原本是作为湖南政权获利途径的卖茶,已经因为湖南政权的消亡而失去了意义。另外也有一些,则一定程度上会有减缓,比如与茶有关的茶税。据《宋史》记载,北宋取湖南后的乾德元年(963)四月“丙午,免湖南茶税。”[36]这里所免茶税,自然是湖南马楚、周氏父子政权以来的茶税,其政策之初始,则在马殷接替刘建锋入主湖南初期。据《新唐书·刘建锋传》:“(高)郁又教(马)殷铸铅铁钱,十当铜钱一;民得自摘山,收茗算,募高户置邸阁居茗,号‘八床主人’。岁入算数十万,用度遂饶。”[37]
总之,整个唐宋之际,湖南地区的茶叶产量十分庞大。无论是入贡中原王朝,还是卖茶给其他地方,抑或是自己内部征收茶税,都有一定规模。
称帝前的杨吴政权。除了吴越国和马楚政权这两个最大的附属政权,称帝之前的杨吴政权也一直是中原王朝(后唐)的贡茶来源地。由于占据了江淮地区十分广大的地域,杨吴政权茶产量具有一定规模。比如唐昭宗乾宁元年(894),“杨行密遣押牙唐令回持茶万余斤如汴宋贸易,(朱)全忠执令回,尽取其茶。扬、汴始有隙。”[38]这里不但能够看出杨吴政权在唐末战乱时期依然有一定规模的产茶量,还可以了解到两个政权之间因茶叶贸易无法得到顺利展开而产生嫌隙,最终敌对的情况。当然,两者之间的矛盾,并不只是拒绝茶叶贸易才开始敌对,而是与杨吴政权尊奉唐王朝正朔,但朱温日渐暴露其专权的野心有关。
杨吴政权对中原王朝真正的茶贡,始于后唐政权的建立,终于杨溥于顺义七年(927)十一月的称帝。据《册府元龟》卷二百三十二《僭伪部·称藩》载:
吴杨溥袭其兄渥,僭号。后唐同光元年,庄宗平梁,迁都洛阳。
十一月,溥遣司农卿卢苹入贡金器二百两、银器三千两、罗锦一千二百疋、龙脑香五斤、龙凤丝鞋一百事、细茶、白檀、丁香、药物等。又遣使章景来朝,称“大吴国主致书上大唐皇帝”[39],其辞旨卑逊,有同笺表。
二年八月甲申,复遣司农卿卢苹献方物,上皇太后金花银器、衣段等。[40]
二年三月壬子,又遣使来朝。
四月丙寅,又遣使贡方物。
丁丑,献鸦山茶、含膏茶。
己丑,上皇太后贺书,为帝巡幸还宫。
八月,遣使雷岘献新茶。
九月壬寅,以皇太妃丧,献慰礼银、绢二千。
九月癸丑,淮南使张彦铸对于中兴殿,赐分物。
十月,以皇太后丧,遣使张瑑奉慰致礼。
三年闰十二月甲辰,遣使贡长至贺礼。
乙卯,遣使雷岘献贺正礼币金银二千两、罗锦千疋。
四年二月辛亥,遣右骁卫将军苏虔献金花银器、锦绮绫罗千段。
丁酉,淮南使进奉缣银、御服,贺平蜀。
四月庚子,明宗初即位,遣使杨殷进新茶。
天成二年四月,差右威卫将军雷岘进银千两、绫罗锦绮千疋,修重午之礼[41]。赐雷岘酒食于客省,赐绢五十疋、钞罗盂子各一只。
五月,进新茶。
九月,差人献应圣节金器百两、金花银器千两、杂色绫锦千疋。
三年二月庚辰,差通事舍人刘传忠进贺收复汴州礼物。明宗以荆南旅拒,通连淮夷,不纳其使,命放还之。[42]
在这段话中,可见到后唐时期,杨吴政权进献的基本情况。除此集中记载外,《册府元龟》卷一百六十九《帝王部·纳贡献》亦有杨溥遣使的记载:
(同光二年)三月,淮南杨溥遣其右威卫上将军许确进贺郊天银二千两、锦绮罗一千二百疋、细茶五百斤、象牙四株、犀角十株。
(同光二年)十二月,淮南吴国主杨溥遣使王权进贺正金花银器、锦丝千段、御衣、金器洎太后礼物。
(同光三年)五月,吴越王钱镠献孔雀二。又淮南吴越国主遣使王浩献重午物,银锦纱縠、细茶、簟扇、龙凤纱纹厨。诸州府各贡端午物。
(天成元年十一月)是月,淮南伪吴主杨溥遣使鲁思郾来贺帝登极,持银千两、金百两、绫一千二百疋、茶三百觔,受之。
(天成)二年四月,吴主杨溥差右威卫将军雷岘进银千两、绫罗锦绮千疋,修重午之礼。
其中,同光二年三月的记载即上文《僭伪部·称藩》所载“二年三月壬子,又遣使来朝”。同光三年五月的进献中,“淮南吴越国主”当是“淮南吴国主”,盖前文既有“吴越王钱镠”,后文不当重出。此外,《帝王部·纳贡献》同光二年十二月和天成元年十一月的记载,皆未见于上文《僭伪部·称藩》。
