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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志:财政管理与监督总结

【摘要】:委派会计制在当时的财政、财务支出管理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涉农资金监管2011年起,神木县先后制定出台《神木县财政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神木县农业项目信息库实施方案》《神木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和《神木县镇(办事处)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截至2012年,神木县财政惠民补贴“一折通”兑付系统中已涵盖了629个行政村,95542户农户信息。

预算绩效评价

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具体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结合神木县实际,制定了《神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神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2012年,按照县财政工作安排,对铧山经济适用房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并要求各镇(办)、各部门报送2013年预算时,同时报送年度预算绩效考评项目,并将其纳入2013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为推行绩效评价奠定基础。

征收管理

县财政局开辟争取新税源,支持和鼓励创收。异地注册的建筑企业,只要在神木县境内承包项目,必须在神木县足额缴纳相关税费,建安营业税做到应收尽收。

县财税部门与税务部门紧密合作,狠抓收入征管。每年财税与税务部门签订责任书,一次性将全年收入任务分解到各征收单位,按月组织财税调度,及时掌握征收进度,对征收出现的问题现场协调解决,保证征收任务按进度顺利完成。

在全县推进房地产税一体化征管。农税局与土地、房管、地税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同时,对神木县范围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拆迁房、限价房和廉租房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税源信息库,通过分析税源,制定有效的征管措施及方法。

会计管理

神木县于1997年率先在全省实行会计委派制,被省财政厅誉为“三秦第一家”。委派会计制在当时的财政、财务支出管理方面,起到积极作用。2003年,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神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统一办理各单位的资金结算等经济业务事项;执行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及时、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依法监督单位的财务活动;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财务会计信息;负责各单位年终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严格管好代管资金,保证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对纳入核算中心统管单位管理和使用的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账务核查,配合各单位搞好财产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涉农资金监管

2011年起,神木县先后制定出台《神木县财政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神木县农业项目信息库实施方案》《神木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和《神木县镇(办事处)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2012年,通过“一折通”发放粮食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贫困大学生补助、“金桥工程”等13项惠农补贴,共计发放资金1.4亿元。截至2012年,神木县财政惠民补贴“一折通”兑付系统中已涵盖了629个行政村,95542户农户信息。

保障经费管理

2010—2012年,神木县财政支出围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强化支出管理,压缩会议费、公务用车费、招待费开支,制止铺张浪费,规范理财行为。县财政加强对统筹城乡和民生保障体系、社会事业建设的投入,打造民生财政。

2012年,投资18.3亿元全面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工业化富裕农民、产业化发展农业、城镇化繁荣农村”和“农民市民化、农业生态化、农村集约化”的3+3模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2010—2012年,神木县十大民生工程3年累计安排资金1030056.78万元,其中教育优先工程投入202871.63万元;医疗健康工程投入72614.65万元;公共文化工程投入58776万元;扩大就业工程投入4162.87万元;社会保障工程投入143088.13万元;住房安居工程投入41592.17万元;扶贫济困工程投入59033.946万元;公共交通工程投入199173.13万元;幸福人居工程投入237936.94万元;平安神木工程投入10807.36万元。

2012年9月,成立工作组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进行清查,摸清基本建设项目家底,增强政府的调控管理能力,将清查出的历年结余资金12.68亿元重新预算安排。同时,严格监督审核采购、工程预(决)算支出。2012年全年共完成采购项目996项,采购预算金额45954.01万元,节约资金5078.18万元,节约率11.05%。完成工程预算审查425项,审查总金额55.2亿元,核减资金13.9亿元,核减率为25.18%;完成工程决算审查137项,审查总金额26.7亿元,核减资金0.3亿元,核减率1.12%。

财政监督

1987年以后,神木县财政局坚持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原则,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形成事前参与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格局,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