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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脚手架使用说明

【摘要】:图1.5.1所示的是脚手架中最常用的一种。表1.5.1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⑥开口型单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脚手架是施工现场为了安全防护、工人操作和楼层水平运输或支模板等而搭设的支架,是一种为施工服务的临时性设施。砌筑施工不利用脚手架所能砌筑的高度,一般为1.2~1.4m,称为可砌高度,超出该高度继续砌筑时,就必须搭设相应高度的脚手架。20世纪60年代有传统的竹木脚手架,70年代则发展使用钢管扣件式脚手架,80年代末开始引进国外的门式和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一直沿用至今。近年来高层建筑施工中还有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1.5.1.1 脚手架的作用及要求

1.脚手架的作用

作业人员可以在脚手架上进行施工操作,适量的材料也可按规定要求在脚手架上堆放,有时还可以在脚手架上进行短距离的水平运输。此外,脚手架还可以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2.脚手架的基本要求

脚手架应有适当的宽度,以满足作业人员操作、材料堆放及运输的要求;要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施工期间,在各种荷载作用下,脚手架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脚手架属于周转性重复使用的临时设施,必须搭拆简单、搬运方便,并能多次周转使用。

1.5.1.2 常见脚手架的种类

脚手架按用途分为砌筑脚手架、支撑型脚手架和装修用脚手架;按搭设位置,分为外脚手架和里脚手架;按使用材料,分为竹脚手架、木脚手架、金属脚手架;按构造形式,分为扣件式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以及台架等。其中,扣件式脚手架使用最为广泛。

1.外脚手架

外脚手架是指搭设在建筑物外墙外面的脚手架,其主要结构形式有多立杆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碗扣式)、门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悬吊脚手架等。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是由扣件和钢管等构成的,特点是杆配件数量少,装卸方便,搭设灵活,搭设高度大,坚固耐用,施工操作使用方便。

1)基本构造。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由钢管、扣件、底座和脚手板等部件组成,加上防护构件及连墙件等构件,形成了一个整体。图1.5.1所示的是脚手架中最常用的一种。

图1.5.1 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各杆件位置

1—外立杆;2—内立杆;3—横向水平杆;4—纵向水平杆;5—栏杆;6—挡脚板;7—直角扣件;8—旋转扣件;9—连墙杆;10—横向斜撑;11—主立杆;12—副立杆;13—抛撑;14—剪刀撑;15—垫板;16—纵向扫地杆;17—横向扫地杆

2)材料技术要求。

①钢管杆件与扣件。钢管杆件包括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和斜撑等。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48.3×3.6mm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中Q235级钢的规定。钢管使用前必须涂刷防锈漆;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规定后方可使用。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扣件有三种基本形式,对应相应形式的钢管连接,如图1.5.2所示。

②底座及脚手板。脚手架底座设在立杆下端,是用于传递立杆荷载的配件,由钢管与钢板焊接而成,如图1.5.3所示。有的底座可以旋转调节高度,以顶紧上部立杆。

图1.5.2 扣件

(a)直角扣件(用于两根杆件垂直相交);(b)回转扣件(用于两根杆件任意相交);(c)对接扣件(用于两根钢管接长)

图1.5.3 底座

脚手板是供施工人员操作、堆放材料的水平部件,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17)中Ⅱa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宜各设置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串片脚手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的相关规定。

3)构造要求。

①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若高度超过50m,应采取分段搭设等措施。

②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③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如图1.5.4所示。

图1.5.4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④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⑤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除应满足《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1.5.1的规定。

表1.5.1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⑥开口型单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⑦对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如图1.5.5所示。

图1.5.5 高度24m以下剪刀撑布置

(2)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是一种新型承插式钢管脚手架,其杆件节点处采用碗扣连接。由于碗扣固定在钢管上,构件全部轴向连接,力学性能好,接头构造合理,工作安全可靠,整体性好,扣件不易丢失。但因设置位置固定而使其使用的灵活性降低,杆件较重。利用该种脚手架的主要构件和辅助构件,可搭设成结构用架、装饰用架、模板的支撑用架和物料提升用架。这种脚手架在房建、桥梁隧道、烟囱、大坝等工程施工中也有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主要由立杆、顶杆、横杆、斜杆、底座和碗扣接头构配件等组成。基本构造和搭设要求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类似,不同之处主要在于碗扣接头构造。立杆上应设有接长用套管及连接销孔,碗扣节点应按60mm设置在一定长度的φ48×3.5mm钢管立杆和顶杆上,每隔600mm焊住下碗扣及限位销,上碗扣对应套在立杆上并可沿立杆上下滑动。安装时,将上碗扣的缺口对准限位销,并将上碗扣沿立杆滑起,再把横杆接头插入下碗扣圆槽内。随后,将上碗扣沿限位销滑下并沿顺时针方向旋转以扣紧横杆接头,与立杆牢固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框架结构。每个下碗扣内可同时装4个横杆接头,位置任意,构造如图1.5.6所示。

图1.5.6 碗扣式节点构成图

(a)连接前;(b)连接后

落地碗扣式脚手架,当搭设高度H≤20m时,可按普通架子常规搭设;当搭设高度H>20m及超高、超重、大跨度的模板支撑体系时,必须制订专项施工设计方案,并进行结构分析和计算。

