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城市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机制:理论与实践

城市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机制:理论与实践

【摘要】:城市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流程、动力机制要有保障机制才能得以技术上的实现。因此,城市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首先是国家各个层面的立法机构出台针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并加以分类,制定相应类别的法律保护条款和技术规范。其次,加大城市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执法力度,强化城市文化景观遗产破坏行为的惩处力度。

城市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流程、动力机制要有保障机制才能得以技术上的实现。保障机制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一)法律政策的保障

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专门针对城市文化景观遗产的地方性法规不多,并且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存在内容不明确和条款漏洞等问题。尤其是对于文化景观遗产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缺失,且没有分类保护的规范与标准。因此,城市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首先是国家各个层面的立法机构出台针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并加以分类,制定相应类别的法律保护条款和技术规范。其次,加大城市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执法力度,强化城市文化景观遗产破坏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机构责任的保障

城市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是一个涉及诸多方面利益的复杂工作,在当前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下,保护工作牵涉到城市文化景观遗产地的政府、规划局、土地资源局、文化局、旅游局等部门,没有一个地方上统一的、责任明确的机构管理体系,导致出现文化景观遗产多头管理的局面,最后落实保护工作实际上就成了无人管的局面。在中央层面成立文化遗产管理局,对地方的各类型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工作加以监管;在遗产地建立一个对应的以文化景观遗产管理部门为核心的保护责任管理体制,形成有效的议事制度,明确责任,对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工作形成切实的机构保障。

(三)多元合作机制的保障

前面讲述了城市文化景观遗产地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格局,分析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这些利益诉求都与遗产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为了协调利益主体与遗产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构建一个多元一体的合作机制。这个合作机制以遗产地政府为主导,推进遗产的保护开发工作;以社区居民为核心主体,实现遗产的文化价值重构和场所精神的表达;以企业开发商为条件,释放遗产巨大的潜在价值,为遗产保护的“自我造血”创造条件;以非政府社会组织、研究机构为纽带,提供遗产与社会实体之间的沟通纽带,为遗产保护获得广泛技术、资金、人力投入提供支持。四者之间进行分工协作,构建一个有利于城市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多元一体的良性合作机制,改变传统的政府保护体制,转向政府主导多元合作机制的保障体系。

(四)技术人才的保障

城市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体系是一个技术含量高、工作规范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专业的人才队伍,是难以胜任的。遗产保护工作要求建筑、规划、经济、信息、生态、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人才提供技术支撑,因此,要建立一个以遗产保护技术为核心的人才综合工作团队,为遗产保护提供技术保障。

【注释】

[1](英)吉伯德(Gibberd, F.). 市镇设计[M].程里尧, 译.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3.

[2](美)西蒙兹(Simonds, J.O.).大地景观 环境规划指南[M].程里尧, 译.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0.

[3](美)墨菲. 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M]. 王卓君, 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9.

[4]周蔚, 徐克谦,译著.人类文化启示录—20世纪文化人类学的理论与成果[M].上海: 学林出版社, 1999.

[5](德)施本格勒(Spenglar, O.). 西方的没落[M]. 花永年, 译.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9.

[6](美)刘易斯·芒福德. 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M]. 倪文彦, 宋俊岭,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9.

[7](意)布鲁诺·赛维(Bruno Zevi). 建筑空间论—如何品评建筑[M]. 张似赞,译.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

[8]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南京: 江苏文艺出版社, 2008.

[9](挪威)诺伯格·舒尔兹(Norberg-Schulz, C.). 存在空间建筑[M]. 尹培桐,译.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0.

[10](美)文丘里.建筑的复杂性与矛盾性[M].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6.

[11](挪威)诺伯格·舒尔兹(Norberg-Schulz, C.).存在空间建筑[M]. 尹培桐,译.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0.

[12](挪威)诺伯格·舒尔兹(Norberg-Schulz, C.). 存在空间建筑[M]. 尹培桐, 译.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0.

[13](美)林奇(Lynch, K.). 城市的印象[M]. 项秉仁,译.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0.

[14]同上.

[15]季富政.新视野中的乡土建筑[M].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8:110-111.

[16]季富政.新视野中的乡土建筑[M].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8:111.

[17]季富政.新视野中的乡土建筑[M].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8:111.

[18]同上.

[19](加)杰布·布鲁格曼.城变:城市如何改变世界[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138.

[20]孔建华, 杜蕊.北京工业厂区的创意再生与世界城市的兴起(上)[J].艺术投资, 2010, (7):26-28.

[21](法)居伊·德波.景观社会[M].王昭风,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99.

[22]金元浦.北京, 走向世界城市[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0: 170.

[23]张蒙.公众对“视觉被暴力”说不[N]. 中华建筑报, 2013-01-15(013).

[24]单霁翔.走进文化景观遗产的世界[M].天津: 天津大学出版社, 2010.

[25]李明超.城市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交流与探讨—首届城市学高层论坛城市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分论坛综述[J].中国名城, 2011(11): 12-15.

[26]李和平, 肖竞.我国文化景观的类型及其构成要素分析[J].中国园林, 2009, 25(02): 9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