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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妇女联合会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与维权

【摘要】:2004年,广泛开展“百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推广活动,县妇联和市妇女促进会联合,实施了“三八”庭院百户养羊致富工程。县妇联开展财政贴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帮助城乡妇女创业就业。1995年3月,县政府决定成立神木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对于投诉站受理的比较有影响的案件,妇联的维权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的案件审理。

妇女活动

“双学双比”活动 “双学双比”(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是在全县农村妇女中广泛开展的一项脱贫致富活动。1987年,县妇联共组织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616期,参加培训妇女有8150人次,40岁以下的妇女35%的人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全县有各类专业户和重点户4420户,其中以妇女为主体的有2488户,占56.3%。参加本年竞赛活动的妇女有6870多名,全县评出学创竞赛魁首102名,魁首标兵11名。

1988年,3万多妇女参赛,占女劳总数的60%。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378期,受训妇女16500人次,咨询服务8770人次,评定女农民技术员24人。掌握1~2门以上实用技术的妇女11080人,占女劳总数的44%。以妇女为主的各类专业户1654户,科技示范户30户,全县评出巾帼英模100名,出席地区英模标兵10名。

1990年,38430名妇女参赛,占女劳总数的68%。掌握1~2门实用技术的妇女26000多人,占参赛妇女总数的70%。县妇联通过县妇女科技致富协会先后深入17个乡(镇)、72个村,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162期,培训妇女10120人次。

1991年,4000多名妇女参赛,有60%的参赛妇女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85期,培训妇女17000多人次。召开现场培训会23次,参加1350人次,服务咨询4300人次。有34名妇女参加了农业函授大学学习,有42名妇女上了农业广播学校。年终评出生产能手80名。

1994年以后,“双学双比”活动有了新的时代内涵,在妇女中开展巾帼扶贫奔小康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发起了“百名妇女搞乡企,千户巾帼奔小康”竞赛活动,竞赛由生产领域通向流通领域,从种养业向乡镇企业、从传统农业向开发型农业延伸,把广大妇女吸引到竞赛活动中来。

1996年,以“农田基建、甘露工程、治沙造林、红枣栽培”4个生态农业项目为龙头,组织广大妇女开展“三八绿色工程”和“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号召广大妇女“山修梯田沟打坝,坡坡坬坬搞绿化”。

1997年开始,把“巾帼建功”活动扩大到城镇流通、服务工作等社区领域的妇女中,并开展了“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共建成县级“巾帼示范岗”10个。

2000年,在10个乡镇、100个行政村培养了1000多名科技致富带头人,县妇联与“双学双比”成员单位联合,对万名妇女进行了新农技、新品种科技培训。

2001年,向全县妇女发出了“林草建设,舍饲养羊”倡议书3000份,举办了“退耕还林,舍饲养羊”知识答题竞赛。县妇联率先组织县城女干部职工150名在县城西山营造100亩“妈妈环保示范林”,各乡镇妇联、村妇代会也通过建示范点来带动妇女造林种草、舍饲养畜,全县营造“妈妈环保林”15000多亩。

2002年,县妇联制订并实施了“封山绿化、舍饲养畜”工程,向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发出了“举妇女之力,建美好家园”倡议,号召广大农村妇女投身于创业活动。

2003年,“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的内容调整为“学科技、学经营、比增收、比贡献”活动。县妇联注重抓好妇女舍饲养羊、“三八”绿色基地建设工作,建成10个示范村、100个示范户,带动全县妇女舍饲养畜事业的发展。

2004年,广泛开展“百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推广活动,县妇联和市妇女促进会联合,实施了“三八”庭院百户养羊致富工程。

2005—2006年,进一步实施“庭院致富工程”,推动全县妇女养羊活动。

2007年,开展了“四送一牵手”活动(送科技、送法律、送卫生保健、送文化娱乐到村、到社区企村牵手),组织县妇女科技致富协会。

2010年,以抓培训、建基地、强服务、树典型、促转移,推动了“双学双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县妇联开展财政贴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帮助城乡妇女创业就业

2011年,以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为重点,以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目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继续开展了“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采取理论授课与田间地头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办法,共培训5期,培训妇女300余人。为进城女农民工打造就业致富平台,县妇联联合县劳动服务科针对就业实际,开设电脑、家政服务、商场营业员岗前培训等理论与实践课目,共培训4期,培训妇女124人。

2012年,县妇联联合相关部门、专家在沙峁镇石角塔村举办了科技下乡活动。专家实地操作指导,为村民培训了枣树整形修剪、玉米高产栽培等实用技术。

社区文化活动 2000年,县妇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在城镇社区中开展了一系列文化建设活动。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关注社区妇女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教育引导、凝聚人心工作;开展家庭教育、家庭文化、读书竞赛、“五好文明家庭评选”“不让毒品进我家”“爱我社区爱我家”等创建文明社区活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9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后,县妇联印发了宣传小册子1200份,发至县直各单位和村居妇女组织;先后两次派20名县乡专兼职妇女干部,就维护妇女权益在北京进行了为期15天的专门学习;举办维权讲座165期,培训宣传骨干1200余人,宣传覆盖面达90%。

1995年3月,县政府决定成立神木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各成员单位为妇女参政议政、劳动就业、卫生保健、婚姻家庭等方面创造条件,提供社会保障,增强广大妇女的参与能力、竞争能力。解决了妇女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缺乏、女职工再就业和劳动保护不足、城郊“女子户”的待遇落实难、女童辍学等许多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

1996年11月,县妇联与县法院联合成立了妇女投诉站,地点设在县法院,县法院指定专人负责投诉站的接待任务,按季度给县妇联报告工作情况,使有关损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对于投诉站受理的比较有影响的案件,妇联的维权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的案件审理。对于当事妇女不愿诉讼解决的轻微伤自诉案件,妇女投诉站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诉前调解,化解矛盾。

2001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县妇联对县乡专兼职妇女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并聘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专家进行了专题讲座。2002年,举办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电视知识竞赛。2003年,印发了《婚姻登记条例》《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议》万份,在全县进行广泛宣传。

1989年,马镇、瓦罗、栏杆堡、贺家川等乡镇出现了拐卖妇女的不法行为。12月份,经县妇联与公安局摸底调查,共有被拐卖妇女121人。同时对贺家川镇、栏杆堡乡两例对被拐卖妇女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解救出被拐卖妇女。1990年共解救4名被拐卖妇女。1991年县妇联再次与公安局对拐卖妇女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经查全县被拐卖妇女205人,先后共解救出66人。1992年解救被拐卖妇女14名。1993年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突击月内,县妇联召集各乡镇妇女干部召开专门会议并责成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共摸排出被拐卖妇女214人。对被拐卖妇女,县妇联和公安局按“凡是未到法定婚龄或已婚的一律强行解救,不是这两种情况的,尊重被拐卖妇女本人的意见”的原则处理。突击月期间,共解救43名,其中最大的31岁,最小的仅1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