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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国土资源调查与变化(1987-2012)

【摘要】:神木县第一次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从1987年9月开始,到1991年9月完成。引起土地现状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1990年以后,神木县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大量不适宜耕作的坡旱地、人工草地逐步转化为林地;二是2000年以后,神木县成为煤炭大县,经济建设发展加快,建设占用各种土地增加;三是国家灭荒政策和其他土地政策的实施,使越来越多的未利用土地被开发利用。

神木县第一次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从1987年9月开始,到1991年9月完成。调查结果:全县土地总面积11269186.3亩,其中,耕地2058167.4亩,园地23493.9亩,林地1908901.4亩,牧草地5746379.0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29365.7亩,交通用地36789.0亩,水域327159.1亩,未利用地1038930.8亩。

神木县第二次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从2006年9月开始,到2009年9月完成。调查结果:全县土地总面积11210741.6亩,其中,耕地1592954.4亩,园地122805.8亩,林地4538338.7亩,牧草地3826785.7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77023.5亩,交通用地139495.8亩,水域229865.1亩,未利用地403343.4亩,其他土地80129.2亩。

第二次土地调查与第一次土地调查对比:全县耕地减少465213亩,园地增加99311.9亩,林地增加2629437.3亩,牧草地减少1919593.3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147657.8亩,交通用地增加102706.8亩,水域减少97294亩,未利用地减少635587.4亩。此外,分类中多了一个其他土地,面积为80129.2亩。

引起土地现状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1990年以后,神木县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大量不适宜耕作的坡旱地、人工草地逐步转化为林地;二是2000年以后,神木县成为煤炭大县,经济建设发展加快,建设占用各种土地增加;三是国家灭荒政策和其他土地政策的实施,使越来越多的未利用土地被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