综合以上对不同记载的梳理,可整理如下表:
表四:册府元龟》所见杨吴政权向后唐进贡表
①此处《册府元龟》原文为“慰礼银、绢二千”,疑为“慰礼银、绢各二千”。然无实据,仅于绢后列出数量。
从此表可知杨吴政权向后唐政权进贡的实态,其特点有如下几点:
第一,杨吴政权的进贡时间,基本上有特定的缘由,且见于记载的这些缘由可大致分为四类:1.时令性的重午、贺正;2.礼仪性的郊天、生辰;3.吊丧性的皇太妃丧、皇太后丧;4.政治性的平梁、平蜀、即位等。其余缘由不详的进贡,应该也有一定的原因,比如数次进贡“新茶”“鸦山茶、含膏茶”等,应该是出于想要向中原王朝表示自己所在地域特殊风物的目的。
第二,杨吴政权的进贡物品,主要以金银器、丝织品为主,且数量庞大。这与金银器、丝织品能反映财赋富足程度,以及丝织品的实用功能相关。其余龙脑香、茶、药、象牙等物品,或并非急需,或无法通过数量来显示富足,便只有少量进贡,或者未详数量。而其中各种茶叶,如“细茶”“鸦山茶、含膏茶”“新茶”等,即因其特殊性而得以被选为贡品进贡,其数量也往往不得而知。唯有同光二年三月进贡的细茶500斤和天成元年十一月进贡的茶300斤有数量记载,但数量也不多。
杨吴称帝之后,又继之以南唐立国,一直与北方政权为敌国状态,故不见进贡。及至周世宗南征之后,南唐元宗在军事压力之下,方才继续有所进奉。不过南唐与后周的茶叶交流,在周太祖时期即已存在,据《旧五代史·周太祖纪》,广顺二年(952)正月:
戊寅,徐州部送沭阳所获贼将燕敬权等四人至阙下,诏赐衣服金帛,放归本土,敬权等感泣谢罪。帝召见,谓之曰:“夫恶凶邪,奖忠顺,天下一也。我之贼臣,挠乱国法,婴城作逆,殃及生灵,不意吴人助兹凶慝,非良算也,尔归当言之于尔君。”初,汉末遣三司军将路昌祚于湖南市茶,属淮南将边镐陷长沙,昌祚被贼送金陵。及敬权自大朝归,具以帝言告于李景,景乃召昌祚,延坐从容久之,且称美大朝皇帝圣德广被,恩沾邻土,深有依附国家之意。及罢,遣伪宰相宋齐丘宴昌祚于别馆,又令访昌祚在湖南遭变之时亡失纲运之数,命依数偿之,给茗荈万八千斤,遣水运至江夏,仍厚给行装,遣之归阙。[43]
此事的背景是南唐于广顺元年进攻并灭亡了马楚政权,导致原本在马楚政权境内市茶的后汉三司军将路昌祚陷于军乱,流落金陵。其人生际遇则是在后周太祖的怀柔政策之下,被南唐元宗利用,成为南唐向中原王朝示好的一个筹码。
路昌祚之所以会成为南唐的筹码,与其市茶的身份有关,加之马楚、南唐皆为茶叶生产大国,路昌祚得以带着茶叶回到中原。不过这里路昌祚的身份已经不是中原王朝的市茶者,也不是南唐贡茶使者,而只是单纯作为一位使者,为两国之间的外交开启破冰之旅。也就是说,南唐和后周之间最初是平等的交往,并无朝贡关系。南唐的目的则在于通过这一示好,来试探后周对南唐灭楚的反应。
当后周取得了对南唐的军事胜利之后,南唐元宗除去帝号,止称国王。之后,即开始向后周、北宋的进贡。其代表性的体现,可见于南唐元宗的《进奉钱绢茶米等表》,是为南唐向后周、北宋专门进奉的进表之始[44]。自此之后,南唐历次遣使中原王朝,皆有包括茶叶在内的进奉,此不赘言。
二、唐五代赐茶史料整理
(一)唐代赐茶
整理完贡茶,再来讨论赐茶。史料整理自然是首要步骤,学界以唐代的赏赐为对象的研究已日渐增多[45]。具体到茶的赏赐,前文讨论常州、湖州茶贡起源时,已经涉及茶贡之所以会产生,主要是将茶用作清明宴。在这种常设的节日宴会上,由于真正的贡茶,即清明节前采摘送到长安的紫笋茶产量比较大,其饮用并不一定会全部消耗完。因此,得以作为给近臣的赏赐储备。
对于唐代赐茶史料,集中体现于《文苑英华》卷五九四“谢茶药”等处所载诸谢表[46],当然其他史料也有相关内容,兹整理如下:
表五:唐代赐茶史料整理表
①此据张卫健:唐代苏鹗两种笔记研究》,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7年,第23页。
