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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粮食购销政策的改革与调整,调动农民售粮积极性

【摘要】:收购粮食收购是粮食工作的起点和基础,神木县对粮食收购政策进行改革和不断调整,调动农民售粮积极性。神木县从2004年起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粮食收购市场。表9-46-21987年神木县粮食收购品种比例统计表单位:万斤续表销售1987年以后,神木县国营粮食部门(企业)主要采取平价粮食销售、农村救灾粮供应、粮油议购议销3种方式进行粮油销售,保证社会各方面的需要。

1987年以后,全县粮油商业市场,由国营粮食经销企业和个体粮油商业户共同组成。在经营方式上,国营企业采取合同购进或议价购进,平价销售;或采取议价购进,议价销售两种办法。个体商户则采取自由购进,议价销售,完全按市场需求购进品种,按市场价格自由议销。

收购

粮食收购是粮食工作的起点和基础,神木县对粮食收购政策进行改革和不断调整,调动农民售粮积极性。1.减少合同定购粮食总量,同时用委托代购办法收购一部分粮食,转入计划内平衡购销收支。1987年,收购粮食986吨。其中,合同定购粮食683吨;1988年,收购粮食2389吨。其中,合同定购粮食2050吨;1989年,收购粮食1499吨。其中,合同定购粮食1178吨;1990年,收购粮食1224吨。其中,合同定购粮食937吨;1991年,收购粮食1117吨。其中,合同定购粮食892吨。减少合同定购粮食,使农民有一部分余粮,根据市场价格出售,增加粮农民收入。2.实行粮肥、粮油(柴油)挂钩。1987—1991年间规定,对农民交售的定购粮食每100公斤,奖售平价化肥12公斤;每完成100公斤定购粮食,奖售平价柴油3公斤;完成100公斤食油,奖售柴油50公斤。在奖售柴油中,只发证,不供油,每公斤柴油给农民找差价0.33元。1987—1991年每年下达奖售化肥指标约13.1万公斤。仅1991年奖售化肥16万公斤,奖售发证柴油2.8158万公斤,找差价9000多元。3.对部分粮油收购价格进行调整。从1989年4月1日开始,玉米收购价每50公斤上调1元,小麦收购价每50公斤上调1.5元,谷子收购价每50公斤上调2元,糜子、软黄米、高粱、荞麦、油料比照小麦、谷子亦做了调整。神木县从2004年起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粮食收购市场。自此以后,粮食局采取随行就市的经营策略,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收购价。

表9-46-1 1987年神木县粮油收购任务统计表 单位:万斤

续表

说明:粮食总任务内包括已缴夏粮小麦在内。

表9-46-2 1987年神木县粮食收购品种比例统计表 单位:万斤

续表

销售

1987年以后,神木县国营粮食部门(企业)主要采取平价粮食销售、农村救灾粮供应、粮油议购议销3种方式进行粮油销售,保证社会各方面的需要。

平价粮食销售。1987—1991年,全县平价粮供应人口猛增,供需矛盾突出。1987年定供人口2.512万人,1991年增加到3.2万人。加之神府煤田的开发,铜川、韩城矿务局、陕西驻军、兰空部队等20余个单位的3000余人,所需平价粮油的供应加重了县国有粮食企业负担。从1988年起,平价粮油调拨,实行指标控制,超销自负,一定3年不变。在粮食具体销售中,由于从1988年3月14日开始,提高了城镇商品平价供应细粮比重(由原来的40%,提高到70%,其中白面60%,大米10%,小米20%,玉米10%),加重了粮食企业调入费用(全县所需细粮90%以上从外地调入,而且购价、运输、库损逐步提高、增加)。粮食企业相应地调高了成品粮出厂价格:普粉每公斤提高0.026元,标粉每公斤提高0.028元,特粉每公斤提高0.04元,玉米粉每公斤提高0.016元。从1991年4月24日开始,对平价成品粮价又做了大幅度上调,粮价接近市场。1987~1991年,平价粮销售情况为:1987年共销售8318吨,其中非农业销售4456吨(定量口粮4180吨),农业销售3862吨;1988年共销售6602吨,其中非农业销售5247吨(定量口粮4880吨),农业销售1355吨;1989年共销售7504吨,其中非农业销售6062吨(定量口粮5704吨),农业销售1442吨;1990年共销售10044吨,其中非农业销售8603吨(定量口粮8253吨),农业销售1441吨;1991年共销售17237吨,其中非农业销售9144吨(定量口粮9063吨),农业销售8093吨。平价粮在城镇的销售主要是非农业人口定量口粮供应,县政府为此印发的粮本规定:体力劳动者,分特重体力、重体力和轻体力三等,每等又分甲、乙、丙、丁四级;机关团体等脑力劳动者,每人每月定量15公斤;大中学校学生(包括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和中小学体育教员)每人每月15公斤;一般市民,分为三级,10周岁以上市民,每人每月定量12.5公斤。

