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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情况

【摘要】:实施“两基”以后,县财政投入教育经费4792万元,征收城市教育附加费604万元,农村教育附加费485万元,乡财政投入660万元,社会各界捐集资金共3840万元,勤工俭学收入180万元,向上争取314万元,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项资金634万元。“两基”达标后,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系,教育经费支出全部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且单独列项,经费管理进入审计程序。

神木县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是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附加费、事业性收入、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所得收入、发动单位与个人捐资助学、省市投资补助、学杂费收入等。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福利、民办教师补助(2000年神木县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补助停发)、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

财政投资

1987年,神木县教育经费总投入326.6万元。1988年409.7万元。1988年实现了学校“一无两有”(无危房、有教室、有桌椅),为“普六”工作奠定基础。1989年投入509.8万元,1990年611.6万元。1990年初,乡筹资金使民办教师工资平均提高到120元,其中高家堡教师工资最高,每月200元。1991年起,神木县开始分步实施“普六”工作,6年时间,县财政投入1100万元,乡镇村民筹集捐助730万元(包括物力、人力),向上争取240万元。新建职中、第四小学、中鸡中学等8所中小学,扩建二中、城关等20所中小学,使510所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实施“两基”以后,县财政投入教育经费4792万元,征收城市教育附加费604万元,农村教育附加费485万元,乡财政投入660万元,社会各界捐集资金共3840万元,勤工俭学收入180万元,向上争取314万元,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项资金634万元。1991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投入达853.39万元。1995年神木县开征新的教育费附加,实施教育经费单列,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分开。1996年起,财政每年平均投入900万元,用于新建、扩建、维修学校,新配图书、仪器。全县中小学部室齐全,且增添了微机室。1998年10月“两基”工作通过省政府验收,仅教师工资1999年与1995年相比就提高了40%。1992~2000年,神木县累计投入1.8亿元进行教育各项建设。

“两基”达标后,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系,教育经费支出全部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且单独列项,经费管理进入审计程序。累计投资1.2亿元实施城区学校扩容工程,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等工程,新建神木四中、五中、七中。高中生公用经费1999年为25元,2004年为50元。初中1999年为23.5元,2004年为40元。小学1999年为18.6元,2004年为30元,教师工资按时定期发放,2005年10月,“教育强县”顺利通过榆林市验收。

2006年10月,县委、县政府全面启动教育优先工程,至2012年累计投入教育经费37亿元,其中投入16亿元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投入6000多万元实施校舍改造,安排8.5亿元实施十二年及十五年免费教育,安排1.6亿元补充中小学公用经费,拨付5200万元为全县教职工发放“特殊岗位津贴”。从2008年起,全面落实经费“三个增长”:即保证教育财政拨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保证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2009年通过陕西省教育强县复验。

2012年,神木县财政拨付6000万元用于教师“绩效奖金”,小学(幼儿)教师每月平均900元,初中每月1200元,高中每月1800元,原来每月200元的“特岗津贴”照发。每年安排500万元奖励资金增加班主任津贴,小学(幼儿)初中600元,高中800元。

表18-78-14 1987—2012年神木县教育经费支出统计表

续表

学校经费

1987—2003年,学校经费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和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以及勤工俭学收入。支出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学校煤水电,及日常办公用品开支。学校设有会计、出纳,城区中小学一般由“三支笔”审批,即总务主任、主管副校长、校长签字后进出账。乡镇中小学由校长“一支笔”审批。城区学校接受教育局监督,乡镇学校接受教育局、乡镇政府双重监督。

2003年下半年开始至2012年,学校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学杂费实施免费教育后由财政补足。经费进出虽由学校掌控,但要得到财政局指定的核算中心审批,确保收支合理。学校会计由财政局委派,学校只设报账员(出纳)。学校不能随意购置用品,而由县采购中心统一购买,学校向采购中心领取实物,然后统一决算。学校的修建由教育局统一招标、监督进行,学校只有小型的维修权力。学校每学期对财务收支公布账目,总务工作完全透明。

勤工俭学

勤工俭学是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曾一度是学校收入的重要来源。20世纪80年代,神木农村中小学师生利用业余时间在校田里耕作,基本满足了教师的伙食。个别农村小学还能解决部分贫困生的伙食,甚至免费上学,特别是一人一校的民办教师靠勤工俭学来弥补工资。1987年全县有896所中小学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占中小学总数的95%以上。占有土地1312亩,办农场748个,产粮5.15万公斤。办林场103个,有林木139810株。办小卖部、豆腐坊8个,小饲养场27个,兽医门诊室1个。建校劳动投工50500个。全县勤工俭学纯收入16.4万元,学生人均4.2元。1988年,全县中小学办厂数基本未变,但收入为16.99万元。1989年全县勤工俭学纯收入25.7万元,学生人均6.02元。1990年米面加工小作坊较1987年增长了3个,全县勤工俭学纯收入29.1万元。1991年,小作坊增为14个,小饲养场增为28个。全县勤工俭学纯收入40.48万元,人均8.02元。1992—1994年,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项目基本保持80年代后期的状况,但其收入逐年增加。

“普六”期间,中鸡中学是全县勤工俭学的典型,学校有农场、林场、猪场。全县勤工俭学缓减了县乡财政压力,为改善办学条件起到了一定作用。“两基”达标和创强期间,神木县勤工俭学收入1995年148万元,1996年108万元,1997年123万元,1998年183万元,1999年159万元,2000年22.6万元,2001年12万元,2002年95万元,2003年95万元,2004年33万元,2005年40万元,2006年23万元,且这部分收入主要来自中小学的学农基地。随着撤点并校工作的落实,农村学校逐年减少,从2007年起,再无勤工俭学收入。

捐资助学

1987—1994年,捐资助学主要集中在农村,投工投料修建学校。村所属小学,教学点是捐资助学的产物。1995—1998年,是神木捐资助学的第一高峰,捐资的主体是全县干部群众,这4年累计捐资4164万元,其中神木县第五小学(原名希望小学)就是捐资修建。1996年,集资达1089万元。1999—2005年间县域经济突飞猛进,财政收入完全可以满足教育支出,捐资暂停。2006—2012年间,捐资助学进入第二高峰,捐资的主体是企业,一些先富起来的企业老板自发为教育捐款,其中2006年100万元,2008年47.6万元,2011年神木县政府成立了“三大基金”(教育、医疗养老),为教育事业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