②此据张卫健:唐代苏鹗两种笔记研究》,第27页。
从上表,可以看到唐代从上向下赐茶的一些特征,大致可总结如下:
赐予对象。唐代赐茶的对象,可按类予以分析,包括:1.赐宗亲。上表虽仅有唐懿宗时赐同昌公主一例,但相关事例应该还有很多。2.赐文臣。从上表来看,这类情况较多,当然这也与文臣多有能力亲自或请人写谢表有关,此外也与各种节庆日的普遍赏赐有关系。3.赐藩帅、将士。唐后期,为防止藩镇割据,以及赢得藩帅的忠诚,经常通过各种赏赐来拉拢藩帅和藩镇军士。对于出征在外的将士,为保证军事行动的顺利和将士对皇帝的忠心,唐廷也会赐物。其中,颇为唐史学界所熟知者,当即对关中驻访诸军将士,北方边疆防秋、防冬将士的赐物,因有学界的持续关注,已经比较清晰[47]。不过其中关于赐茶的记载较少,可考者如杨元卿获赐茶5000斤的事例,赐田神玉及其将士1500串茶的事例,也比较孤单。不过从陆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来看,对于将士的赐茶药,已经颇为广泛。4.赐僧人。这类情况上表所见仅一例,即令狐楚《为五台山僧谢赐袈裟等状》。但这并不表明对僧人的赐茶很少,盖法门寺地宫能够出土大量金银器茶具,即已表明赐茶给僧人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5.赐蕃邦。这一点涉及唐廷在与蕃邦特别是吐蕃的交流过程中,将茶叶传播到青藏高原。对此,学者多引李肇《唐国史补》的记载,虽然此条记载其实并未明言其来源,但其中所提及的都是唐朝贡茶,且吐蕃赞普也不了解如何饮用,故其来自唐廷所赐的可能性很大。至后唐庄宗同光二年(924)十一月,甚至出现了“契丹林牙求茶、药”[48]的记载,则是蕃邦依赖中原王朝所产茶叶的另一明证。
赐茶时间。赐茶有时有时机,有时也没有时机。最常见的自然是清明节茶宴上,皇帝将地方新上贡的“明前茶”(清明节前采摘之茶)赐给与宴臣民共同饮用。若有剩余,则赐给未能与宴的重臣。比如上表中的武中丞,即宰相武元衡(758—815),在清明节时期多次获赐新茶一斤。武元衡本人所写寒食节的谢表也是如此,清明节和寒食节往往不分。另外则属重阳日、社日等特殊时令,以及降诞日等属于皇帝个人的神圣时日。没有时机的赐茶,则多为臣下贡献之后获得回赐的情况。或者甚至是科举考试期间赐茶给举子,如王建某首宫词所描述的“天子下帘亲考试,宫人手里过茶汤”。当然,清明之外的特殊时令和没有特定时机的回赐,便不再讲究是否为新茶了,且并不一定单独赐茶,而与其他内容一并赐下。
赐茶来源。从上表所列谢表中,也可看到赐茶来源。如刘禹锡代武中丞所上两表,或谓“方隅入贡”,或谓“贡自外方”,皆说明来自地方进贡。且“自远贡来,以新为贵”,即属于清明节前所采新茶。具体而言,则如韩翃《为田神玉谢茶表》所言“荣分紫笋”,即来自湖州。其中清明节前后所赐新茶,很可能即来自刚刚上贡之茶,故名之以“新”。若并非清明时节,则如白居易《三月三日谢恩赐曲江宴会状》所言,取自“中库”。或如令狐楚《为五台山僧谢赐袈裟等状》所言,来自“楚山之新茗”,楚山即荆山,知此茶来自襄州[49]。
以上赐茶史料,皆为上级赐下级,具体而言是唐五代皇帝对各类臣民的赠赐,用以体现某种关系。此外,也有臣民之间普遍的赠茶现象,这些在唐代茶诗中颇能反映,学界也有诸多对茶诗的关注[50]。因此,笔者对《全唐诗》中涉及赠茶的茶诗整理为如下:
表六:全唐诗》所见茶叶互赠情况表
虽然此表所示诗作不多,但并非所有赠茶事件都会形诸诗作,更多的茶诗直接进入对茶本身和饮茶环节的描述。
