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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学教育的历史与形式

【摘要】:一般认为学校教育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由此出发,在中国教育史上,一般认为西周的教育内容以“六艺教育”为主。太学是汉代中央官学的主要形式。

(一)奴隶制官学教育的典型——西周教育

1.教育的起源与学校的产生

中国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国家,从200万年前开始,远古的人类就劳动、生息、繁衍在这块土地上。原始人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是从制造工具开始的,因此学习制作工具的经验和技术就成了人类教育的第一课。原始人在人工取火、采集、渔猎、制陶、战争祭祀等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需要传递给年轻人,这就产生了教育。也就是说,教育是原始人适应当时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活动,并且随着人类生产生活的进行而发展变化着。

学校作为一种专门的教育场所,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般认为学校教育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据历史记载,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成均”这样的学校,《周礼·春官宗伯》云:“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郑玄在《礼记·文王世子》注中引董仲舒的话说“五帝名大学曰成均”。可见原始社会末期已有“成均”这样的大学。

2.西周的官学制度

西周的学校教育制度是在夏、商学校教育制度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古今图书集成·学校部》中记载,“夏后氏设东序为大学,西序为小学”。《孟子·滕文公上》云“序者,射也”。《礼记·明堂位》又载:“殷人设右学为大学,左学为小学,而作乐于瞽宗。”《孟子·滕王公上》云:“夏曰校、殷曰序、周曰校,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朱熹注:“庠以养老为义,校以教民为义,序以习射为义,皆乡学也。”这些都说明夏、商已有“序”“庠”“瞽宗”这样一些学校。西周的学校集前代之大成,形成了组织比较完备的学制系统,西周的学校分为“国学”与“乡学”两种。

3.西周学校教育内容——六艺教育

西周学校教育内容涉及很多方面,《礼记·王制》载:“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礼记·文王世子》又载:“春秋学干戈,秋冬学羽籥”,“春诵夏弦,……秋学礼,……冬读书”。《周礼》中又记载,大司乐教国子以乐德、乐语、乐舞,保氏教国子以六艺、六仪,师氏以三德、三行教国子;大司徒以乡三物(六德、六行、六艺)教万民。由此出发,在中国教育史上,一般认为西周的教育内容以“六艺教育”(即礼、乐、射、御、书、数)为主。

4.西周教育管理的特点——学在官府

西周(前11世纪——前770年)是我国奴隶制社会高度发展的时期,经济上实行奴隶主贵族的土地国有制(井田制);政治上实行以宗法制为基础的分封制,严君臣、尊卑、上下之分,明父子、长幼、亲疏之别;思想意识上由重神鬼逐渐变为重人事,强调以礼治国。这些决定了西周统治者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垄断,形成了“学在官府”的局面。

“学在官府”指的是官学机构设于官府之中,即政教一体;奴隶制国家的学术为奴隶主官府所垄断,即“官守学业”;官学的教师就是官府的官吏,即官师合一,“居官之人,亦即教民之人”。

(二)封建官学制的兴起——稷下学宫

“稷下学宫”创立于齐桓公当政时期(前375—前360年),到齐宣王时达到鼎盛,历时约150年。

稷下学宫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公元前386年,齐国新兴地主阶级代表田恒取代姜姓成为齐国国君,标志着封建制度在齐国确立。为了适应对内政治、经济变革,对外争霸称雄的需要,齐国统治者不仅网罗招纳天下贤才,还试图培养一批新型人才,于是创办稷下学宫就成为齐国君王的明确意识。

稷下学宫还是当时养士之风的产物。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争雄加剧,为了增强国力,各国纷纷争养贤士,一时间蔚为成风,私门、公室皆养士。齐国田氏向来爱才、重视养士,以公室养士为盛。后来田氏凭借国家力量进一步扩大养士规模,并加以组织化、制度化,发展成为育士的学校,稷下学宫应运而生。

稷下学宫作为特殊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办学方面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形成了许多优良的传统,不仅在当时具有显赫价值,就是在今天也特别值得赞颂。

