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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企业改制及现代化发展进展

【摘要】: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体系初步确立。二是部分国有中小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改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如中心粮站、外贸公司等。三是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新的集体所有制企业。1995—1998年,全县工商企业改制过程中,神木县玻璃厂等中小企业做了一些探索。

国有企业

1987年以后,神木县工业企业体制改革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大致走过三个阶段:1.1987—1992年为摸索尝试阶段。其间,原有的20余家国营企业(不包含煤炭电力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相继陷入困境。各企业采取承包制、租赁制、厂长(经理)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等形式,初步扭转了局面,解决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问题。同时开始实行利税改革,取得初步效果。2.1993—1997年为变革过渡阶段。这一时期,县委、县政府制定了《神木县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改革经营方式和企业内部管理机制。3.1998—2006年为现代企业制度接轨阶段。伴随着私营企业的强势崛起,绝大部分传统的国有企业通过分离重组、联合兼并、依法破产等形式,转变为符合现代企业建制的股份制和私营企业。一些具有相当规模的骨干企业,开始组建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体系初步确立。

集体企业

1987年以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变革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传统集体所有制企业通过出售、租赁、拍卖、联营等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服装加工类企业通过停产租赁,让职工逐步走向个体经营;印刷类企业则通过直接拍卖资产安置职工;粮油加工类企业通过联营等方式进行转型。二是部分国有中小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改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如中心粮站、外贸公司等。三是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新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四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集体所有制经济呈现出产权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格局。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承包制、公司制等。1998年以后,集体所有制经济逐步开始萎缩,淡出主体地位。全县集体所有制工商业从业人员从高峰时1988年的13087人,减少到2012年的625人。

股份制和私营企业

1993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进一步确立,股份合作制的经济形式开始兴起。1995—1998年,全县工商企业改制过程中,神木县玻璃厂等中小企业做了一些探索。

2000年前,全县工业企业一直由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2003年以后,私营经济日益壮大,部分私营企业已经具备现代企业的完整建构。神木县10强私营企业之首的陕西恒源煤电集团,从创办小铁厂起步,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创业,逐步向煤炭、电力、煤焦、电石等领域拓展,成为以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为发展方向的新兴企业集团。恒源集团拥有4个子公司、3个控股公司,资产2.8亿元,员工2800多人,年产值2亿元,每年上缴税费6000多万元。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陕西腾龙集团、榆林神通集团等,均为资产过亿元的地方私营企业集团,形成了神木私营经济发展的第一方阵。2008年,全县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发展到78户,总资产贡献率达到35%以上。主要分布于煤炭、兰炭、电力、载能、化工建筑建材、粮油食品加工等行业。2012年,全县私营企业户数达4948户,是1987年的549倍,占全县企业总户数的94.4%。私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79.91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