茶诗之外,其余材料也常有所见,比如陆贽(754—805)游寿州,临行时仅受寿州刺史张镒“新茶一串”,但推辞了张镒所赠“钱百万”[51]。又如姚谏议向被贬至崖州的李德裕(787—850)“赐衣服、器物、茶药至多”[52]。还有李商隐(约813—约858)大中元年(847)所撰《为荥阳公谢荆南郑相公状》,记载郑相公向荥阳公“赐及银器绫纱茶药等”[53]。
除了友人之间的互赠,唐后期茶经常出现的场所还有祭祀,可视之为生人向死人的一种馈赠。比如李华(715—766)以“茶乳蔬果之奠”祭祀亡友张五[54],王维(701—761后)以“茶药之奠”为别人撰写祭奠李舍人[55],杜甫(712—770)“以醴酒茶藕莼鲫之奠”祭祀故相国清河房公[56],太和三年(829)白居易(772—846)“以茶果之奠,敬祭于故中书侍郎平章事赠司空韦公德载”[57],等等。
(二)五代赐茶
至五代,随着茶饮更加广泛的流行,除了前文已经梳理的五代时期茶产地扩大,贡茶数量和种类增多,赐茶的情况也越来越常见。
中原政权,皇帝对臣民的赐茶记载日渐增多,如天成四年(929)三月,有人上奏,请求群臣请假回家省亲时,朝廷能够“量赐茶药”[58]。五月四日,更具体规定:
文班:左右常侍、谏议、给事、舍人、诸行尚书、太子宾客、诸寺太卿、国子监祭酒、詹事、左右丞、诸行侍郎,宜各赐蜀茶三斤。起居、拾遗、补阙、侍御史、殿中监察御史、左右庶子、诸寺少卿、国子监司业、河南少尹、左右谕徳、诸行郎中、员外郎、太常博士,宜各赐蜀茶二斤、蜡面茶一斤、草豆榖百枝、肉豆榖五十枝、青木香一斤半。国子博士、五经博士、两县令、著作郎、太常、宗正、殿中丞、诸局奉御、大理正、太子中允·洗马·左右赞善、太子中舍、司天五官正,宜各赐蜀茶二斤、蜡面茶一斤、草豆榖五十枝、肉豆谷五十枝、青木香一斤。
武班:左右金吾上将军、左右诸卫上将军,宜各赐蜀茶三斤、蜡面茶二斤、草豆谷一百枝、肉豆谷一百枝、青木香二斤。左右诸卫大将军、左右诸卫将军,宜各赐蜀茶二斤、蜡面茶二斤、草豆谷一百枝、肉豆谷五十枝、青木香一斤半。左右率府、副率,宜各赐蜀茶二斤、蜡面茶一斤、草豆谷五十枝、肉豆谷五十枝、青木香一斤。
奉敕:“今后或有臣僚请假觐省,其所赐药,候辞朝之日,于合门宣赐。”[59]
可见,对于文班和武班,皆有具体的赐茶规定。
当时之所以能够实行此规定,与同光三年(925)新征服前蜀政权有关,故所赐皆为蜀茶。至后蜀政权独立后,这一规定因“诸库无见在”,而于天福二年(937)九月权罢。但至五年(940)三月,又依旧按照天成四年的规定赐茶药[60]。大概诸库又有新的储存,其来源则或得自马楚、吴越国等依附政权。此后,赐茶药一直被延续,并扩大赐予的时机,不再限定于请假省亲。如显德元年(954)八月,周世宗向刚刚致仕的白文珂(876-954)、宋彦筠(879-965)“各赐茶药、钱帛,仍遣使就加抚问”。[61]
朝臣之外,又有对地方附属政权的赐茶,相关史料集中于钱惟演《秦王贡奉录》对宋太祖、太宗赐吴越国忠懿王茶果、茶药的记载,且被《吴越备史·补遗》所吸收[62]。因能反映受赐者对赐物者的接受心态,现集中整理如下:
表七:吴越备史·补遗》所见宋太祖、太宗赐茶史料
从此表可以看到,在忠懿王时期,特别是作为吴越国北方屏障的南唐在与后周的战争中丧失了淮南十二州之后,吴越国也深感南唐难以坚持太久,且会危及自身,所以再次积极主动地奉行事大原则,从而甚至成为随后北宋进攻南唐的同盟。此后,直至忠懿王在南唐灭亡后数年之内入朝乃至纳土,并逝世于南阳为止,两者之间一直保持着贡赐关系。其中,进贡的情况,前文已经梳理,获赐则如上所列。
综上,笔者对唐五代时期大部分赐茶史料都进行了梳理,不过材料不多,甚为遗憾。这大概也与史料保存情况有关,作为贡的材料,因为能够显示地方对中央的臣服,故而记载较多;而作为赐的材料,对于被赐者而言的重要程度大于赐予者,故而很难在赐予者一方的记载中找到。正因如此,《吴越备史·补遗》所利用的钱惟演《秦王贡奉录》的记载,方才显得珍贵。
(作者胡耀飞,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西安710062)