(三)封建官学教育的确立——汉代儒家经学教育

1.汉代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

汉代建国后15年,废除“挟书令”,使诸子各家思想又活跃起来了。儒家学者叔孙通曾对汉高祖建议“夫儒者难于进取,可于守成”,劝善必须依靠教化,教化就要依靠儒家思想。这些思想不断地影响着汉代皇帝,到汉武帝时,董仲舒从《春秋》大一统观点出发,论证了儒学在封建政治中独一无二的统治地位(《汉书·董仲舒传》)。由于董仲舒的主张强调的是统一,有利于加强皇权,因此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思想,确立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

2.中央官学——太学

西汉初年经过“休养生息”,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从而为学校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汉代学校教育的发展尤以官学为盛,官学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中央官学包括太学、鸿都门学、宫邸学等,地方官学包括郡国学、庠序等。

太学是汉代中央官学的主要形式。公元前124年,汉武帝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提高吏治水平,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在京都长安创办以传授和研究儒家学说为主要任务的高等学府——太学。据《三辅皇图》说,“汉代太学在长安西北七里,有市有狱”。光武帝时,重建太学于洛阳南门外,校内设讲堂,门前有石经四部。

3.地方官学——文翁兴学

汉代在地方郡国也设立了学习儒家经典的官学。汉景帝时,蜀郡太守文翁为了改变本区文化落后状况,纯化当地风俗,选了十个小官到京师做博士弟子,学成后,回到本地予以重任。同时文翁又在成都修建校舍立学宫,招下县子弟为学宫弟子,依其学习成绩,分派官职。由于文翁兴办地方官学,使四川文风大改,赶上了先进地区。汉武帝很重视文翁这种兴办地方官学的做法,下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这就是有名的“文翁兴学”。

(三)封建官学教育的完善——唐代儒家经学教育

1.唐代重振儒术的文教政策

随着国家的统一、民族的融合、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外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唐代不但敞开国门向外输出文化,而且主动地输入外来文化。反映在思想意识领域则是传统的儒家思想、土生土长的道家思想和以佛教为代表的外来文化三者互相斗争、融合,共同构成了唐代异彩纷呈的灿烂文化。

唐代统治者根据儒、佛、道三者之间的关系,制定了以儒学为主,佛、道为辅的文教政策,同时根据政治需要和个人爱好,不断调整三者的地位,以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2.唐代儒学系统

唐代官学也是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中央官学按性质又分为三类:专修儒经的学校、学习专门知识的专科学校和各种特殊学校,地方官学有府、州、县设立的儒学和医学。

唐朝中央官学的主干是国子监管辖下的“六学一馆”。“六学”指的是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和律学,一馆指的是广文馆。其中国子学、太学、四门学都是学习儒家经典的学校,这些专修儒经的学校是唐代中央官学的主干,也是唐代封建教育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国子学创建于西晋咸宁四年(278年),这是我国古代在太学之外设立的又一所专门招收世族子弟的学校,地位较高;四门学因建于京师四门而得名,也是大学性质;太学是继承汉代太学制度发展过来的。

唐朝儒学人数有很大增加,学习内容虽然有所扩大,但主要还是儒家经典,以孔颖达编撰的《五经正义》为基本教材,学习年限为九年。

唐代地方儒学继承隋制,实现州县二级制,州县学生大部分是中小地主子弟和庶民子弟,教师地位和待遇也很低,修业年限也没有规定,学习内容与京都儒学相同,地方学校毕业生的出路主要有三方面,凡能通一经者即可毕业求官,还可以直接参加科举考试,或者升入中央四门学。

3.唐代官学管理制度

(1)成立了教育管理机构——国子监

国子监由隋朝国子寺演变而来,隋文帝即位初期,为了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和领导,在中央设置了国子寺,内设祭酒一人,总管教育事业,下设主簿、录事各一人,管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等。国子寺与国子祭酒的设置,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政府设立专门管理教育的行政机构和官员,标志着我国封建教育正在逐步规范完善,并已发展到了成为独立部门的阶段。公元607年,改国子寺为国子监,并一直延续到清末1905年,成为我国古代最高教育管理机构。

