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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第2版)》竣工验收流程和备案规定

【摘要】: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项目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实体验收、观感验收、试车验收、预算和结算验收、文件资料验收归档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现选取部分上述内容介绍如下。

2.4.2.1 实体验收

实体验收主要有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该内容在前面的“2.3.4验收交工”中已有详细介绍。

2.4.2.2 竣工验收的准备与实施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

(1)竣工预验收。在监理单位组织下,建设单位、承包商共同参加建筑工程预检工作。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报验申请表(表2.4.1),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表2.4.2),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表2.4.1 ________报验申请表

表2.4.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竣工验收的资料。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加。工程资料进行如下呈报或转移:

1)承包商:

①承包商编制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2.4.3)→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表2.4.3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续表

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

①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②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③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④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2.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竣工验收的程序

验收会议上,将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组和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字盖公章。

特别提示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各方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时,应协商提出解决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由监督站负责。

(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日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最后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5.竣工验收的备案

(1)备案准备的资料。由建设单位准备,备案准备的资料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外,还有下列文件: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7)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

10)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11)《××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如图2.4.1所示。

6.施工单位组织现场验收管理规定

(1)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签署意见后,向业主(总包方)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然后由业主(总包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

(2)业主(总包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进行核查后,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详见表2.4.3。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有关单位、部门检查,项目达到验收合格条件的,要填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表2.4.4),施工单位书写竣工验收报告(表2.4.5),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未尽事宜详见以下特别提示(仅供参考)。

特别提示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验收资料的内容与格式、档案文件整理分卷的方式等,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如文件资料的成卷是按单位工程进行的,而分卷各地区的差别很大。所以最终归档方式,应该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1)工程文件资料的验收归档工作,应在监理单位的组织下,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自承担与其工作过程相对应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当地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展开。

(2)主要需由施工单位整理的是竣工图及施工过程记录和相关文件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图纸在不同阶段表达的深度和作用有所不同。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图,由于各种原因,经过调整、修改或补充设计内容,最终发展为竣工图。整理竣工图过程中,承担的义务和费用主体的确定,是由设计变更的原因确定的。如图纸上一般的错、漏、碰、缺造成的设计变更,设计院有义务整理竣工图,但晒图费通常仍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提出的建筑功能变化或工程造价调整等带来的设计变更,整理竣工图发生的费用均由建设单位承担;当设计变更责任不清或难以确定时,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

表2.4.4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表2.4.5 竣工验收报告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