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法所和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155件,调处155件,调处成功150件达96.8%,制止群众械斗6起56人,防止民刑案件3件。各级调委会受理民间纠纷397件,调处成功385件,成功率97%。2008年,排查矛盾纠纷25起,调处23起,处理率92%。2015年,开展海源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试点工作,多次参与城中村改造等矛盾纠纷调处。
1990年,黑林铺镇贯彻学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调解人员。此后,随着经济发展,城乡化进程加快,因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村务不公开、国有企业改革、下岗职工、旧城改造等引发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量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积极探索解决矛盾的新方法、新路子,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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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11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7起,制止群众上访25件,受理各种民间纠纷148件,调处成功143件,调处成功率96.1%,解答法律咨询49起。强化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机制,年内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件。2003年,排查矛盾纠纷56起,解决48起,劝阻群体性上访12起,507人次。受理各种民间纠纷155件,调处成功150件,调处成功率96.8%。制止群众械斗6起56人,防止民转刑案件3件。
2004年,纠纷调处过程中,没有发生30人以上越级到省市上访的情况。其中上报区稳定办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14起,有11起得到解决,3起正在调处中。司法所和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155件,调处155件,调处成功150件达96.8%,制止群众械斗6起56人,防止民刑案件3件。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查出在册练习者336名;与辖区24家单位签订管理控制责任书。
2005年,年调解矛盾纠纷75件,调处成功73件,成功率97%,制止群众械斗3起,37人次,防止民转刑13件,“两劳”人员释放22人次。各级组织劝阻群众上访4起,360多人次。针对今年发生了几起较大的不稳定事件,如碧鸡花园大门的堆土事件、“美的”大门的围堵事件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调处12件。
2006年,各级调委会受理民间纠纷154件,调处154件,成功152件。接待群众来访30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98起300多人次。制止群众性械斗3起40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劝阻群众上访19起,其中司法所调处重大疑难纠纷8件,成功8件,成功率100%。2007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2件。各级调委会受理民间纠纷397件,调处成功385件,成功率97%。制止群众性械斗2起15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劝阻群众上访31起。2008年,排查矛盾纠纷25起,调处23起,处理率92%。接待群众来访53人,接待和处理群体性上访9次315人,扣除重信重访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其中重要信访件16件,办结率100%。2009年,受理民间纠纷186件,调处186件。接待群众来访197人次,提供法律咨询65起136人次。接待群众来访69次553人,接待和处理群体性上访8次485人。办理信访件54件,其中,重要信访件32件,书面答复32件,处理便民热线67件,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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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各级调委会受理民间纠纷396件,全部调处成功。接待和处理群体性上访41次350余人。其中到市政府4次,到区政府1次,均为七三二一兵工厂西北三环拆迁补偿问题。处理各类信访件45件,上级转办35件,办事处自立4件。2011年,接收和处理群众上访31次700余人,办理信访投诉28件,办理市长热线55件,办结率100%。2012年,接待群众来访46次800余人,接待和处理群体性上访11次500余人次。办理信访件25件(其中网上信访3件),办理并书面答复25件,办结率100%。
2013年,及时稳妥调处化解城中村改造、农村违法建设、换届选举和企业改制等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全年接待群众来访58次900余人,接待和处理群体性上访11起460余人次。办理信访件22件,全部办结。
2015年,开展海源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试点工作,多次参与城中村改造等矛盾纠纷调处。全年接待群众来访32次500余人,接待和处理群体性上访6次400余人,办理信访件32件,办结回复32件,办结率100%。
2016年,全面推广“李学工作室”经验,引导群众按正常渠道和程序上访,及时协调解决所反映问题。做好进京上访、非访人员劝返和稳定工作,协调解决好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接访工作,共接访群众120人次,收到来信6件,接访群众8次。领导接访群众6次,及时进行办理和回复,并将处理和办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回复告知来访群众。
