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和传统民居的保护——以文物普查中的舟山岑港涨次为个案周若溪岑港镇涨次社区(村)地处岑港镇中部,三面环山,一面靠海,人口居住集中,地理位置优越。图一〇大鹏岛民居一图一一大鹏岛民居二图一二大鹏岛民居台门舟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进行了大半,像岑港涨次这样保留了较多老宅院的社区几乎没有。村镇文化遗产主要表现为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
2024-10-28
落实农村政策
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 1989年,全县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土地有偿承包制度。至年底,全县22个乡镇全面落实土地有偿承包制,90%的农村征收土地承包费,共收回承包费约250万元。全县推行土地有偿承包后,明确了土地的权属关系,提高了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调动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增加了集体积累,促进了全县农业生产发展。地委、行署综合神木县和其他地方的经验,决定在全地区推行土地有偿承包制。1989年10月,在陕西省洛川双田制现场会上,神木县就土地有偿承包进行经验交流。省长侯宗宾在讲话中肯定了神木县实行土地有偿承包的做法,认为是“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尝试”。
1991年,全县70%的村实行有偿承包,各级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230多个,占到乡、村总数的25%。兴办集体企业,建立新的积累提留机制,使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全县村级集体企业由原来的81个发展到110个,固定财产总值由821万元增加到1250万元,涌现出訾家庄、前柳塔、芦草沟、老虎圪梁等不少双层经营(农民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先进村。
1993年10月,针对农村土地“三年一小调”的不稳定状况,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决定》,明确提出废除过去对承包地“三年一小调”的规定,农民承包地要保持长期稳定,克服农民短期行为,增加土地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至1994年,全县普遍贯彻土地承包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除少数乡镇、村因特殊情况,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下对农民承包地做了适当调整外,绝大多数乡镇、村保持了稳定。
1998年,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试点和调查摸底情况,制定了《神木县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实施方案》。1998年9月,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开始,至1999年9月结束。共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1022份,签订土地承包合同71022份,涉及22个乡镇、978个行政村71022户农户,承包土地93万亩。2008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拍卖“五荒”(荒山、荒坡、荒沟、荒滩、荒沙)资源 1987年,落实全县“五荒”地划拨工作,共划拨“五荒”地68万亩,新增小流域治理面积56.2平方公里。1996年,出台《神木县“五荒”地使用权拍卖实施方案(试行)》,方案出台前,在中鸡乡的创业、宝刀石梨两个村开展了为期20天的试点工作。同年,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拍卖工作,共拍卖“五荒”地12万亩。1997年初此项工作交县水利局主管。
小康村建设
1993年,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在全区农村广泛开展建设小康乡(镇)村活动的意见》,神木县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小康乡村建设活动。成立了神木县农村小康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主管农业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领导小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神木县小康乡(镇)村建设规划》和《神木县小康乡(镇)村建设规划实施意见》。确定了建设小康乡(镇)村的标准、步骤和原则。同时,在小康乡(镇)村建设活动开展过程中,采取了放宽政策,调整结构,坚持科技兴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强化服务等措施。1998年先后用4个月时间,对全县6个贫困乡镇(解家堡、栏杆堡、瓦罗、乔岔滩、花石崖、太和寨)的73个行政村4571户6418人进行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至1999年底,全县共建成小康乡(镇)8个(大柳塔镇、尔林兔镇、店塔镇、中鸡镇、大保当镇、孙家岔镇、瑶镇乡、西沟乡),小康村330个,分别占全县乡镇和行政村总数36.5%和33.90%。建成地级小康示范村40个,省级小康村10个。有15个小康村跨入全地区百强村行列。11个乡镇跨入全区30强乡镇行列。
2003年开始3年为1轮的千名干部下乡包村活动。至2005年底,包村干部共向农民发放各类资料45万份,组织各种培训3500多期,争取投资600多万元,安排各类项目1200多个,维修改造道路1000多公里,新建、维修淤地坝250多座,修建人畜饮水工程30多处,办实事3000多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00多起,整改村级班子26个,发展党员350名。从2006年起,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工部又组织开展了第二轮干部下乡包建新农村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把农村建设成经济繁荣、农民富裕、环境优美、政治民主、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村按照“一体两翼、一河两川,重点村组、梯次推进”的思路进行建设。“一体两翼”就是以县城为中心,西向以大保当、锦界为翼,北向以店塔、大柳塔为翼,形成“L”型的工业走廊和城镇带。“十一五”时期,以县城为中心,按照“一体两翼”的总体布局,沿榆神大公路工业经济带,重点建设县城、大柳塔、店塔、锦界、大保当五个重点城镇,发展产业集群,形成工业走廊,吸纳聚集农村人口。“一河两川”就是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的黄河沿岸建设20万亩红枣基地,在窟野河、秃尾河两岸建设畜牧小杂粮生产基地,为农村人口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与此同时,加强对人口较为集中、具备发展条件、发展前景广阔的重点村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对人口稀少、偏远落后、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组,不再进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
神木县成立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为正科级常设机构。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神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2006年确定店塔镇店塔村、上石拉沟村,大柳塔镇前柳塔村,神木镇李家阴湾村、南关一村、沙渠村、前坡村,锦界镇黄土庙村,中鸡镇李家畔村,沙峁镇沙峁村10个村为首批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07年为各示范村和全县新农村建设编制出了指导性规划,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扬。2008年,确定中鸡镇中鸡村、大保当镇打坝梁村、永兴办事处曹庄村、乔岔滩乡马家滩村、西沟办事处磨连石村、麻家塔乡滴水崖村等6个村为第二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店塔镇下石拉沟村为新农村建设样板村,同时要求各乡镇每年抓1~2个重点村。从2006年到2010年,先后确定了市级示范村16个、样板村1个、“千村推进”重点村130个(首批重点村24个)。截至2010年底,全县示范村、重点村累计投入资金9亿多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改善、移民搬迁等。通过几年建设,部分村基本实现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