(2)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

唐代教育管理模式有二:一是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中央官学由国子监祭酒负责,地方官学由地方官长史负责。二是实行统一管理与对口管理并举,中央设国子监统一管理教育,同时将一些专业性学校划归相应职能部门管理。

(3)教育等级性加强

唐代学校教育有很大发展,但却等级鲜明,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只能入不同的学校,教育等级性以法令的形式制度化。教育的等级性主要体现在学生入学资格的规定上。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可以进国子学,五品官员子弟可以入太学,七品官员子弟和庶民俊秀者可以进四门学。

(4)形成了初具模型的教学管理制度

唐代教学管理制度主要有:

1)行束修礼。中央官学规定,学生自14岁至19岁可以入学,入学之始需拜谒师长,行束修之礼,以示尊师重道。

2)制订了教学计划。唐代把儒家经典分为三类,大经是《礼记》《春秋左传》,学习三年;中经是《诗经》《周礼》《仪礼》,学习两年;小经是《易经》《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学习一年半;《孝经》《论语》为公共必修科目,学习一年。

3)推行考试制度。学校每年举行三种形式的考试:一是旬考,主要考近十天内学习的内容,分背诵和讲解两种方法:每背诵一千字考查一帖,帖去三字,令学生填上;每讲解两千字,问大义三条,答对两条为及格。后因旬考间隔时间太短改为月考。二是岁考,即学年考试,主要考一年内所学内容,问大义十条,通八为上,通六为中,通五为下;三是毕业考试,考试及格、还愿意继续学习者,四门学学生可补为太学生,太学生可补为国子学生,或参加科举考试,或直接任官。学生在学的最长年限为九年。此外还有假期制度,分短假和长假,短假为旬假,十天放一天假,长假又分田假(五月)和授衣假(九月),每次各放假一个月。

(5)教育、研究、行政三者一体

唐代在门下省和东宫设有弘文馆和崇文馆,这两馆既担负着整理图书、校勘书籍的任务,也负责教授生徒,进行教育活动。在太医署、司天台等专职行政部门中,也设有博士、助教、乐师等教学人员,一面进行专业研究,一面进行知识传授。教育和研究的任务成为行政部门的有机组成部分。

(四)封建官学教育的改造——宋元教育制度

1.宋代理学思想对教育的影响

宋代理学因其讲学的地域不同,一般划分为四大流派。濂学以北宋周敦颐为代表,讲学于湖南濂溪县;伊洛学派以北宋二程为代表,讲学于洛阳;关学以北宋张载为代表,讲学于关中;闽派以南宋朱熹为代表,讲学于福建建阳。宋代理学各派的学术争论反映在了他们的教育活动中。

理学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糅合佛道思想而成的新儒学思想,是宋代统治者一方面积极尊孔崇儒,另一方面大力提倡佛教和道教,使儒、佛、道三家的思想逐步走上融合道路的最终结果。理学思想后经元、明、清统治者的不断提倡,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文化教育的统治思想和指导政策。理学思想对宋代乃至以后的教育政策、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2.宋代三次兴学运动

(1)庆历兴学和胡瑗“苏湖教法”

北宋第一次兴学,是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参知政事范仲淹领导的一次教育改革运动。他倡导“明体达用”之学,取胡瑗“苏湖教法”为太学之法,对于北宋官学教育的改革和学术风气的形成有着深刻影响。

(2)熙宁、元丰兴学和王安石教育改革

宋神宗熙宁、元丰期间(1068—1078年),王安石两次为相,推行变法、实行教育改革。他指出“所谓陶冶而成之者”就是“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教、养、取、任以造就人才的思想,成为熙宁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

(3)崇宁兴学

北宋第三次兴学是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蔡京执政时兴起的。崇宁兴学恢复和发展了“熙宁兴学”的传统。

3.宋元官学制度

(1)宋元中央官学的变化

宋代国子学亦称国子监,既是教育管理的最高机构,也是当时的最高学府。但作为最高学府则徒具空名,宋代太学成了最重要的高等学校,不仅入学资格已经放宽,凡八品以下子弟或庶民之俊异者均可成为太学的学生,而且还开辟了分校——辟雍,这样便极大地扩充了太学的规模,使太学成为宋代兴学育才的重点与核心。太学实行“三舍法”,以学习儒家经典《四书》《五经》和理学内容为主。

