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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货币性增强:揭秘古典中国的黄金时代

【摘要】:在这种情况下,贵金属白银的货币化倾向日益增强,使用数量较前代大为增加,使用范围也显著扩大。国家财政支出使用白银的数量一直在增长。具体而言,白银的用途主要有两大项:一是赏赐,二是军费。南宋军费中的白银主要用于支给兵券,也就是军士俸饷,兵券用银、钱、会子按比例发放,根据乾道八年枢密院所定诸军支给之例,白银所占比重为30%~40%。宋代白银形制最普通的是铤形。

铜铁钱面额低并且笨重,不便携带,加上铜铁钱分区流通,不利于商业的发展和各地物资交流。而隋唐时作为实物货币的绢帛本身不具备良好的材质,容易污损朽败,在宋代逐步退出了流通领域。在这种情况下,贵金属白银的货币化倾向日益增强,使用数量较前代大为增加,使用范围也显著扩大。

国家财政支出使用白银的数量一直在增长。具体而言,白银的用途主要有两大项:一是赏赐,二是军费。对文武官员的例行赏赐,如郊祀大礼、圣节(皇帝的生日)等,都要颁赐大量金、银、钱及丝、帛等。至于对官员军功、政绩及其他各种理由的临时赏赐,一次用白银也往往数百、数千两。军费用银更是数额浩大。北宋西北边境对辽、西夏用兵,大批驻军所需粮草仅靠本地赋税无法满足,必须依赖中央政府的财政支持,但如果从京师搬运铜钱到沿边,不仅费用大,运输也极困难,而用银则便于运输,因此宋政府常常拨给边地白银来籴买粮草。南宋军费中的白银主要用于支给兵券,也就是军士俸饷,兵券用银、钱、会子按比例发放,根据乾道八年(1172)枢密院所定诸军支给之例,白银所占比重为30%~40%。

财政收入方面,大凡商税、盐茶等专卖收入缴纳现钱者,政府允许部分输纳白银,所占比例为40%~50%。真宗景德年间(1004—1007),东西川商税、盐酒税的一半都可以银缴纳。仁宗景祐年间(1034—1038),商人买茶,每百贯茶价中,六十贯用现钱,其余四十贯允许折纳金银等。不仅如此,在四川、浙江、安徽等地,由于不通漕运水路,交通不便,运输粮食、布帛到京师很困难,正税田赋也可以用银折纳。南宋孝宗隆兴二年(1164)五月就曾诏令“温、台、处、徽不通水路,其二税物帛,许依折法,以银折输”[3]

民间经济活动,如馈赠、贿赂、借贷等用银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此外,购买宅院、田地以及珠玉珍奇之物等大额交易,也常常用白银来支付。不过,在宋代,物价还都是用钱来衡定,人们使用银时要先兑换成钱,然后才能使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用白银表示物价或者直接用白银购买日用商品的情况还很少见,这说明白银尚未充分获得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这两种基本职能,因而它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宋代白银形制最普通的是铤形。大银铤重五十两,两端多呈弧状,束腰形,上面多有各样文字,记载着地名、用途、重量、经办官吏和工匠姓名等。小银铤则重量不等,有二十五两、十二两许、七两许、三两许等。宋代的“铤”也叫“锭”,大概因为两字读音相近,后来民间口语中常称“锭”,而很少用“铤”了。