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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改设市条件与历程

【摘要】:2014年,神木县人均GDP实现21.09万元,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1764元。神木县地质条件适宜城市建设,历史上没有发生过大规模地质灾害。综上所述,神木县已经具备撤县设市的条件。请求市政府提请省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撤销神木县,设立县级神木市,其隶属关系、管辖范围不变,政府驻地不变,仍为神木镇府阳路1号。

神木县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基础条件满足撤县设市的标准和要求,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城镇体系布局、城市格局具备撤县设市发展所需要的综合承载能力,是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点开发区域,是全省新型城镇化联合试点和陕北长城沿线城镇化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生态环境功能管控类型、空间分布格局符合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与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相符合。

(一)人口条件。神木县总人口45.95万,常住人口密度60人/平方公里,县城城区常住人口25.5万人,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9.19%,位居全省所辖县第一。

(二)经济条件。近年来,神木县立足丰富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煤炭化工电力、建材等产业,能源化工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目前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兰炭、聚氯乙烯基地,西部最大的火电、浮法玻璃和电石基地。2014年,神木县人均GDP实现21.09万元,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1764元。2015年,人均GDP实现17.79万元,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2736元。人均GDP连续两年位居我省所辖县第一,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连续两年位居我省所辖县第一;2015年,第二、三产业增加值达到807.3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98.7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50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46元,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位居西北第一位。

(三)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神木县地质条件适宜城市建设,历史上没有发生过大规模地质灾害。城区规划面积9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7.3平方公里,城市建设规模和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县城距鄂尔多斯、榆林两个机场不到百公里,包西、包神、神黄等多条干支线铁路在此交汇,包茂、榆神、神府等多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全方位立体交通格局已经形成。城区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公共交通、道路桥梁、地下管网、防涝防洪、公共消防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95.47%,污水处理率92.0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9%,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3.92%,平均路网密度8.16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15.77%,城区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兆比特每秒,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56%。

(四)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全县推行十五年免费教育、全民医保、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基本实现了“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6万余套,完成棚户区改造2679户,城镇常住人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现全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全覆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19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3.3%。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48家,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8张、执业(助理)医师3.9名。新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9.9%,基础养老金达到200元/月,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1张,累计投资11亿元建成艺术中心、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等一批高标准公共设施,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体育健身设施社区全覆盖,荣获“中国十大最关爱民生县”荣誉称号。

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要求、神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变动趋势和城镇化空间布局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论证,认为神木撤县设市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针对神木县人口资源、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传承、群众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机构调整和干部职工安置、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等11个方面进行了风险评估,认为神木撤县设市属于低风险决策

综上所述,神木县已经具备撤县设市的条件。请求市政府提请省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撤销神木县,设立县级神木市,其隶属关系、管辖范围不变,政府驻地不变,仍为神木镇府阳路1号。我县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13〕105号)精神,保证神木撤县设市后,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专此请示。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