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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土地管理机构成立及土地登记发证的历程

【摘要】:管理机构1986年6月,神木县土地管理办公室成立,为农业局内设机构。1987年,神木县土地管理局正式成立。2002年,县级机构改革中,由原神木县土地管理局组建神木县国土资源局,编制123人。土地登记发证1989年11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了《土地登记规则》,神木县于1991年开始实施土地登记。将170名违法用地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其中,土地权属纠纷类129件,违法用地类34件,其他类12件。

管理机构

1986年6月,神木县土地管理办公室成立,为农业局内设机构。1987年,神木县土地管理局正式成立。2002年,县级机构改革中,由原神木县土地管理局组建神木县国土资源局,编制123人。下辖神木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神木县国土统征储备中心、神木县土地整理中心、锦界分局、城郊分局等5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和神木县地价评估所、大柳塔国土资源所、店塔国土资源所、沙峁国土资源所、花石崖国土资源所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004年,获得全省“地区体系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获得国土资源部“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获得陕西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2007年,获得陕西省“地籍管理先进单位”。2011年,获得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国土统征储备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土地统征工作由县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承担。1996年,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了内设机构“神木县统一征地办公室”。2006年神木县国土统征储备中心成立,为神木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统一征地、补偿、拆迁和安置工作。

1987—2012年,神木县为中央、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民营企业用地永久性征地39000亩,临时征用土地8900亩。涉及项目598个。其中,包括陕煤集团红柠铁路、包西铁路、榆神高速、神府高速等县域内干线铁路、公路。为185个民营企业完成征地9600亩。依法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32万平方米,砍伐移植树木1500万株,支付各类补偿款6.5亿元。

表2-4-1 1987—2012年神木县征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续表

征地拆迁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资金多,同时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神木县在统征储备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建立了统征听证制度、公告制度,确保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责权统一的财务制度,兑付各类补偿款采取“直通车”的方式,直接兑付给产权人,实行谁兑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1987—2012年,全县未出现因挤占、挪用或补偿不到位而引发的信访案件。

土地登记发证

1989年11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了《土地登记规则》,神木县于1991年开始实施土地登记。1991—1999年,主要进行实地地籍勘丈测量,核实权属及四至后核发国有土地证书,共发证1万本左右,集体土地证书约3千本左右。2000年起,土地登记行为更加规范,土地登记发证以全站仪测量,利用电子平台发证为准。2000—2012年,共计发证3万本左右,发证准确率达99%;完成初始土地登记2.6万宗,变更土地登记4000宗左右。其中,登记国有土地2.5万宗,集体土地4000多宗。2002年,神木县国土资源局对县城规划区22平方公里进行了初始地籍调查,此次调查范围为东至东山畔,西至丰家塔、二郎山、西沙一带,南至单家滩,北至石堡墕,共计录入84个街坊,16077宗地,54910个界址点数据。

表2-4-2 2000—2012年神木县土地登记发证统计表

国土执法监察

神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由神木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负责。1988—2012年,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33万平方米,收缴罚款3.1亿元,退还土地3517亩。其中耕地380亩。将170名违法用地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在全县聘请了631位地质灾害及违法用地信息员,接待信访635起,3589人次,立案175件。其中,土地权属纠纷类129件,违法用地类34件,其他类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