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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院与国史院:古代中国史书机构的详解

【摘要】:实录院和国史院都是国家修撰正史的机构,实录是官修当代编年体史书,国史是官修纪传体史书,但参与修书的人员往往是相同的。元丰官制改革后,每修前朝国史、实录,则分设国史院、实录院,以宰相提举,以别曹帖职学士专门修史。绍兴九年,因为要修《徽宗实录》,下诏以实录院为名,又因为未修正史,所以诏罢史馆归实录院。绍兴二十八年,《徽宗实录》修成,又下诏修《三朝正史》,复置国史院。

实录院和国史院都是国家修撰正史的机构,实录是官修当代编年体史书,国史是官修纪传体史书,但参与修书的人员往往是相同的。宋初的修史机构是史馆,仁宗天圣年间,又在门下省置编修院,由宰相或执政负责编修国史和实录。元丰官制改革后,每修前朝国史、实录,则分设国史院、实录院,以宰相提举,以别曹帖职学士专门修史。南宋初年,国史院、实录院“皆寓史馆”[4]绍兴九年(1139),因为要修《徽宗实录》,下诏以实录院为名,又因为未修正史,所以诏罢史馆归实录院。绍兴二十八年(1158),《徽宗实录》修成,又下诏修《三朝正史》,复置国史院。此后,修实录则置实录院,修国史则置国史院,直到宁宗时才又并设国史院、实录院。

实录院以日历、时政记、起居注、诸司关报等有关材料为依据,还要征集大量的私家撰述及元老旧臣的回忆录等,整理加工编成编年体的某朝或几朝实录,包含的资料、内容都十分丰富。宋代历朝都有实录的修撰,共计二十部,大多都已散佚,仅存钱若水、杨亿监修的《宋太宗皇帝实录》残本二十卷,另有《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实际附传二十七篇。

宋代所修国史,属于后一朝修前一朝的正史,是由国史院根据实录等史料加工成的纪传体史书。从太宗雍熙四年(987)开始修太祖朝正史,到南宋理宗宝祐五年(1257)修成高、孝、光、宁四朝国史,两宋共修十三部正史,但皆已散佚,现只有少数传记、志序及片段文字保存在类书及文集中。国史由当代人编修,具有一定程度的可信性,但其间难免受政治形势、意识形态诸因素的影响,再加上皇帝御览的陋规,因此出现“国史凡几修,是非凡几易”[5]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