【注释】
[1]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五代十国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编号:14ZDB032)、陕西省社科基金年度一般项目“唐宋之际州级政治的变迁”(编号:2016H011)阶段性成果。
[2]胡耀飞:唐五代茶产地综考》,未刊稿。
[3]王永兴已汇编整理过唐代土贡资料,包括《唐六典》卷三“户部郎中·员外郎”条、《通典·食货六》《新唐书·地理志》《贞元十道录》《元和郡县图志》等,见王永兴:隋唐五代经济史料汇编校注》第一编,中华书局,1987年,第409—483页。
[4]胡耀飞:唐代后期湖州茶贡史及其反映的中央与州之关系一例》,冻国栋主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74—112页。
[5]王永兴:唐代土贡资料系年——唐代土贡研究之一》,《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第62—65页。
[6]宋时磊:唐代茶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118—119页。
[7]王永兴:唐代土贡资料系年——唐代土贡研究之一》,第65页。
[8]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五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286—287页。
[9]胡耀飞:唐代后期湖州茶贡史及其反映的中央与州之关系一例》,第84—85页。
[10]杜佑:通典·进通典表》,中华书局,1988年,第1页。
[11]裴汶:茶述》,郑培凯、朱自振主编《中国历代茶书汇编校注本》,香港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50页。
[12]陆羽:茶经》卷上《二之具》,方健《中国茶书全集校证》,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5页。
[13]吴觉农主编:〈茶经〉述评》,农业出版社,1987年,第61页;张泽咸:唐代工商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45页。
[14]〔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四百九十三,凤凰出版社,2006年,第5593页。
[15]张泽咸:唐五代赋役史草》,中华书局,1986年,第238页。
[16]胡耀飞:黄巢起义对晚唐藩镇格局的影响》,《文史哲》,2017年第4期,第130—145页。
[17]中文部分,参见胡耀飞整理:五代十国研究中文论著目录》(上),贾二强、拜根兴主编《中国唐史学会会刊》,第31期,2012年11月,第32—56页。胡耀飞整理:五代十国研究中文论著目录》(中),贾二强、拜根兴主编《中国唐史学会会刊》,第32期,2013年12月,第54—88页。胡耀飞整理:五代十国研究中文论著目录》(下),贾二强、拜根兴主编《中国唐史学会会刊》,第33期,2014年12月,第43—83页。日文部分,参见胡耀飞整理:唐末五代宋初日人论著综合目录(初稿)》,包伟民主编《宋史研究通讯》,第65期,2015年6月,第27—92页。西文部分,参见王宏杰:五代研究外文文献目录》(A Bibliography of Five Dynasties Studies in Western Languages),未刊稿,2011年4月15日。
