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民企转型升级实现自身建设,神木县志(1987~2012年)

民企转型升级实现自身建设,神木县志(1987~2012年)

【摘要】:民营企业要加快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转型升级,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市场主体。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工作。(二十六)推进民营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程。(二十八)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明确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民营企业与咨询机构的项目对接,加大对企业管理、咨询、培训、重大项目的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积极稳妥地聘用职业经理人。

(十七)民营企业对优化经济结构、推动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生产要素转化、培育企业家成长具有重要作用。民营企业要加快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转型升级,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市场主体。

(十八)民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为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时,确保落实市场准入同等待遇,不得对民营企业核准登记设立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的前置条件。鼓励个人或者民营企业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或非货币财产出资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公司,经申请出资期限可延长一年。

(十九)创造条件吸引各类民营企业在神木登记注册,投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且投资规模大、投资强度高的项目,财政给予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支持,法定代表人户籍是县外的,可授予神木“荣誉市民”称号。

(二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和引导优势民营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和产权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

(二十一)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组建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面宽的企业集团。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工作。

(二十二)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加强产学研结合,开展技术攻关,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三)加快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政策,方便民营企业转让和购买先进技术,创新科技咨询和服务机制,为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服务平台,对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按规定给予奖励和补贴。

(二十四)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清洁生产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实施技术改造达到节能降耗减排目标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改资金补贴。

(二十五)抓好企业品牌、商标的培育、申报、注册、宣传等服务工作,引导民营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各种品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对创牌、定标等工作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十六)推进民营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程。引导民营企业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建设和营销管理等方面应用信息技术,开发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培育深度运用信息技术的规模企业。

(二十七)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对外贸易商务平台,引进外贸人才,帮助民营企业把产业和产品延伸到国际市场,开展国际贸易。

(二十八)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明确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减免税;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在三个月内延期缴纳。

(二十九)积极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协调银行金融机构,单列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指标,逐步提高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协调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缓解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和贷款难的问题。

(三十)推进民营中小企业依法开展私募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发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方式直接融资。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金融租赁企业。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及民营中小企业的担保能力。

(三十一)大力实施民营企业“管理创新工程”,引导民营企业强化企业管理,创新经营机制,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推动民营企业与咨询机构的项目对接,加大对企业管理、咨询、培训、重大项目的财政资金补助力度。

(三十二)健全民营企业成长培训工作体系,依托神木教育集团和其他社会培训资源,开展各种形式培训,着力搞好国家发改委组织的“银河培训工程”和“蓝色证书工程”,每年培训企业家200人,各类技术人才100人。政府每年安排培训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三十三)鼓励民营企业实行待遇从优的激励机制,组织人才交流招聘活动,吸引更多的各类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引导民营企业积极稳妥地聘用职业经理人。在企业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方面予以保障。

(三十四)鼓励民营企业组建各类行业协会,发挥商会、行业协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作用。政府会同商会、协会组织企业参加相关经贸洽谈会、交流会、博览会、论坛以及外出考察等活动,对参加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等重点展会,给予参加企业一定补贴。

(三十五)重视和加强民营企业基层党团组织建设,指导企业的工会工作,引导企业开展企业文化创建活动,创建人文企业。

(三十六)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对为三大公益金捐款的民营企业给予褒奖。对捐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可给予融资支持。

(三十七)民营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用地、节能以及质量、安全等规定,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和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制度,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