元代中央官学仿宋制,但根据民族划分为不同的学校,元代国子学继承宋代国子学、太学的分斋教学制度,实行“积分升斋法”,这是一种把国子学分为下、中、上三个等级六个斋舍、学生按程度分别进入各个斋舍学习不同的内容,然后依据其学业成绩和品德行为依次递升的教学管理制度。

(2)宋元地方官学

宋代地方官学的发展始于“庆历兴学”,“熙宁兴学”后又有很大发展,形成了三级体系,即路学、府州学、县学。由于路不直接设学,仅置学官管辖所属学校,所以宋代地方官学只有府州、县两级,也是学习儒家经典的学校。

元代按路、府、州、县行政划分,在地方上建立了路学、府学、州学和县学的儒学系统,同时还开办了蒙古字学和社学。社学是设在农村地区、利用农闲时间、以农家子弟为对象的初等教育形式。

(五)封建官学教育的僵化——明清教育制度

1.明清文教政策

(1)崇尚程朱理学,钳制学子思想

明清统治者竭力推崇程朱理学,以之作为思想、文化、教育领域的统治思想。朱元璋曾下令,学者讲学“一宗朱子之学”,“非濂、洛、关、闽之学不讲”。明成祖永乐十三年(1415年),命翰林学士胡广等编撰《五经大全》《性理大全》,清代又编了“十三经”、《性理精义》《朱子大全》等颁行天下,作为钦定的学校教科书,程朱理学成为天下士人研习的主要内容和入世显身的基本标志。

(2)文化教育上的专制主义措施

1)设置严格的管理机构——“绳愆厅”,以惩罚学生。明清官府加强了对官学的管理,在国子监设立了“绳愆厅”,由监丞负责,“凡诸师生有过及廪膳不洁”,则书之于集衍薄,并依据情节加以惩罚,严重者则“发遣安置”。

2)制定严格的学规,以约束学生的言行。明清设置了诸多“卧碑条”来禁止学生的言论和行动。

3)大兴“文字狱”,限制言论。如明太祖认为《孟子》一书中有不利于君主专制统治的话,遂把孟子逐出孔庙,下令删改《孟子》85处,并规定凡删去的内容“课试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明清“学案”为历史之最,有不少学士因文字问题而惨遭迫害。如雍正四年(1726年),礼部侍郎查嗣廷任江西考官,用《大学》中的“维民所止”作科举考试的题目,被认为“维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二字之首”,遂革职下狱,病死狱中,还被戮尸枭首,其子坐死,家属流放,查氏家乡停止乡试、会试六年。

2.明清中央官学——国子监

明清官学也是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中央官学有国子监、宗学和武学,地方官学分为儒学和专门学校,儒学又分为府、州、县学和各部门办的儒学。

明清国子监学生通称“监生”。国子监长官为祭酒,副长官为司业,大部分由翰林官担任。

国子监的教学管理机构有“四厅”,即绳愆厅、博士厅、典籍厅、典簿厅,分别设有监丞、博士、典籍、典簿和掌馔等职。“六堂”为学生学习场所,分别为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和广业,分为初、中、高三级,继续实行宋元建立起来的分斋积分制度。

国子监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此外,明代学习《性理大全》,加读《说苑》《大明律令》《御制大诰》,还有习字、习射等。清代学习《圣谕广训》,以及诏、诰、表、判等公文及策论的写作。

3.明清地方学校

明清地方学校按行政区划设立府学、州学、县学,统称为儒学。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1]。清朝加强对生员的管理,建立了“六等黜陟法”,根据学业成绩有升有降。

(六)封建官学教育的另一支——专门学校教育

1.世界最早的艺术专门学校——鸿都门学

鸿都门学所收学生和所教内容都与太学不同,学生出身多是士族瞧不起、社会地位不高的中小地主子弟与平民子弟,这些人多是“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由州郡三公荐举,经过考试入学。这所学校以尺牍、小说、辞赋、字画等文学艺术内容为主,打破了中央官学多以学习儒家经典为主的局面。