[18]黎树添:五代社会生活与茶》,香港大学硕士论文,1972年;杜文玉:五代茶叶生产与贸易》,《渭南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1期,第75—82页;吕维新:五代十国时期茶史考略》,《茶叶机械杂志》,2000年第1期,第40—42页;杜文玉、王蕾:五代十国时期茶法考述》,《唐史论丛》第九辑,三秦出版社,2007年,第286—296页;托德臣:五代茶业经济述论》,姚国坤主编《第十一届国际茶文化研讨会暨第四届中国重庆(永川)国际茶文化旅游节论文集》,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49—54页;托德臣:五代时期的贡茶》,《陆羽茶文化研究》,第23期,2012年4月,第27—29页。
[19]《册府元龟》卷一百六十九《帝王部·纳贡献》,第1879页。
[20]《册府元龟》卷四百八十五《邦计部·济军》,第5501页。
[21]《册府元龟》卷四百八十五《邦计部·输财》,第5504页。
[22]钱惟演《秦王贡奉录》原书已佚,然其大部分内容与今存钱俨《吴越备史·补遗》相合,可据以参考。详见钱俨:吴越备史·补遗》,傅璇琮等主编《五代史书汇编》第十册,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年,第6263—6278页。笔者曾据《吴越备史·补遗》编纂《钱惟演年谱新编》,详列钱俶贡奉情况,收入于钱惟演撰,胡耀飞点校:钱惟演集》附录一,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45—198页。
[23]《册府元龟》卷一六九《帝王部·纳贡献》,第1879—1886页。
[24]〔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二百六十六,梁太祖开平二年六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8702页。
[25]〔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修订本)卷一百三十三《马殷传》,中华书局,2015年,第2046页。
[26]徐仕达:马楚政权之研究》,台北:中国文化大学硕士论文,2011年,第72页。
[27]〔元〕脱脱等:宋史》卷一百八十三《食货志下五》,中华书局,1977年,第4477页。
[28]〔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十三《岳州》,中华书局,2007年,第2303—2304页。
[29]《旧五代史》卷一百十《周太祖纪一》,第1702页。
[30]《册府元龟》卷一百六十九《纳贡献》,第1880—1881页。
[31]徐仕达:马楚政权之研究》,第71页。
[32]关于“回图”与“固圉”的校勘问题,参见王瑞来:“回图”还是“固圉”——兼说宋人对“祖宗法”的应用》,《文史知识》,2017年第4期,第120—124页。
[33]《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十,周太祖广顺二年十月条,第9485页。
[34]〔宋〕路振:九国志》卷十一《刘言传》,《五代史书汇编》第六册,杭州出版社,2004年,第3361页。
[35]《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十一,周太祖广顺二年十二月,第9487页。