2019年,接待5人以下群众来访78次200余人,接待和处理群体性上访17次300余人。办理信访件98件,办结并书面答复98件,办结率100%。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8件,关心慰问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27户,提供法律咨询153余次。
李学人民调解工作室 海源社区位于五华区西部,原为农业社区,进入21世纪,尤其是2008年后,“城中村”改造全面展开,整个社区拆迁面积达到80%以上,拆迁户占总人口的79%。在拆迁过程中,村民和开发商间的利益冲突、家庭中老人和子女间的利益分配纠纷、邻里之间因土地使用权以及农村居民老旧房屋买卖纠纷而引发的矛盾和数量不断增多,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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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调解工作室所获殊荣
李学,1957年2月出生,昆明人。原为海源村党总支书记。1998年起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因为人诚恳热情,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威望和信用。退休以后,承担了龙院及上峰村“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调解工作,为社区群众调解100多起房屋拆迁纠纷,100多起家庭纠纷,有力地推进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开展,被群众称为“拆迁调解员”。鉴于其在维稳工作中所起到的作用,五华区司法局指导海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李学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并于2013年4月10日正式挂牌。工作室坚持以“纠纷、纠诉、纠缠、伤身,和谐、和睦、和气、舒心”为理念,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劳资工伤,以及居民之间、居民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纠纷,遇纠纷就调,遇难题就解,真诚服务于被各种纠纷困扰的群众。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开通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社交平台。主要宣传典型案例、法治漫画、法律法规等,解答法律咨询,构建起了为民解忧的新平台。工作室成立后,李学发挥在当地人熟、地熟、有威望、善说服、有经验等优势,有效调处大量传统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赔偿纠纷、征地拆迁、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劳资工伤,以及居民之间、居民家庭内部利益分配纠纷等社会矛盾。不仅成为社区平安的保障和矛盾纠纷的“缓冲器”,同时在处理群体性矛盾纠纷方面,充当群众的代言人并参与相关单位部门解决纠纷。海源社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未发生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履行了一名基层普通调解员在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工作职责。从事社区人民调解工作20年,李学坚持扎根社区基层一线,坚持以人民调解工作为己任,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00多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为黑林铺的人民调解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曾多次受昆明市、五华区表彰,先后被评为五华区“十佳人民调解员”、昆明市法治人物和昆明好人。在2017年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会上,李学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典型案例一:2009年初,海源社区居民张某与杨某因3片地板砖发生纠纷,导致两户居民发生打斗。杨某的妻子被张某家人打伤,经过医治花费了近7000元人民币。张某和杨某两户多次到派出所进行调解未果,后上诉到人民法院,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外调解。在调解时法院告知张某要赔偿杨某妻子10万元人民币,张某由于无力赔偿,又担心害怕,再加上家庭琐事,一时想不通,便于深夜在杨某家大门梁上自缢而亡,使张某和杨某两家事态进一步升级。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多次进行协调,都没有成功。张某的家人把张某的遗体抬到杨某的家中闹事,派出所的民警到杨某家制止后,把张某的遗体拉到了殡仪馆摆放,一摆就是10个月。双方当事人找了很多部门都没有得到处理解决,后来张某的家人找到李学,说明了前因后果。李学得知这事后,急在心里,连日走访周边居民,了解双方矛盾的前因后果,又到双方家里了解事情的经过,组织当事人进行了细致而耐心地说服教育工作,并先后两次到殡仪馆协商减免遗体摆放费用,还主动为死者家属垫付了12000元。2009年12月8日,死者入土为安,此事才得以妥善解决。调解结果最后能够得到双方的肯定。
典型案例二:2014年9月,湖北省男子叶某租用海源辖区内杨某的房子开旅社,因所租用的房子到期,房东杨某要收回房子,不再租给叶某经营。但叶某是从他人手里转过来的旅社,转让费花了29万元之多,导致叶某非常恼火,双方扬言要“火并”。知道此事后,李学先后5次找到叶某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又3次找到杨某做工作,才把双方相约到社区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在调解中,他始终坚持以法律为依据,真心真意地同当事人谈心、交流、交心,使双方逐渐放心,感受到调解是公平的。经多次调解,房东杨某同意继续续租旅社,房客叶某也同意适当提高租金,最后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调解为叶某挽回了近30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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