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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环境污染治理成果及措施

【摘要】:表3-12-12006—2012年神木县工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表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治理2008年8月,县城南郊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运行,每年处理生活废水10000余吨,2010年8月,二期投入运行。大气污染治理1990年,神木县对锅炉实行登记造册,要求厂家推销锅炉必须经环保局验收,并取得准销证件以后方可上市销售,并严格设置锅炉的选址。2003年,针对县城煤烟污染较为严重的情况,神木县制订了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水污染治理

禁止在乌兰木伦河湿地、窟野河湿地和秃尾河湿地(包括河道、河滩、泛洪区及河道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人工湿地)倾倒固体废物,从事割芦苇、割草、放牧等活动;严格控制采煤对水资源的破坏,对乌兰木伦河等已受污染影响的河段,加强对污染源的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工业及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

神木县各工业产业采用水耗低、污水产生量低的先进生产工艺;对有清洁生产标准的工业产业,按照清洁生产一级标准要求,严格控制单位产品水污染物产生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工业企业内部采取分质排水、分质处理等措施,企业内部充分实施废水处理后回用和重复利用,减少企业水污染物外排总量;企业内部应根据污水水质特征,采取必要的污水处理措施,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且污染物排放量在总量控制指标内。

表3-12-1 2006—2012年神木县工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表

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治理

2008年8月,县城南郊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运行,每年处理生活废水10000余吨,2010年8月,二期投入运行。水源地上游的重点企业都建成投运了污废水处理设施,实现污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企业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85%。

1992年1月,大柳塔镇神东小区建成日处理3000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2000年1月,建成日处理2500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1月,建成日处理3000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5月16日和2010年9月1日,锦界镇分别建成2个日处理10000吨的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厂。

大气污染治理

1990年,神木县对锅炉实行登记造册,要求厂家推销锅炉必须经环保局验收,并取得准销证件以后方可上市销售,并严格设置锅炉的选址。每年开展锅炉的烟气、噪声监测,在采暖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进煤改气,逐步扩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覆盖率,改善能源结构,加快供热、供气能力建设,逐步淘汰了零星的燃煤锅炉。

2003年,针对县城煤烟污染较为严重的情况,神木县制订了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增加城区集中供热,不在供热区的居民提倡使用天然气,凡在县城的小吃市场一律使用液化气炉灶,在县城北供热公司附近的机关、单位,严禁新上锅炉,不在供热区的,新建锅炉必须经环保局批准。

2005年,神木县加快城市气化、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天然气用户5000户,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5万平方米。

2006年,禁止新上利用原煤做燃料的取暖锅炉,最低要求利用兰炭做燃料;食堂逐步改为天然气做燃料;夜市、小吃摊用兰炭和液化气做燃料;城区本年度新增天然气用户3500户,建成供热站1处,发展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加强城市建设、建筑工地的管理,防止施工扬尘污染。

2007年,全县所有电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装置,推进城市集中供热、供气能力建设。县城区309家餐饮业,使用天然气的只有20家,县城区餐饮业天然气普及率仅达到6.7%,对此,县政府要求城区天然气管网通到之处必须安装使用天然气,否则,停业整顿。城区本年度新增天然气用户4500户,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196万平方米。

2008年10月底,县城区全面禁烧烟煤。县政府出台了《神木县城区禁烧烟煤工作实施办法》《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城区实施禁烧烟煤工作的通知》《神木县2008年城区实施禁烧烟煤工作任务书》。神木县率先在榆林市开展此项工作。神木县城禁烧烟煤实施区域包括城区、西沙规划区、铧山规划区及神木新村,总控制面积约45平方公里。

2009年,新增天然气用户12000户,城区共有天然气用户35000户,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80万平方米。

2010年,推广使用清洁燃料车辆,实施“蓝天工程”。加强对城市道路、建筑工地的管理,防止施工扬尘污染。

2011年,全县天然气总用户达到5万户,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达700万平方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于二级天数达到280天。

工业粉尘治理

2005年,神木县出台了《关于煤炭企业环境保护整顿治理的有关规定》,对排污企业的场区硬化、原料及产品的存储、进出厂道路、围墙的高度及标准、厂区及外围的绿化、美化等工作做了严格的要求,并责令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实行环保局牵头,各部门联合监督制度,对于限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给予罚款和断电整改的处罚措施,直至整改完毕验收后恢复供电。各企业成立专门的整改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环保整改工作。2012年,全县企业厂区的硬化达到了100%,绿化面积达到了80%,原料及成品都实现了密闭储藏,厂区的外围全部建成统一标准挡风抑尘墙,防止了粉尘的污染。

工业废气治理

神木县在工业废气的治理工作中,严格控制污染增长,杜绝新上高耗能、重污染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及设备,取缔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工业项目。2012年,全县所有大型企业全部安装脱硫脱氮和除尘设施,并建设实时监控平台,便于及时掌握企业设施运行情况。对已投产的污染较重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新上项目严格遵循区域规划和限制,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倡和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企业技术、产品优化升级,提高资源利用率,走节能降耗之路。

噪声污染的治理

2000年,制订了《神木县城噪声功能区划》,要求工业园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噪声处理。对城镇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娱乐场所必须采取吸声、隔声、关闭等有效的治理措施。2001年开始,环保局每年发出《关于在高考期间实行噪声管制的通知》,在神木电视台公布开通“12369”环保热线平台,24小时畅通服务,并抽调专人24小时排查,在中考、高考期间实行蹲点检查制度,及时解决噪声扰民事件,平均每年处理噪声扰民事件50余起。

废渣污染治理

2009年10月,位于神木镇王家畔山上的县城垃圾处理厂正式投入使用,总投资4000万元,占地400亩,日处理垃圾300吨。2011年底,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工程完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投资500万元,建成餐饮垃圾处理厂1个,日处理餐饮垃圾6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