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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农民提供规范指导

【摘要】:经营管理2010年起,农村经营管理站逐步开展了农业经营管理业务,特别是对农村财务的审计、“三资”的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管理及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依据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指导和加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登记、备案、资金扶持等管理工作。

技术队伍

1987年以前,各乡镇配备的农业经营管理专干和负责农业经营管理的农技员,加上县上的兼职农业经营管理人员总数大约50~60名,每年对农经人员进行1~2次的集中培训。农业经营管理工作未能受到足够重视,农经管理人员逐步减少,无专职农经人员,所有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兼职人员基本无正规的培训,只有少数农业经营管理中的统计人员,根据需求每年进行适当培训。

2000年以后,国家、省、市、县对农村、农业经营管理逐步重视,农经管理人员逐步增加对农村的各种经济活动指导、培训。特别是阳光工程实施以后,对农村、农民、农业方面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了各种方式的专业化培训,每年培训农民不少于10000人次。

2012年起,县农经办配备了14名专职业务干部,少数镇(办事处)也成立了农经站,大部分镇(办事处)也增加了兼职农经干部,使全县专、兼职农经干部达到80人左右。同时,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神木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农村集体“三资”的清理、农村财务会计、农村信息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工作,进行了多次大型的集中培训。

经营管理

2010年起,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逐步开展了农业经营管理业务,特别是对农村财务的审计、“三资”的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管理及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主要负责村级各类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审查、审计,以及财务公开、财会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指导、监督土地承包证的登记、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进行调节和仲裁,调查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督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治理涉农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依据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指导和加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包括种植业公司、示范园和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备案、资金扶持等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农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化管理。

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户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壮大主导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拉长农产品加工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农经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搞好农村经济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并为农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收益分配

1987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收益分配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情况下呈现多样化,既承认不同质量和不同数量劳动报酬的差异,又承认资产、资金、技术等要素进入生产领域的合法所得,承认雇工经营的非劳动所得。2005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推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政策,全县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和“三提五统”,农民不仅所获归己,还能得到国家扶持和补贴。

表6-21-8 1987—2011年神木县农业总产值统计表 单位:万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