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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志

【摘要】:公安分局职能职责不变,由市公安局直接管理,经费由高新区予以保障。剥离移交范围内的社会管理职能划归五华区政府行使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所辖区域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各部门,五华区委、区政府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稳步推进高新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工作,现将《昆明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明高新区工委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

昆明高新区管委会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昆明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发(度假)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9〕23号),有序推进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工作,经昆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与五华区委、区政府共同研究,制定昆明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委经济工作会和市“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点、激发园区发展活力的决策部署,按照优化功能定位、剥离社会职能、突出经济主业、创新体制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减负甩重、轻装上阵,激发高新区发展活力动力,加快高新区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步伐,全力打造经济增长极,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移交、应交尽交。对可以由五华区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社会管理事务,高新区应全面剥离移交,不再保留承担相关社会管理职能,集中精力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发展、企业服务等主业。

(二)坚持责权一致、边界明晰。按照“谁用权、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的要求和“费随事走”的原则,对剥离移交的社会管理职能,必须理顺职责分工,明确管理权限,防止出现无责任的权利和无权利的责任,确保剥离移交事项责权统一、边界明晰。

(三)坚持平稳有序,积极稳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高新区与五华区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按照“先易后难、分批移交,成熟一批、移交一批” 的原则,协商对接移交事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移交管理工作。正式移交以两区相关部门签订移交协议为准,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针对实际情况,可对移交事项采取“一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后移交,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交接顺利,不因政策执行和财力保障不到位削弱经济社会管理服务能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涉及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的切身利益,高新区和五华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社会管理职能统一,认真履行管理职能,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管理职权交叉、越位、缺位、推诿扯皮,确保社会稳定。

(五)坚持合作发展、互利共赢。本着“合作、互补、发展、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两区各自优势,构筑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格局,以高新区经济优势带动五华区持续稳定发展,以五华区的空间优势、行政基础支持高新区经济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区工作领导小组,由两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两区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区整体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对剥离移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做出决策(详见附件)。

(二)成立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区工作推进小组,由两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两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推进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对接,及时提出移交清单;根据双方达成意见,稳步推进工作移交;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妥善处理移交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管理顺畅(详见附件)。

四、剥离移交的范围和对象

(一)剥离移交的范围

高新区建成区(黑林铺片区)

(二)剥离移交的对象

高新区建成区(黑林铺片区)社会管理事务及相应的人财物管理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6类:

1.教育体育

2.卫生健康

3.公共文化和广电类

4.医疗保障类

5.社会保障

6.民族宗教类

7.民政事业类

8.残疾人事业类

9.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类

10.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类

11.应急管理类

12.司法和综治维稳类

13.退役军人事务类

14.城乡住房建设及保障类

15.社区管理

16.其他工作事项

上述事项类别中涉及投资报建、项目审批的事项不做移交。公安分局职能职责不变,由市公安局直接管理,经费由高新区予以保障。生态环保等垂直管理部门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执行。具体移交事项清单可根据市级制定剥离移交事项指导清单,结合实际适当增减。

五、剥离移交后高新区与五华区的职能职责

(一)剥离移交后高新区的职能职责。剥离移交范围内的社会管理职能划归五华区政府行使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所辖区域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主要职能职责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园区党的建设;制定实施开发(度假)区总体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财政发展计划、产业导向政策等,抓好经济建设、产业发展、财政收支、招商引资、园区建设、企业服务等经济主业,按权限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城市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做好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剥离移交后五华区的职能职责。剥离移交范围内的社会管理职能划归五华区政府行使后,五华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与高新区的衔接协调,对剥离移交协议明确的社会管理事务负责,实现剥离移交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剥离移交后承接社区管理的五华区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职责。剥离移交范围内的社会管理职能划归五华区政府行使后,承接社区管理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职能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五华区的工作安排部署,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指导辖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为辖区居民提供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务。

六、加强剥离移交后的人财物管理

(一)加强剥离移交事项的经费保障。剥离移交范围内的社会管理职能划归五华区政府行使后,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所需经费及配套资金仍由高新区承担。建立剥离移交事项经费增长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原则,剥离移交事项所需资金原则上以2018年度经费为基数,以高新区上一年度一般预算收入增速逐年递增,以市级结转方式按年度及时足额划拨五华区政府。若高新区上年度一般预算收入负增长,本年度经费则按上一年度数额拨付。高新区应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及时足额拨付相关资金。市级及以上财政配套的社会管理事务经费,直接划转划归五华区政府。