(3)门式钢管脚手架。门式钢管脚手架是目前国内外应用非常普遍的脚手架之一,由门形或梯形钢管框架与连接杆、附件和各种多功能配件组合而成。由于其结构合理,尺寸标准,安全可靠,不仅能搭设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还便于搭设井架等支撑架,并且形成脚手架、支撑系列产品,所以又称为多功能门形脚手架。

钢管门式框架、剪刀撑、水平梁架(平行架)及脚手板构成门式脚手架的基本单元,基本单元连接起来并增加梯子、栏杆等部件构成整片脚手架,如图1.5.7~图1.5.9所示。门架标准宽度为1.20m,高度为1.7m。门架之间、顶部水平面用水平梁架或脚手板连接;垂直方向采用连接棒和锁臂连接,在脚手架纵向使用剪刀撑加强整体性。

图1.5.7 门式脚手架基本单元

1—门架;2—剪刀撑;3—螺旋基脚;4—锁臂;5—水平梁架;6—木板

图1.5.8 门式脚手架主要部件

(a)门架;(b)水平梁架;(c)剪刀撑

图1.5.9 整片门式钢管脚手架

2.里脚手架

里脚手架用于楼层上的砌砖、内粉刷等工程施工。由于其使用过程中不断转移施工地点,装拆较频繁,故其结构形式和尺寸应力求轻便、灵活和装拆方便。里脚手架的形式很多,其上铺设脚手板,高度根据砌筑或装修粉刷不同而不同,但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按其构造,分为折叠式里脚手架、支柱式里脚手架和马凳式里脚手架等多种,如图1.5.10所示。

图1.5.10 里脚手架种类

(a)角钢折叠式;(b)支柱式

图1.5.10 里脚手架种类(续)

(c)马凳式

1.5.1.3 扣件式脚手架的施工要求

1.准备工作

(1)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2)应按规范规定和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可调托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详见以下知识链接。

知识链接

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②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2010)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规定。

③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④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上述规范规定。

⑤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表面锈蚀深度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管中抽取3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相关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②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3)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的规定抽样检测。

②扣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上述规范的相关规定。

③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上述规范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3)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的有关规定进行;压实填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的相关规定;灰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的相关规定。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100mm。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2.搭设施工工艺及施工要点

(1)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如果超过,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等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都应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

(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脚手架立杆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且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5)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脚手架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图1.5.11)。

图1.5.11 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布置

1—立杆;2—横向水平杆;3—纵向水平杆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6)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80mm。

4)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也不应小于180mm。

5)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6)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①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的1/2高度范围内。

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④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⑤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⑥独立或附墙砖柱、空斗墙、加气混凝土等轻质墙体。

⑦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的墙体。

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2.5的砖墙。

(7)纵、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图1.5.4的构造规定。

(8)连墙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②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③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2)连墙件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

3)当单、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取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根据情况拆除。

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5)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6)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7)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8)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9)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符合的规定:单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剪刀撑和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60°。

(10)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1)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如图1.5.12所示:

图1.5.12 栏杆与挡脚板构造

1—上栏杆;2—外立杆;3—挡脚板;4—中栏杆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2)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中6.2.4条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固定在支撑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防止滑动。

3.脚手架的拆除

(1)脚手架拆除应按专项方案施工,拆除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脚手架专项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3)拆除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排、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2)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当单排、双排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架体拆除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当有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行动,且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

4)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5)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范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1.5.1.4 脚手架搭设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6~8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内容应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填写验收表。脚手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1.5.1.5 脚手架的安全技术

1.脚手架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2)搭拆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确认合格后使用。

(4)钢管上严禁打孔。

(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满堂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并应迅速撤离作业面上的人员。应在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做出判断和处理。

(7)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8)当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9)夜间不宜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10)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8.2节的规定进行。

(11)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网封闭。

(12)单排、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沿墙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扎结牢固。

(13)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14)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15)满堂脚手架与满堂支撑架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16)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7)在脚手架上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8)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9)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2.脚手架工程的安全事故及其防止措施

(1)脚手架工程多发事故的类型:

1)脚手架倾倒或局部垮塌。

2)整架失稳、垂直坍塌。

3)人员从脚手架上高处坠落。

4)落物伤人(物体打击)。

5)不当操作事故(闪失、碰撞等)。

(2)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1)构架缺少必需的结构杆件,未按规定数量和要求设连墙件。

2)在使用过程中任意拆除必不可少的杆件和连墙件。

3)构架尺寸过大、承载能力不足或严重超载。

4)地基出现不均匀沉降。

5)作业层未按规定设置护栏,或未满铺脚手板,或与墙之间的间隙过大。

(3)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1)必须确保脚手架的构架和防护设施达到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的要求。

2)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脚手架的搭设、使用、拆除,坚决制止乱搭、乱改和乱用情况的发生。

3)当在脚手架施工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4)必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制止和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必须完善防护措施和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及素质。

3.防止脚手架事故的技术与管理措施

加强脚手架工程的技术与管理措施,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对高层、多层建筑物脚手架的构架做法,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计算,并使施工人员掌握其技术和施工要求,以确保安全。

(2)对于首次使用且没有先例的高、难、新脚手架,在设计计算的基础上,还需进行必要的荷载试验,检验其承载能力和安全储备,确保可靠后才能正式使用。

(3)对于高层、高耸、大跨建筑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脚手架,必须对其设置构造和使用要求加以严格限制,并认真监控。

(4)建筑脚手架多功能用途的发展,对其承载和变形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