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至1987年12月,有办事机构7个,编制人员13人,办事处负责人均由上级任命。行政部门由10个减为6个,其内设机构精简40%,机关人员编制由原来的31名精简为30名,精简3%。机构改革后,黑林铺镇党政机关设中共黑林铺镇委员会、黑林铺镇人大主席团、黑林铺镇人民政府、中共黑林铺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另有黑林铺土地管理所和黑林铺司法所2个派驻机构。至2019年,此机构设置不变。
黑林铺办事处建立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编制人员为3~5人。1961年4月至1967年1月,海联管委会期间,设有办公室、公安、水利、林业四个部门。1967年2月至1976年10月期间,新增民政、司法、农机站、兽医站、知青办4个部门,共有9个部门。1976年11月至1983年12月,海联办事处时期,又新增多种经营办公室、社企办、经委、计生办、财政所、农科站、文化站,共设16个部门。1986年5月,民政、司法分设办公。
黑林铺街道办事处
1988年1月至1993年12月,黑林铺镇政府建立时期,办事部门增到21个,其中新增8个,减少3个(1980年1月知青办撤销,1982年6月28日,海联派出所建立,撤销公安特派员,多种经营办公室并社企办)。新增信访办,土地管理科、老龄委、劳动服务站、爱卫会、文明指导办、综合统计科、治安联防办。1979年增设计划生育办公室设专职干事1人,1982年增设劳动服务站,设干事3人,1983年增设城建绿化,设干事4人。至1987年12月,有办事机构7个,编制人员13人,办事处负责人均由上级任命。
2000年,黑林铺镇党政机关设中共黑林铺镇委员会、黑林铺镇人大主席团、黑林铺镇人民政府、中共黑林铺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党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民政科、司法所、城建土地科、财政所、党校、农科站、农经站、林业站、水利站、兽医站、劳动服务站、计生办、文化站、经济委员会、经济贸易科、文教办、城市管理监察中队等。行政编制34人,实有29人;事业编制32人,实有23人(含工勤人员)。领导职数1正6副。
2002年5—7月,镇机关行政部门进行机构改革。行政部门由10个减为6个,其内设机构精简40%,机关人员编制由原来的31名精简为30名,精简3%。按照干部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对科(股)级领导岗位实行竞争择优上岗。机构改革后,黑林铺镇党政机关设中共黑林铺镇委员会、黑林铺镇人大主席团、黑林铺镇人民政府、中共黑林铺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党委综合办公室、政府综合办公室(原农经站并入)、经济协调办公室(含原经济贸易科、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原民政科、计划生育办、残联办)、原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科划分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和土地管理所(市土地局下属机构)、司法所(区、镇双重管理机构)、财政所(区财政局下属机构)。11月,镇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下属事业单位有:党校(农技站)、农科站、农经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利水土保持站、农机站(自收自支)。行政编制30人,实有23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12人。领导职数1正4副。
黑林铺街道党群服务驿站
2003年6月20日,撤销黑林铺镇,设立黑林铺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成立后,党政机构设置为:中共黑林铺街道工作委员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中共黑林铺街道纪律工作委员会。设立黑林铺街道人民武装部和政协联络组。下设行政机构6个:党工委综合办公室、行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协调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含民政科、计划生育办、就业站、残联、老龄委)、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司法所。行使行政职能事业机构5个:城市管理监察队、会计核算站、劳动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房屋管理所、财政所(区财政下属拍出机构、直属管理)。纯事业单位5个:党校(农技校)、企处办公室、文化站、计生服务站、黑林铺中心学校(区教育局直管)。过渡性纯事业单位6个:农业科技推广站(含农机站)、林业管理站、水利水土保持站、畜牧兽医站、农村经济管理站和社区医疗务站(即卫生院)。群众团体组织5个:工会联合会、团委、妇联、科委、残联。职能组织11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所、人民防空办公室、计生协会、机关工会。另有上级派驻机构2个:市国土资源西山分局黑林铺土地管理所,为市国土资源西山分局下属派出机构(直属管理),西山区社会治安综合委员会派驻乡、镇、街道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区属配置职能部门和单位有:黑林铺国税分局、地税三分局、黑林铺工商所、王家桥工商所、黑林铺派出所、王家桥派出所、铁峰派出所、黑林铺法庭。行政编制28人,实有26人;事业编制39人,实有25人;行政类工勤编制5人,实有4人;领导职数1正4副。
2004年区划后,街道党政机构设置为:中共黑林铺街道工作委员会、黑林铺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黑林铺街道办事处、中共黑林铺街道纪律工作委员会和黑林铺街道人民武装部。办事处内设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挂司法所牌子)、社区建设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城市建设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加挂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牌子)、经济服务科7个行政机构,以及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站2个事业单位。另有黑林铺土地管理所和黑林铺司法所2个派驻机构。至2019年,此机构设置不变。
党工委办公室 在街道党委工委(纪工委)的领导下,负责在辖区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街道党工委决定、决议的落实,协调办事处党政部门的关系,承担党工委的日常党务工作。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办公室 参与政务和事务管理,拟定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重要事项的落实;综合协调办事处各部门、各科室,做好文秘、保密、信息、档案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有关部门会议;负责管理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管理办事处的固定资产;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批评、提案等工作,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协调社区关系,完成上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牌子) 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辖区单位落实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社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消极因素转化工作,抓好禁毒、防火、内保、“610”、治安防范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代表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负责对违法青少年和“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组织开展“148”法律援助;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社区建设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 负责抓好社区居委会建设,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对辖区单位居民群众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民政事务、社团管理、优抚、社会救济、殡葬管理、无军籍离退休人员管理、老龄、残疾人、扶贫等工作,协助做好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卫生、红十字会、科学技术普及、计划生育、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抓好社区服务,建议健全服务网络,发展便民利民的服务事业。
城市建设管理科 宣传贯彻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政策,对辖区内市政市容市貌进行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环境保护、村镇建设规划,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等突击性任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科(加挂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牌子) 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发挥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管理服务职能,承担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和最低生活保障等职责,业务上受“社管办”的领导。具体负责为辖区内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就业岗位,管理辖区劳动力资源;开展职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外来劳工登记与管理,劳资纠纷调解,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就业援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协助做好辖区内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为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办理、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受理和初步审查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并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动态管理;协助查处最低生活保障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有关事宜。为辖区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提供医疗保险相关服务;指导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站业务工作。
黑林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经济服务科 协调发展街道办事处区域经济,负责经济发展、经济贸易、乡镇企业、交通、农、林、水、电、旅游等工作;负责协调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为区域经济服务;检查区域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的执行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为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若干名,财政全额拨款,其余工作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相关单位派驻。具体负责:劳动就业服务、法律服务、社区服务、民政、计划生育服务、经济服务、综合服务等工作。
社区劳动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站 在社区设置劳动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社区服务站,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站合署办公。为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履行政府劳动保障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职能,承担社区就业、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最低生活保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等职责,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
农业综合服务站 为涉农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若干名,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农业技术指导,农业信息提供,新品种的试验、示范与推广,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村畜禽检疫;负责农村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耕地承包证发放,政务、村务、校务公开指导与监督;负责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维修,防汛抗旱,农业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负责定期对各村(居)财务进行审计,监督各村(居)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等。
黑林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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