双百帮扶
2007年,县委、县政府通过调研、论证,决定实施由200个有实力、讲奉献的企业结对帮扶200个有发展潜力的行政村,即“双百帮扶”工程。成立了神木县“双百帮扶”工程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确定了189户企业结对帮扶195个行政村。2007—2010年,调动企业家和乡镇的积极性,全县先后有338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了220个行政村,落实资金2.88亿元,实施帮扶项目860个。
“333”工程—“金桥”工程
2011年,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促进农民增收致富“333”工程,出台了《神木县农民增收致富“333”工程奖励办法》,立足“畜牧、红枣、小杂粮”三大主导产业,政府每年在“种、养、加”三大领域安排3000万元,简称“333”工程。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缩小城乡差别。2011年,全县共有3928户农民可享受“333”工程奖励,奖励资金达2100万元。其中:农业领域1019户,奖励资金近530万元;林业领域200户,奖励资金410多万元,第二年补栽红枣、长柄扁桃成活率达到要求的再奖励300万元;畜牧领域2690户,奖励资金650多万元;农户配套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19户奖励200万元。“333”工程的实施调动了全县广大农民发展农牧业生产的积极性,推进了现代特色农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2012年,将“333”工程更名为神木县农民增收致富“金桥”工程,出台了《神木县农民增收致富“金桥”工程奖励办法》。通过精心组织、从严把关、积极实施,使该项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全年有6173户种养殖户,奖励资金5680多万元,其中农业领域共2228户,奖励资金近1200万元;林业领域共260户,奖励资金2280多万元;畜牧领域共3596户,奖励资金近1800万元;加工企业共37户,奖励资金142万元;小型水利工程共52户,奖励资金260万元。
农民教育培训
2004—2012年,县农工部联络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开展支农惠民政策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宣讲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成立宣讲工作组,集中时间,进村入户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宣讲中央一号文件,帮助农民群众释疑解难,真正做到把政策交给了群众,把措施落到了实处。2010年6月17日至23日,组织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乡镇干部共155名,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参加了“陕西省新农村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中央7个一号文件解读、强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中的乡风文明、乡村管理与涉农法律法规、主导产业选择与“一村一品”、农林牧实用技术等。培训的主要形式有课堂讲授、研讨交流、现场观摩、村干部论坛等。2011年7月2日至9日,组织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共25名,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参加了“陕西省新农村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央8个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2012年6月21日至28日,组织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共13名,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参加了“陕西省新农村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班”。2012年初,在宣讲中央一号文件的同时,结合“金桥”工程奖励办法,对“金桥”工程的奖励范围、标准以及申报程序进行了宣讲。
二是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把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作为每年的重点工作来抓,提高全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农民的素质,增强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为全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有关神木县志(1987~2012)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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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而明确的产权制度有利于定纷止争,有利于调动土地财产权利人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生产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因此,“土地经营权与土地承包权的分置并非在理论上的生造,还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和丰富的实践探索经验,是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倒逼和引导下的制度创新”。只有在立法上确认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性质,才能保证土地经营权依法进行流转、抵押的正当性与法律逻辑的自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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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开始建设神木县最早的经济园区——大柳塔工业园区。主要有陕西煤业集团神南矿区综合服务中心、红柠铁路公司货运站场、四妹子杂粮、神木酒业等企业。2008年,建设神木第二新村,位于县城主城区西北5公里处,规划控制面积15平方公里,主要企业有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二村汽车城等。距神木县城35公里,有石窑店煤矿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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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一、仲裁的概念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做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仲裁庭在调解时,调解达成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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