[36]《宋史》卷一《太祖纪一》,第14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华书局,1995年)卷四,太祖乾德元年四月条,则记载为:“赐湖南民今年茶税。”(第90页)其中“赐”或为“赐复”之误。
[37]〔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一百九十《刘建锋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5482页。
[38]《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九,唐昭宗乾宁元年十一月条,第8458页。
[39]此句亦见《旧五代史》卷三十《唐庄宗纪》,同光元年十二月,“淮南杨溥遣使贺登极,称‘大吴国主书上大唐皇帝’。”(第480页)这里少“致”字,亦非十一月。《旧五代史》卷一三四《杨溥传》则曰:“十二月,溥遣使章景来朝,称‘大吴国主致书上大唐皇帝’,其辞旨卑逊,有同笺表。”(第2078页)
[40]按《册府元龟》记载,卢苹有先后两次贡献之事,第一次为同光元年十一月,并无疑问。第二次,《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十二系于后唐庄宗同光元年十二月甲申条,第8909页。《旧五代史》卷三十二《后唐庄宗纪》于同光二年八月有“淮南杨溥遣使贡方物”(第502页)的记载,卷一百三十四《杨溥传》亦有同光元年之“明年八月,又遣其司农卿卢苹贡方物,及献贞简太后珍玩”(第2078页)的记载,盖与《册府元龟》史源相同。不知《资治通鉴》史源何处,今暂以《册府元龟》为准。不过《册府元龟》若是按时间排列,则卢苹第二次贡献之事在二年八月,而后面又回到二年三月的内容,殊不可解。考同光元年十二月十五日、同光二年八月十八日皆为甲申日,而同光二年二月十六日亦为甲申日,疑《旧五代史》《资治通鉴》皆误以同光二年二月甲申日为同光元年十二月或同光二年八月之甲申日。如此,方可符合《册府元龟》之时间顺序。
[41]此段话亦见《册府元龟》卷一百六十九《帝王部·纳贡献》,第1879页。
[42]《册府元龟》卷二百三十二《僭伪部·称藩》,第2597—2598页。
[43]《旧五代史》卷一百一十二《周太祖纪三》,第1724页。
[44]李璟:进奉钱绢茶米等表》,《全唐文》卷一百二十八,中华书局,1983年,第1281—1282页。
[45]比如彭康华:唐代物质赏赐研究》,西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4年;宋冉冉:唐代赏赐思想及其政治操作研究——以应对藩镇割据问题为例证》,南开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
[46]〔宋〕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五百九十四,第3078—3082页。《文苑英华》诸表基本为《全唐文》所转录,不赘。
[47]相关研究参见朱德军最近的一系列关注:朱德军:中晚唐关中诸军赏赐问题探微——以立仗军士为中心》,杜文玉主编《唐史论丛》,第二十二辑,三秦出版社,2016年,第144—162页;朱德军:唐代关中神策军规模、供给与唐帝国的衰微》,《宁夏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第181—187页。
[48]《册府元龟》卷九百九十九《外臣部·请求》,第11560页。
[49]《新唐书》卷四十《地理四》,第1030—1031页。
