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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志:医疗卫生体制改革(1987~2012)

【摘要】:2001—2008年,是神木县医疗卫生事业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其间,神木县卫生系统实施了人权、财权、事权的“三权”改革。完善了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级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2009年,神木县以全民免费医疗为突破口,结合全省深化改革重点工作,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01—2008年,是神木县医疗卫生事业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其间,神木县卫生系统实施了人权、财权、事权的“三权”改革。完善了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级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了以公立医院为主导,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医疗服务体系;以疾控中心为主导,乡(镇)村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主体,乡镇卫生院为补充的卫生监督体系。整合医疗资源,完成了县医院和中医院的资源整合;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了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全县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完成了县医院的迁建任务,建成了周边省区一流的县级医院。国家卫生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于2006年8月顺利通过国家首次复核。食品药品实现归口管理,乡镇卫生院按照院长招聘制、人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的模式有序推进,房屋设备修缮更换一新,半数以上乡镇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医疗卫生服务环境显著改善。村级卫生机构由原来的644个,优化整合为258个,村级必需设备基本配齐。从2007年起,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医均享受到了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补贴。村级卫生保健机构按照统一标识、统一设备、统一房屋、统一管理、统一文书档案、统一药品采购和配送的“六统一”模式进行标准化建设。

2009年,神木县以全民免费医疗为突破口,结合全省深化改革重点工作,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坚持公益性,以搞好全民免费医疗为重点和中心,改革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医疗服务上水平、医务人员受鼓舞、患者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改革目标。同时,继续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健全乡镇卫生院内部机制,开展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实践,让老百姓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县医院功能定位

县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基层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县医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和连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与农村基本医疗体系的重要枢纽,既要积极联系城市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对口帮扶、危重病例远程会诊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又要按照“县镇一体化”的要求,支持和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引导一般诊疗下基层,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财政投入

2009年3月,县财政投入2亿元作为县医院新建项目资金,建设西北地区硬件一流的县级医院。新增4000万元的医疗设备,床位数达到400张。2010年县政府规划立项,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再建一座400张床位的新住院大楼。投资500万元,新购先进医疗设备20多台(套),更新救护车3部,医疗设施由二级甲等医院向三级乙等医院迈进。增加50万元预算,实现离退休和提前离岗人员工资全额财政拨付的目标。

降低医疗费用

制订和执行4项硬指标控制办法:即人均住院费不得超过4600元,药费所占比例平均不得超过50%,人均住院天数不得超过11天,检查阳性率平均不得低于75%以上,每天派人到科室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问题,对一些违规者进行了处罚,医院还采取每月评比调度一次,奖优罚差。通过管理,平均住院费用控制在4400元/人,药品比例49%,住院天数9.8天/人。

执行县卫生局关于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减少重复检查,减轻财政和老百姓经济负担。

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制度,由往年的30种单病种扩大到当年63种单病种,实行限额报销,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实行慢性病限额报销制度。合理分流住院病人,减少县医院住院压力,减轻财政和老百姓的经济负担,采取23种慢性病实行门诊治疗,年终限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