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立法对于民事审判之作用,从来就不是一个不变的范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民事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应适用民事法律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二)找寻地方性立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精神实质地方性立法中的民事行为效力规范适用问题,是民事审判的难点。......
2023-07-18
1987年,民事审判收案110件,结案110件,结案率100%。1991年,民事案件收案达到507件,比1987年增加397件。1992年结案数达到744件,呈现新的增长高峰。此后几年内一直徘徊在600件左右。1999年结案数达到了1018件。
2000年以后,随着县域经济发展,民事纠纷逐渐增多,当事人对抗性强,审理难度大。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注重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加强巡回审理,深入基层办案。开展巡回审判和审判“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及时深入田间地头审理案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08年,收案、结案均2184件。
2010年以后,民间借贷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这些案件呈现出标的大、利率高、债务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等特点。神木县人民法院将审判人员力量向民事、执行一线倾斜,同时把好立案关。对涉嫌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相关预案工作,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对可能转移、隐匿、毁灭财产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促使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和自动履行。同时,县人民法院注重诉讼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缩短办案周期。2012年,民事收案4307件,结案4232件,结案率98.25%。
表13-63-4 1987—2012年神木县法院民事案件受理统计表
续表
表13-63-5 1987—2012年神木县法院民事案件结案统计表
续表
有关神木县志(1987~2012)的文章
地方性立法对于民事审判之作用,从来就不是一个不变的范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民事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应适用民事法律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二)找寻地方性立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精神实质地方性立法中的民事行为效力规范适用问题,是民事审判的难点。......
2023-07-18
法学理论界对法官阐明权已有许多的研究,通说认为,法官的阐明权,又称释明权,属于实质上的诉讼指挥权。要求法官行使阐明权,有利于法官在协助当事人更接近案件真相的基础上作出公正妥当的裁判。严格的处分主义要求法官不得对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明确提出的声明作出判决,否则被视为诉外判决。......
2024-01-21
同一地方性立法中往往存在不同类型的规范,对规范类型进行识别是正确适用的前提。(二)类型划分从规范本身的性质划分,可以将地方性立法中与民事审判有关的规范分为两种类型:权利义务配置规范和民事行为效力规范。地方性立法中大量存在规定相对人义务的规范。此类规范是地方性立法中最为常见的规范类型,也是适用最广的规范类型。长期以来,在民商事审判中,适用地方性规定最多的就是有关合同效力认定的案件。......
2023-07-18
近年来,地方性立法对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逐渐扩张,方式日益多元。从地方性立法与民事审判关系的角度界定,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涉民性地方性立法”,本质上是地方管理行为嵌入私法领域,间接地调整民事行为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处理好地方性立法与民事审判的关系,使之从混沌走向理性,是本文着力解决的问题。......
2023-07-18
公报案例中的民事案件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有11 件。两条线索的调研数据都表明,地方性立法适用于民事审判的情况并不鲜见,其事实民事法源地位不容置疑,有时还会成为审判依据。调研发现,地方性立法除了通过上述正式途径对民事审判发挥作用以外,还以其他方式隐性地影响着裁判结果。......
2023-07-18
民事案件不同于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主要适用的是人情与国法并用的原则,采取调处与判决相结合的结案方式。因此,官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往往于法律之外循用人情,以儒家伦理道德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同审理案件一样,调解过程也是有期限的,一般为五日,如到期不能达成和解,官府就会根据案情检选适合的法律条文进行判决。......
2023-08-19
可以说,地方性立法对于民事审判的介入已经一定程度地改变了民事法律渊源结构,地方性立法在民事审判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是,地方性立法对民事审判的实际效用一直未能得到应有重视,功能发挥受到限制,司法实践亟待审思。在此背景下,站在实证的视角,对地方性立法在民事审判中的规范类型和法律适用等诸多问题进行研究,殊为必要。......
2023-07-18
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设立于1994年4月,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设立的内部机构。是年,检察院受理了麻家塔乡与马金贵煤矿承包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乡政府应支付原告马金贵变压器迁移费、混煤损失、哄抢损失等共计18万余元。2003年以后,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逐年上升,检察院加强了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表13-64-91994—2012年神木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统计表续表......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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