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神木县教育发展成果:初中学校增至32所,普通高中全面提升

神木县教育发展成果:初中学校增至32所,普通高中全面提升

【摘要】:初级中学教育1987年,神木县有初级中等学校21所,2004年增至32所。学籍管理 初中学籍管理由县教育局负责。神木县对初中学生转学、留级、休学的具体规定是:在县内学校转学时,须由原学校持转学证存根到县教育局登记备案方予认可。普通高级中学教育1987年,全县仅有神木中学1所高级中学,神木二中附设2个高中班。神木中学和神木四中录取方式不变,剩余考生由神木六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就读于神木职中普高或职教专业。

初级中学教育

1987年,神木县有初级中等学校21所,2004年增至32所。自2001年开始撤点并校以后,2004—2011年呈递减趋势,2011年全县中学减至24所,比2004年减少8所。

1993年神木县开始实施“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工程。1998年,“两基”工作通过省政府验收。全县初中在校学生数:1987年10304人,1989年7277人。1998—2008年10年间,神木县初中在校学生数基本保持在2万人以上,其中2000年,全县初中学生增至25758人。2003—2006年4年均在3万人以上,分别为30846人、32690人、33042人、30637人。2007年减少为28067人。至2012年底,全县初级中学23所,共308个班级,在校学生15948人。

表18-78-3 1990—2012神木县初中基本情况统计表

续表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简称“普九”) 1993年神木县开始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1995年,中鸡、尔林兔、孙家岔、店塔、神木镇、大保当6个乡镇实现“普九”目标;1996年,大柳塔、乔岔滩、高家堡、贺家川、万镇、麻家塔、瑶镇、西沟8个乡镇实现“普九”目标;1997年,栏杆堡、瓦罗、沙峁、马镇、解家堡、永兴、花石崖、太和寨8个乡镇实现“普九”目标。5年内全县实现“普九”目标。1998年,神木县“两基”工作通过省政府验收,各学校校舍建设、教育教学、师资力量各方面较之以前有了很大提升,为神木县教育事业在21世纪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制”管理 1990年以前,神木县初级中学管理体制长期以来形成了职务上的终身制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不能充分调动教育主体的积极性,制约着神木县教育质量的提高。1990年以后,神木县政府全面推行“三制”(即校长责任制、教师聘用制、结构工资制)。中学实行校长责任制,学校机构设置和副校长、中层领导按规定配置:县直中学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教导、总务和政工正副主任各1名,办公室主任1名,保卫科长1名;乡镇初级中学6个班以下,设校长1名,教导和总务主任各1名;6个班以上可增设副校长1名。

教育教学管理 1987—2012年间,神木县对初中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初中的宏观管理与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初中的具体指导相结合。第二阶段:落实以镇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后,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初中的直接管理与各乡镇对本乡镇内的初中的具体指导相结合。

设置重点初中、评选示范学校 重点初中的设置虽然在一定意义上带动了部分地方初中教育的发展,但由于当时初中学校多、教育经费投入不济等原因,设置重点初中并未从根本上对大面积发展初中教育起到带动作用。随着初中教育的普及提高,重点初中渐渐淡出历史舞台。开展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管理后,神木县涌现出多所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示范学校。其中,省级示范学校有:神木第三中学、大柳塔矿区中学、尔林兔中学等;市级示范学校有:神木县第二中学、大柳塔中学、大保当中学等。

学籍管理 初中学籍管理由县教育局负责。每学年开学初,各乡镇学校把本辖区内初一新生名册连同小学生学籍一起交回教育局,通过审核、验印,办理初中新生学籍。三年后,学生凭本学籍报名参加中考。神木县对初中学生转学、留级、休学的具体规定是:在县内学校转学时,须由原学校持转学证存根到县教育局登记备案方予认可。转出县外,其转学证未经县教育局签字并登记者,一律作流失论,且事后不再补签登记,转学时,其学籍档案随转。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取消留级制度;若有留级生和休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必须以学校为单位,按教育局规定的具体时间,一次性审批完毕。

普通高级中学教育

1987年,全县仅有神木中学1所高级中学,神木二中附设2个高中班。1990年,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在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后,神木县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度,会考合格率100%。1992年,神木二中高中班撤销。2000年,神木县修建了高级中学神木第四中学。2002年,建成神木县第六中学。2003年神木中学晋升为省级重点高中。2004年,神木第七中学投入使用。至此,神木县高中发展为4所。同时,对高中进行了校舍改造和设施更新,并进行师资调整均衡教育资源,促进校际资源的均衡化发展。2005年,神木县第四中学被命名为陕西省标准化高中。

2006年,神木县高中在校生数增至11593人,是1987年1365人的11.4倍。2012年,学生人数为10089人。

神木县4所完全高中的高考升学逐年提高,高考录取人数和录取率一直居榆林市前列。1995年全县录取246人,录取率42.9%。2011年录取4314人,录取率82.2%,其中一本上线率36%,二本上线率63%,三本上线率93%。2011年,神木中学又晋升为陕西省示范高中。

表18-78-4 1987—2012年(择年)神木县高中基本情况统计表

续表

招生管理 1987—1991年,神木县仅有1所高级中学——神木中学,每年中考成绩较高的考生读中专,部分学生按分数录取至神木中学,大部分学生则无缘进入高中。1992年以后,神木中学未录取的考生由神木职中录取。2000年,神木四中建成招生,按中考成绩首先由神木中学录取200名高分段学生,剩余学生再按分数,神木中学、神木四中一对一分配录取,最后剩余的考生由职中普高和职教专业录取。2002年,神木六中开始招生。神木中学和神木四中录取方式不变,剩余考生由神木六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就读于神木职中普高或职教专业。2004年,神木七中开始招生,神木考生录取由地区教育局统管,学生按志愿录取。神木中学、神木四中为第一志愿,二者选其一,神木六中、神木七中为第二志愿,剩余未被录取的考生就读职中普高或职教专业。高考未录取的,可以通过插班和复读继续学习。2005年以后,神木县教育局逐渐限制办补习班,限制毕业生复读、借读和插班。2009年神木中学取消复读班,停止招收插班生。2011年,所有高级中学取消复读班,停止招收插班生。

学籍管理 学生的学籍由教务处管理,教务处下设档案室做具体工作。一般高中新生入学,须经升学考试,由招生部门择优录取于学校,由学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普通高中建立学籍登记卡并保留登记册、卡,册内记载学生各科学习成绩、品德操行、奖励处分、健康状况、升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情况。学生升入大学,档案随迁,但学校仍存有底档。

学生待遇 1987年,考入高中的家庭贫寒、学业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助学金。2003年,部分优秀学生还可以享受企业赞助的奖学金。2009年,神木县高中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育。

表18-78-5 2009—2012年神木县逐年高考录取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