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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文化学:建筑与景观的关系

【摘要】:(一)建筑本身即为景观建筑不但要为人类提供舒适的居住条件,同时,作为空间环境的主要实体与空间形态的构成要素,其本身就是一种景观元素。景观建筑是现代景观理念、方法和文化背景相结合而形成的对建筑设计的新的审美方式和创作手段。

建筑与景观是构成空间环境的主要实体与空间要素,二者如同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唇齿相依,共融互生在城市系统环境的整体设计中,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应以城市设计为指导,进行一体化设计建筑、景观一体化设计的基本要求是具备“建筑是景观、景观是建筑”的意识。在部分区域建设中,由于景观设计相对于建筑设计具有滞后性的特点,因此,景观设计中的建筑意识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建筑本身即为景观

建筑不但要为人类提供舒适的居住条件,同时,作为空间环境的主要实体与空间形态的构成要素,其本身就是一种景观元素。因此,在进行建筑单体设计时,不仅要考虑建筑本身的功能性,同时要以外部空间形态为指导,将其作为整体环境景观的一部分进行整体设计。

任何建筑都处在某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景观大系统中,并具备一定的景观属性。出色的建筑设计往往是从建筑物自身出发,将建筑物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巧妙结合,通过提炼、表现、强化所在地域的景观特征、场所精神,使其同周围环境一起构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样的景观建筑与场地相呼应,并从场地中自然生长,而不是削弱场地和环境。它们利用地形每一个有利的方面,对自然生态与气候给予充分考虑,并反映到建筑设计中。此外,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以整体的思维将相关事物有机结合起来,既考虑它们作为景观元素时的观赏角度与距离,同时也要考虑使用者身处其中时能够欣赏到的景色。如此,建筑就不会成为“场地中的独角戏”,景观也不会成为“水泥块中的自然”。

(二)景观即为建筑

设计发展到今天,其建构的融合性已经越来越强。当代对“景观建筑”一词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它所包含的内容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那些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供人休憩游赏的自然环境的概念,还包含一定区域内大地表面自然化的实体存在、人工化的实体存在(建筑单体、群体乃至城市)及相应的自然的总和。如果从当代的“景观城市主义”理论出发,景观位于建筑和城市的深层,建筑既以其为背景,又最终融入其中,而成为它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具体景观设计中,应注重景观设计风格与建筑设计风格的协调统一,二者相互映衬。在目前的城市景观建筑设计中,由于设计阶段的相互脱节或其他因素,常常会出现景观形式与建筑风格差异甚大,甚至格格不入的问题,如在规划设计中,采用以欧陆风情的风格中夹杂中式的景亭、中式的叠石理水,景观与建筑的风格反差令人感到混乱、费解;在植物设计中,缺乏对建筑体量、色彩、质感等形式因素的考虑,植物景观难以与建筑交互辉映。因此,在景观设计中注重与建筑的协调统一是保证空间环境整体性的有效方法。

景观建筑是现代景观理念、方法和文化背景相结合而形成的对建筑设计的新的审美方式和创作手段。当代城市整体设计不仅仅是建筑的景观意识、景观的建筑意识,同时更需要一个能够保证建筑、风景园林两个专业能够及时畅通并进行交流协商的运作模式与管理机制,从而从根本上实现多方位、多学科的设计协作与有机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