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制度1987年,全县各企业加强内部组织经营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定额经营管理、成本经营管理、财务经营管理、质量经营管理。1990年,成立了县乡镇煤矿开发服务公司,加强了对乡镇煤矿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定了《神木县煤炭运输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县境内的原煤和焦粉进行统一计划、统一价格、统一票据、统一指标、统一收费的“五统一”经营管理。......
2023-08-20
机 构
2001年11月,成立榆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神木分局,2005年4月更名为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神木分局。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市场稽查科、监察室。在职人员18名,1名局长3名副局长。
2007年,全县19个乡镇建立食品安全办公室,配备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481名,村级设食品药品信息员,并对各乡镇协管员和农村信息员进行了培训。2008年,制定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1月组织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5月组织开展了抗震救灾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9月组织开展了“三鹿牌”奶粉专项整治。9月组织开展了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车辆198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98户,行政处罚4起,责令整改28户,停止生产经营6户,取缔无证经营78户,没收各类过期食品800公斤,累计罚款121万元。2009年3月,县政府会议决定,将餐饮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划归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归县卫生局。5月,在人民广场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在电视台宣传播放。2010年,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准入关,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1106家,通过验收共向达标的850家餐饮服务企业发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培训食品从业人员8835名,发放了健康证。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276人次,检查餐饮服务企业1426家,共处罚16.8万元。2011年,加强餐饮许可证管理,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整治重点地段食品安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25人次,执法车466车次,查处违法案件122起,立案16起,没收过期食品163公斤,取缔无证经营7家,共处罚款10.2万元。2012年,受理餐饮服务申请606份,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511份,对添加剂、奶制品、白酒等实行专项整治,对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签订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850人次,出动车488车次,查处违法案件122起,立案16起,没收过期失效食品180公斤,取缔无证经营12家,处罚款30万元。
药品监管
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对辖区内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的药品的购进、使用、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对大药房的药品购进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规范;严格药品经营市场的准入,时刻把好药品流通市场的准入关;对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对药品和食品等其他医疗进行监管。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按所处的区域不同,城区、乡镇、农村配备药学技术人员。2007年,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家32个零售连锁店,城乡零售企业41家,县级医疗机构14家,乡镇卫生院21家,村级卫生室371家,个体诊所110家。2008年,新增城乡零售企业42家,新增个体诊所339家。2009年,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438家,其中大型餐饮34家,从业人员11000人。2010年,城乡新增零售企业6家,新增县级医疗机构2家,新增个体诊所83所。2011年,新增城乡零售企业21家,餐饮服务企业1838家,餐饮从业人员14000人。2012年,个体零售药店72家,县级医疗新增机构3家,新增个体诊所222所。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餐饮和人员实行监管。
药械市场整治
2007年,按照“提高县城、规范乡镇、整顿农村”的目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换方式经营,清理过期失效药品和虚假药品广告的整治;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48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570家,没收假劣药60种次,价值1.5万元,收缴罚款10.05万元。2008年,受理新开办药店12家,新开办医疗器械许可证35家,出动执法人员478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697家,查处违法案件185起,收缴罚款12.06万元。2009年,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清理无证经营,清理过期失效药和虚假药品广告,受理新开办药店5家,受理药店换证26家,全年完成药品抽样任务60批次,检验83批次,医疗器械不良反应2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80例,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280家,遏制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2010年,受理新开办药店10家,受理药店换证24家,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01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2例。向群众发放药品安全宣传资料2300份,出动执法人员91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12家,处罚款6.2万元。2012年,神木县制定出台了《神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和《神木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考评办法》全年新受理药品经营企业换证20家,受理GSP认证5家,新开办医疗企业经营4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90例,医疗器械不良24例,实行“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推进了药品药械制度的落实。一年出动执法人员730人次,查处违法案件30件,立案8件,结案率100%,进一步净化了神木药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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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0
1996年,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中央政策,鼓励国家、省市和外地企业到神木发展。共占有井田面积502.85平方公里,地质储量69.73亿吨,总设计生产能力4540万吨/年。表8-36-22012年神木县中、省、市、县属煤矿统计表续表注:央企税费上公司总部,省市税收数字由神木县地方税务局提供。......
2023-08-20
1995年,凡中央企业涉及的地方税收由榆林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二分局负责管理,省级及其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及零散税收由神木县地方税务局负责管理。2012年8月,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 1988年11月1日开征,以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为征税范围,实行土地等级税额。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同教育费附加一致,费率为2%。水土保持补偿费 2015年7月1日起由地税局征收。......
2023-08-20
人口变动1987年,神木县总人口为280623人,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分别为19.48‰、5.18‰、14.30‰和9.62‰。表2-5-121987—2012年神木县人口变动统计表续表人口管理户籍管理 1989年以前,神木县户籍管理工作由县公安局治安股负责。神木县除公安户籍管理外,特别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制订出台了《神木县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并且以文件的形式向各乡镇、各部门公布实施。......
2023-08-20
县委宣传部出台了《关于整顿基层通讯组织的通知》,规范社会宣传组织工作。2012年,宣传部壮大采编队伍,纸质媒体宣传再上新台阶,网络宣传全面展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每年年初,宣传部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确定学习内容、方法、步骤及制度要求。2006年,在《神木报》和县电视台开设了“诚信建设”专栏,组织了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
2023-08-20
1987—2012年间,神木县人民代表大会共历七届。其中,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均历任3年,以后改为每届5年,共举行人民代表大会26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87年6月8日至12日,神木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选举产生了神木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期间,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意见建议68件。......
2023-08-20
神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神木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007年10月,恢复设立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共召开31次常委会。1999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上,会议依法补选万恒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志卿、姜茂林为副县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共召开28次会议。......
2023-08-20
未参加全民免费医疗的城乡居民和干部职工,不予大病医疗救助。县人社局负责干部职工大病医疗救助的管理工作,县医保办承担干部职工大病医疗救助的具体经办任务。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患重症精神病等其他特殊疾病的经县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给予适当救助。......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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