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1987~2012年,神木县志详解中国人民币的发展

1987~2012年,神木县志详解中国人民币的发展

【摘要】:1988年5月10日第四套人民币100元劵投放市场后,流通的人民币面额有主币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6种,辅币1分、2分、5分、1角、2角、5角6种。2000年10月16日发行第五套人民币20元劵、1元硬币、1角硬币。2001年9月1日发行第五套人民币50元劵和10元劵。至2012年底延用05版人民币。损伤币回收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人民币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神木县支行负责新人民币发行。1988年5月10日第四套人民币100元劵投放市场后,流通的人民币面额有主币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6种,辅币1分、2分、5分、1角、2角、5角6种。1999年10月1日发行第五套人民币100元劵。2000年10月16日发行第五套人民币20元劵、1元硬币、1角硬币。2001年9月1日发行第五套人民币50元劵和10元劵。2002年11月18日发行第五套人民币5元劵和5角硬币。2004年7月30日发行第五套人民币1元劵。2005年8月31日发行第五套人民币2005版人民币100元劵、50元劵、10元劵、5元劵4种。至2012年底延用05版人民币。

货币投放

神木县货币投放量1987年1624万元,1988年6202万元,1989年4242万元,1990年7667万元,1991年12364万元。县内年末市场货币流通量1987年为2150万元,1988年4385万元,1989年4780万元,1990年4393万元,1991年5867万元。全县金融业务量1992年的存款2.01亿元,贷款1.54亿元,净投放现金1.66亿元,2000年分别增长到17.19亿元、16.14亿元和7.85亿元。1990年以后,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经济进一步搞活,工农业生产迅猛增长,商品流通扩大,使货币收支增加。至2012年,货币投放量达到477亿元。

损伤币回收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1987—1990年初,神木县曾有人在宣传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现象,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后,再未出现此类现象。2010年以后,银行加强对损伤币的回笼工作,保持人民币的整洁度。2011年回笼35.92亿元,2012年为55.77亿元。

人民币的反假斗争

2000年,神木县出台《关于打击制贩假币犯罪联合行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2010年,神木县加强反假币工作。各专业银行召开银行出纳培训会议,编印《鉴别假币的几种方法》,购置反假币仪器,以提高真假币鉴别能力。2011年,全县收缴假币2484张,金额234265元。2012年,收缴假币3298张,金额318555元。县人行组织金融系统开展“反假宣传周”活动,设立了反假币宣传站,并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并联合县电视台,多次播出反假币知识和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