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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志1987-2012人口变动与管理结果

【摘要】:人口变动1987年,神木县总人口为280623人,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分别为19.48‰、5.18‰、14.30‰和9.62‰。表2-5-121987—2012年神木县人口变动统计表续表人口管理户籍管理 1989年以前,神木县户籍管理工作由县公安局治安股负责。神木县除公安户籍管理外,特别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制订出台了《神木县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并且以文件的形式向各乡镇、各部门公布实施。

人口变动

1987年,神木县总人口为280623人,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分别为19.48‰、5.18‰、14.30‰和9.62‰。

1990年,全县总人口为303816人。全年出生人口为7559人,出生率24.87‰;死亡人口1458人,死亡率4.8‰,自然增长人口6101人,自然增长率20.07‰;机械增长人口1621人,机械增长率5.3‰。

2000年,全县总人口为367758人。全年出生人口为4115人,出生率为11.19‰;死亡人口1847人,死亡率为5.02‰;人口自然增长2268人,自然增长率6.17‰。机械增长人口6357人,机械增长率为17.28‰。

2010年,全县总人口为455493人。全年出生人口为6368人,出生率为13.98‰;死亡人口4513人,死亡率为9.9‰;人口自然增长1855人,自然增长率为4.08‰。机械增长1786人,机械增长率为3.92‰。

表2-5-12 1987—2012年神木县人口变动统计表

续表

人口管理

户籍管理 1989年以前,神木县户籍管理工作由县公安局治安股负责。1989年9月,县公安局成立户政股,管理全县居民户口。1992年开始编制门牌号码。1993年7月,全县农村实行户口本门牌号。1995年,全县开始使用新版的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1996年,各派出所开始依据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为新生儿登记户口。1999年,启用新版户口登记簿。

2001年,神木县率先在榆林市实现了人口信息微机化管理。2002年9月,建成了公安局户政局域网,实现了全县20个派出所人口信息网络化管理。2004年,神木县集中开展了人口信息查漏补缺和身份证纠重纠错工作,实现了各派出所数据库与户政股服务器数据完全一致。

2004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要求,神木县启用新的行政区划代码,由原来的612722变更为610821。

2006年10月,神木县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0年1月1日起,神木县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常住户口居民,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实行“一元化”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 1987年以后,全县人口迁移流动比较频繁,且数量较大。神木县除公安户籍管理外,特别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制订出台了《神木县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并且以文件的形式向各乡镇、各部门公布实施。《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对暂住人口、留住单位和个人应履行的手续、遵守的规章制度,都做了具体规定。各社区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小组,以出租房房主作为管理重点,通过“以房找人,以房管人”“一户一档”,掌握承租人基本情况和户内居住人员的具体情况。截至2012年底,全县登记流动人口27万余人,流动人口登记、管控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