[50]关于唐代茶诗的文献整理,可参考赵方任:唐宋茶诗辑注》,中国致公出版社,2002年;王龙、丁文整理:大唐茶诗》,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相关研究,主要参见台湾学者的两部博士论文:林珍莹:唐代茶诗研究》,中正大学博士论文,2002年;颜鹂慧:唐代茶文化与茶诗》,辅仁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此外,何晓芳整理有“《全唐诗》中唐代茶诗一览表”,参见何晓芳:唐代茶文化探析——以唐代茶诗为中心的研究》,南京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第53—67页;王巧宏根据《全唐诗》整理有《唐代茶诗目录》,参见王巧宏:〈全唐诗〉茶诗文献研究》,辽宁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第77—110页。
[51]《册府元龟》卷八百七《总录部·清廉》,第9391页。
[52]李德裕:与姚谏议书三首》,《全唐文》卷七百七,第7260页。
[53]李商隐:为荥阳公谢荆南郑相公状》,刘学锴校注《李商隐文编年校注》,中华书局,2002年,第1258页。
[54]李华:祭亡友张五兄文》,《全唐文》卷三百二十一,第3258—3259页。
[55]王维:为人祭李舍人文》,《王维集校注》卷十二,陈铁民校注,中华书局,1997年,第1202页。
[56]杜甫:祭故相国清河房公文》,萧涤非主编《杜甫全集校注》卷二十二,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第6452页。
[57]白居易:祭中书韦相公文》,《白居易集》卷六十九,第1453页。
[58]阙名:群臣乞假觐省请量赐茶药奏》,《全唐文》卷九百七十,第10071—10072页。
[59]〔宋〕王溥:五代会要》卷一十二《休假》,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11—212页。
[60]《五代会要》卷一十二《休假》,第212页。
[61]《册府元龟》卷八百九十九《总录部·致政》,第10451页。
[62]〔宋〕钱俨:吴越备史·补遗》,《五代史书汇编》第十册,第6263—62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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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鼓乐流布于西安城区及其周边,乐社活动以西安城区为中心,涉及西安城区、长安、蓝田、周至、眉县等地。演奏西安鼓乐的社团被称为“乐社”,在周边的区县还被称为“香会”或“水会”。俗派乐社都位于西安市附近的区县乡村,属于“乡村鼓乐社”。“城派”鼓乐社以西安市的城隍庙乐社、东仓鼓乐社和大吉昌鼓乐社为代表。“乡派”则以周至县的南集贤东、西村乐社及长安区的何家营鼓乐社为代表。......
2023-11-23
由于靠近城市,这里的土地原先大部分种小麦,现在已经被经济果树替代。我们8点从西安音乐学院出发,驱车近两个小时,于10点到达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开发区之一的赵公明财神庙。西村鼓乐社从周一至周五,每天演出四场,分别为上午10:00,11:00两场,下午15:00,16:00两场。第一家是市内东仓乐社长期入驻大唐芙蓉园,第二家便是南集贤西村乐社入驻周至县赵公明财神庙景区。还需进一步观察。......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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