鸿都门学的创立在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鸿都门学以学习文学艺术为主,从而为后世各类专科学校的发展,特别是唐代专科学校的发展开了先河,它不仅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科学校,而且也是世界教育上创立最早的文艺专科学校。

2.唐代专门学校教育的发展

自汉代建立鸿都门学以后,到魏晋南北朝时,又设立了专门研究佛老学说的“玄学”、专门研究古今历史的“史学”、专门研究辞章的“文学”、专门研究官吏法律诉讼之学的“律学”以及专门研究古文经学的“儒学”等专门之学。到唐朝时,各类专科学校层出不穷,形成了比较庞大的系统。

(1)国子监管辖的三学——书学、算学、律学

书学:作为专门学习和研究书法艺术的高等专科学校,创始于隋文帝初年,唐朝有很大发展,起初隶属于国子监,后改隶于兰台。

算学:自隋代被列为国学之一,是中国最早的学习研究自然科学、培养数学人才的专门学校。唐代算学主要培养天文历法、财政管理、土木工程方面的计算人才。

律学:作为专门学习法律知识的专科学校,始建于南朝梁武帝天监四年(505年)。唐朝武德初年置律学,学生除学习律令外,还要兼习五经。

书学、算学学习年限为9年,律学学习年限为6年。

(2)医学

我国培养医药人才的高等学校“医学”,早于南朝时便开始设置,北魏设太医博士及博士弟子,隋沿魏制,唐又有所发展并形成制度。

唐代中央一级的医学直属太医署,是行政、医疗、制药集于一体的机构,这是世界上最早的规模最大的医学院,内设医科、针科、按摩、咒禁等科。唐代除在太医署设医学外,地方府、州学校中也普遍设立医学校,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一套完整的医学教育体系,使医学教育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上下成体系的专科学校。

(3)天文学、音乐学

天文学始设于隋,唐代天文学称阴阳学,附设于天文台。按专业分为天文、历数、漏刻,以学习天文气色、历法知识、计时知识为主。

唐代的音乐学附设于太乐署,主要学习乐曲、舞蹈,由乐师对学生分批、分程度进行教练,每日均有要求,每年进行考课,累计成绩,决定升退。

3.宋元明清专门学校的发展

宋代在唐代专科学校教育发展基础之上,又设立了专门培养军事人才的武学和专门培养书画人才的画学。宋代以后,医学、阴阳学也获得了发展。

(1)武学

熙宁五年(1072年),宋神宗接受王安石的建议,下诏建武学于武成王庙,选文武官知兵者为教授,入学资格有小臣、门荫弟子及庶民,学习内容为诸家兵法、弓矢骑射,学习年限为三年,学习期满考试合格授予一定官职。武学不仅教学生兵书战策,而且注重培养忠义节烈等品质,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

(2)画学

画院的设立始于五代后蜀,溯自汉代的“画室”,发展到规模庞大的宋代翰林图画院(宋太宗于984年建),在历史上经过了将近9个世纪。宋代翰林图画院作为皇家画院,对绘画艺术的繁荣和画学教育的发展都有推动作用。

宋徽宗赵佶从小酷爱绘画,喜文学填词,擅长书法,并自成一体——瘦金书,他的绘画还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宋代画学还被列入科举考试科目,画家可以通过应试入宫为官。

(3)医学

宋代医学到宋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6年),隶属于国子监管理,分方脉科、针科、疡科,分科教导,实行三舍法,通过考试成绩优异者可以任尚药局医师以下职。到元代时地方医学获得了很大发展,学生主要招收在籍医户及开设药铺人家的子弟,一般人家子弟则需要通过考试才能入学修业。学习内容除《本草》13科以外,也要学习《四书》。

(4)算学馆与俄罗斯文馆

早在康熙九年(1670年),即在八旗官学中挑选学生习算学,并派翰林官纂修《数理精蕴》和《律吕正义》。

俄罗斯文馆是专为培养俄语人才设立的学校,创立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原为安置来京俄商之所,后来就原址设馆,学生肄业5年期满考试,列一等者授八品官,二等者授九品官,三等者不授官,留馆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