表9-46-3 1987年神木县城镇居民粮食供应标准表

1988年开始,除严格把住个人平价用粮的口子外,对食品饮料加工企业专项用粮,实行指标控制。当年核定为:饮食糕点贸易平价粮年供应10.5万公斤,食品厂糕点用粮2.75万公斤,饮食业用粮6.5万公斤,酿造业用粮8万公斤(高粱、麸皮)。1991年3月份起,国家取消粮食平价供销制度,5月份提高了统销粮油价格。4月24日,国家对平价成品粮供应价做了大幅度上调,使商品粮供应价格趋于市场价格。1991年秋季停用粮本、粮(油)票、粮证,标志着自1955年以后实行了整整36年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正式废除了。

农村救灾粮供应。当遭遇自然灾害较严重时,政府采取各种防灾抗灾措施,组织生产自救,做好粮食供应,减轻灾害程度,调粮赈灾便成为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全县各级粮食部门采取坚决稳定粮价的政策,不论灾情如何严重,控制粮价不上涨。神木县农业灾害频繁,每年都有程度不同的旱、雹、风、涝等自然灾害的侵扰,对农村灾区缺粮群众的生活安排,以返销粮(救灾粮)予以补助,按时将粮运到各乡镇粮站,统一安排,发放到灾区农民手中。1987年,为灾区下放救灾粮308.4万公斤;1988年春季下放救灾粮10.5万公斤,3月增拨给万镇等4个灾村5万公斤,9月,增拨给沙峁乡1.5万公斤,大保当乡1万公斤,孙家岔乡、店塔镇各0.5万公斤,西沟、大保当、乔岔滩乡部分村救灾粮0.5万公斤;1989年8月10日,全县下达救灾粮15.75万公斤(玉米、荞麦):1990年共下放救灾粮20万公斤;1991年5月20日共下放救灾粮225万公斤,款9万元;12月14日增拨救灾粮500万公斤,款17万元。在粮食供应上,以各乡镇返销粮基数的40%内供应15%的平价小麦(折面粉),其余大部分为玉米。1999年以后,全县基本停止了救灾粮的供应。

粮油议购议销。国营粮食企业开展粮油议购议销,有利于搞活粮食商品流通,促进粮食生产,改善群众粮油消费结构,从而使粮食企业经营范围扩大,经营方式自主灵活,为粮油商业向市场经济过渡创造了条件与经验。1987年,全县粮食议价收购3281吨,议转平收购587吨。议价销售粮食1783吨,议转平销售粮食4443吨。食油议价收购5.01万公斤,议价销售4.6万公斤。全年议价粮油共实现利润19.16万元。1988年,议价收购粮食3082吨,议转平收购836吨。议价销售粮食3359吨,议转平销售836吨。食油议价收购6.14万公斤,议价销售7.42万公斤。全年议价粮油共实现利润25万元。1989年,议价收购粮食2181吨,议转平收购2095吨。议价销售粮食1789吨,议转平销售686吨。全年议价粮油共实现利润30万元。1990年,议价收购粮食9111吨,议转平收购2945吨。议价销售粮食2027吨,议转平销售1432吨。食油议价收购12.08万公斤,议价销售6.28万公斤。全年议价粮油共实现利润83.4万元。1991年,议价收购粮食9541吨,议转平收购2018吨。议价销售粮食2032吨,议转平销售1745吨。食油议价收购17.31万公斤,议价销售10.9万公斤。全年议价粮油共实现利润4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