(二)妥善处置人员转隶问题。剥离移交范围内的社会管理职能划归五华区政府行使后,由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区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具体安置和接收办法,经两区协商一致后,开展人员转隶相关工作。

七、工作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10日)高新区、五华区双方涉及交接部门进一步对接移交事项及人财物清单。

第二阶段(2019年5月11日—5月15日)高新区、五华区财政部门牵头、涉及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相关经费测算并提出方案。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涉及相关部门配合,提出人员划转及安置方案。

第三阶段(2019年5月16日—5月31日)起草剥离移交协议,协商确定分步骤移交的事项。

第四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15日)进行第一批事项移交,移交以两区相关部门正式签订移交协议为准。

第五阶段(2019年6月16日后)对剩余事项进行移交,开展人财物对接。

第六阶段:巩固完善,迎接市级检查,确保移交事项管理运行顺畅。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新区、五华区各级干部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确保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积极工作、主动担责,确保高新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高新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移交事项,建立移交事项详细合账,有序开展交接工作。两区相关部门正式签订移交协议后,五华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承接高新区移交的社会事务管理事项,确保接收顺利,运行顺畅。原则上,签订协议后的次月,移交的事项即由五华区相关部门履行。同时,要建立工作协商长效机制,高新区和五华区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移交后出现的难点问题。

(三)加强请示汇报。对于剥离移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高新区、五华区要立足于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同时要主动向市级专项工作组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支持。

(四)加强督促检查。目标督查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序进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督促检查,问责问效。同时,要及时向市目标督查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请示汇报,调整考核指标、完善考核体系。

附件:《昆明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区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小组名单》

中共昆明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

附件

昆明高新区建成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五华区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陈 伟 五华区区委书记

    王秀江 五华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陈思瑾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赵戍军 高新区调研员

    赵志良 区委副书记

成 员

高新区:和少柏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鲁再国 党工委委员,昆明市纪委、监委驻昆明高新区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冕一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学平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莫佳鑫 党工委委员、工委组织部部长

    刘德荣 党工委委员、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向 明 调研员

    陈全季 调研员

五华区:李 伊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陈 净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马汝恒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李 松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李 帆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霍 延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李 劲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杨鸿春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朱显福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五华分局局长

    何跃龙 区政府副区长

    郭 颖 区政府副区长

    李克武 区政府副区长

    徐 静 区政府副区长

二、推进小组

组 长:陈思瑾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赵戍军 高新区调研员

    赵志良 区委副书记

    李 松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何跃龙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高新区:高旭东 办公室副主任

    刘玉敏 目督办负责人

    杨 春 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

    杜晓文 人事局局长

    蔡 嘉 非公党委书记、团工委书记

    沈洪德 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蓉蓉 妇联副主席

    陈菊珍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局局长

    张伟经 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袁建华 住建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钟波环 保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卯虹国 土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曾 芸 规划分局局长

    张吉伟 财政分局处长

    张 达 金融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白龙飞 土储分中心主任

    刘新云 社会事业局局长

    张 瑞 人社局局长

    李玲文 教体旅局长

    罗 捷 农林水务局局长

    朱大勇 食药监局局长

    赵 琥 安监局局长

    毕 祖 华法制局(司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 刚 城改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孔令虎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玉明 税务局局长

    赵永华 工商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何 毅 质监分局局长

    李 豫 公安分局局长

    白丽明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书玉 国资公司党委书记

五华区:徐 加 区委办副主任

    向 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 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希成 区委编办主任

    阮 勇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亚霖 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局长

    何建平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继军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陈 进 区民政局局长

    王 瑜 区司法局局长

    徐 滨 区财政局局长

    常宝雄 区人社局局长

    祁 俊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海茫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乔 兵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进安 区水务局局长

    李永林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文捷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许 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胡志斌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廖宇云 区审计局局长

    关文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 波 区统计局局长

    赵家荣 区信访局局长

    李琼梅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郑宏滨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马云飞 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局长

    刘靖华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牛 勇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 媛 团区委书记

    王 梅 区妇联

    郭 峰 区科协

    刘 璐 区残联

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办公室主任由高新区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杨春、五华区委编办主任刘希成兼任。

昌源中路旁的蓝花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