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史记》《汉书》类传比较及研究:汉书删传合理、形式利于比照

《史记》《汉书》类传比较及研究:汉书删传合理、形式利于比照

【摘要】:《汉书》之类传比《史记》少《刺客》、《滑稽》、《日者》、《龟策》,这些类别以汉前人物为主,因此《汉书》之删传是合理的。《汉书》与《史记》相同名目之类传往往承袭《史记》,但对汉武以后有所补充。类传形式,使人物以类相从,更有利于比照、映衬。其中,《平原君虞卿列传》是合传,其他三篇虽为专传,但书中穿插了不少其他人的传记,如《魏公子列传》中的侯嬴,《春申君列传》中的朱英、李园,《孟尝君列传》中的冯谖。

《易·系辞上》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60]史记·乐书》云,“万物之理以类相动也”[61],类传形式更便于讨论“万物之理”。刘知几云:“史氏自迁、固作传,始以品汇相从。”[62]

所谓“类传”,就是按照社会职业和社会身份,把同一类型的人物放在一起传列,如刺客、游侠、循吏、酷吏、儒林、佞幸、滑稽、日者、龟策、货殖、外戚等,其中也有体现出褒贬倾向的归类,如循吏、酷吏、佞幸、滑稽等几类。《汉书》之类传比《史记》少《刺客》、《滑稽》、《日者》、《龟策》,这些类别以汉前人物为主,因此《汉书》之删传是合理的。《汉书》与《史记》相同名目之类传往往承袭《史记》,但对汉武以后有所补充。

类传形式,使人物以类相从,更有利于比照、映衬。《史记》、《汉书》中的《酷吏传》一篇是类传与附传的结合,陈仁锡云:“叙酷吏十人,错综联络。如《宁成传》附郅都事,《张汤传》附赵禹事,《义纵传》附宁成事,《杨仆传》附温舒事,总成一篇,文字奇绝。”[63]酷吏之间事迹相连,义纵为右内史时,王温舒为中尉,杨仆为主爵都尉,三人共事,杜周曾为义纵手下,后来又事张汤,彼此行事风格互相影响,将这些酷吏们总成一篇,使文章更为简练。清人牛运震《史记评注》评:“《酷吏传》以类传叙事,盖汉世之用刑本末具见焉。意在叙事,不专主为十人传。故自汉兴以来通叙用刑之事,略以年代之先后为次而十人之出身进用废黜死卒本末,分合错综,贯串穿插,总成一片文字,盖有不得不然者,非故为此勾连缨搭之奇也。”[64]类传不只是写几个人,而是侧重一个社会现象,《酷吏列传》就是借类传叙汉世之用刑本末。

类传中每篇常叙数人至十数人,若一一分段叙来,难免流于单调平凡,司马迁却能将人物作合理安排。《史记》的类传不仅体现在篇章内部,在篇章排列上也注意以类相从,如《孟尝君列传》、《平原君虞卿列传》、《魏公子列传》、《春申君列传》被称为“四君子传”。其中,《平原君虞卿列传》是合传,其他三篇虽为专传,但书中穿插了不少其他人的传记,如《魏公子列传》中的侯嬴,《春申君列传》中的朱英、李园,《孟尝君列传》中的冯谖。泷川资言评道:“四君以类叙列,以见当时风尚,不关年代先后。”[65]四传合在一起,反映了战国贵族养士的风气。《苏秦列传》和《张仪列传》也是以类编排。

不管合传还是类传,基本的结构都是人物一个接一个地出场,把它抽离出来,依然可以看作单传。但也有个别例外,在合传中,司马迁以其事相牵属的方式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传主集合在一起,如《张耳陈余列传》、《魏其武安侯列传》等等。在这类合传中,人物成了某事件的主角,不可剥离,像崔适所说的:“且张耳陈余合传,述张耳未毕,即出陈余;魏其武安合传,述魏其未毕,即出武安又出灌夫者,以其事相牵属,故错综其文以总叙之也。”[66]

在司马迁所创的体例中,本纪、世家亦是人物传记,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是合传、类传、附传的结合,《陈涉世家》实则是陈涉与吴广的合传,《外戚世家》则是类传,通过叙述太后、皇后、妃子的命运,说明在帝王统治中“外戚之助”的作用。就连“书”这一体例,也是分类记载人物的,如《封禅书》记方士,《天官书》记天文学家,《平准书》记历代商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